温州机场鸟防实验中心建设项目(重新招标)

温州机场鸟防实验中心建设项目(重新招标)

温州机场鸟防实验中心建设项目 (重新招标)

一、 招标项目编号:01

二、 招标项目名称:温州机场鸟防实验中心建设项目 (重新招标)

三、 招标项目内容:

1.招标条件
温州机场鸟防实验中心建设(重新招标)(项目名称),招标人为温州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 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内容为温州机场鸟防实验中心建设,开展信息化建设及深入开展全面和专项鸟情调研,提高机场鸟击防范工作的智慧化水平,以及对鸟击风险的识别和防范水平,夯实基础的同时全面提升,从多角度入手,全面提升机场鸟击防范工作水平。
2.2 招标范围:温州机场鸟防实验中心建设,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的服务内容、范围及要求;
2.3 服务期:1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营业执照作为证明材料;
②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③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④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下列三项证明材料中任意一项:1、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税务事项通知书》;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3、打印投标人电子税务局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网页;
⑤近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类似鸟防实验中心建设或鸟击防范信息系统部署或鸟情生态环境调研或鸟类活动专项防范研究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复印件)
3.2本次招标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
①必须是投标人单位正式员工(即拟派负责人的当前参保单位信息显示为投标人),需提供拟派负责人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显示的打印时间要求在投标截止日前十五日内);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浙江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温州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有关规定,被浙江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温州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列入禁止交易名单或不良信用记录名单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8月5日至2021年8月12日工作日上午9:00时~11:30时,下午14:00时~16:30时(以上均为北京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4.2 每本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人民币 500 元整,售后不退。
4.3 获取方式:凡符合资格条件并有意向的投标人请将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扫描件发送至邮箱15967127780@139.com(章工)进行投标报名并支付招标文件工本费。招标代理机构随即会将招标文件、开票信息二维码等相关资料以电子版的形式发送至各投标人报名时预留邮箱。招标代理机构账户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豪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和睦支行
银行账号:95160154800000653
税号:913301047853004089
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请随时关注购买招标文件时登记的邮箱,以免错过关键信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8月26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杭州萧山国际机场翔越路综合服务楼园区招标中心。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媒介上发布:
6.1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
6.2 浙江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官网 http://www.zjsairport.com
6.3 温州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 wzair.cn
6.4 浙江政府采购网 http://zfcg.czt.zj.gov.cn
6.5 浙江政务服务网 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
6.6 政采云平台企业购 https://b.zhengcaiyun.cn
6.7http://
6.8 招天下 https://www.zhaotx.cn
7.其他事项
(一)潜在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星号条款等重要内容有异议的,可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前通过书面形式提出,若招标人予以采纳,将对招标文件进行完善并以补充文件或更正公告形式发布。
(二)当投标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时,该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人单位正式员工(即委托代理人的当前参保单位信息显示为投标人),证明方式为下列三个中的任意一个:①投标文件中提供委托代理人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显示的打印时间要求在投标截止日前十五日内);②在开标现场出示委托代理人的社保在线查询记录;③询标阶段,投标人在评标委员会规定时间内提供有效参保证明(方式不限)。
8.联系方式
招标监督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571-86662134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浙江豪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章浩杰 联系电话:15967127780

四、 投标人资格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营业执照作为证明材料;
②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③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④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下列三项证明材料中任意一项:1、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税务事项通知书》;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3、打印投标人电子税务局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网页;
⑤近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类似鸟防实验中心建设或鸟击防范信息系统部署或鸟情生态环境调研或鸟类活动专项防范研究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复印件)
3.2本次招标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
①必须是投标人单位正式员工(即拟派负责人的当前参保单位信息显示为投标人),需提供拟派负责人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显示的打印时间要求在投标截止日前十五日内);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浙江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温州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有关规定,被浙江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温州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列入禁止交易名单或不良信用记录名单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五、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

(一)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1年8月5日至2021年8月12日工作日上午9:00时~11:30时,下午14:00时~16:30时(以上均为北京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及地址:

凡符合资格条件并有意向的投标人请将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扫描件发送至邮箱15967127780@139.com(章工)进行投标报名并支付招标文件工本费。招标代理机构随即会将招标文件、开票信息二维码等相关资料以电子版的形式发送至各投标人报名时预留邮箱。招标代理机构账户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豪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和睦支行
银行账号:95160154800000653
税号:913301047853004089
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请随时关注购买招标文件时登记的邮箱,以免错过关键信息。

六、 投标起止时间、地点及需提供材料等

(一)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1年8月26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二)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杭州萧山国际机场翔越路综合服务楼园区招标中心。

(三) 开标时间及地点:

2021年8月26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杭州萧山国际机场翔越路综合服务楼园区招标中心。

(四)提供材料:详细见招标文件

七、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

2、采购人名称:浙江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章浩杰

联系电话:15967127780

传真:/

地址:杭州萧山国际机场招标中心

3、监督机构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



标签: 实验 温州机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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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豪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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