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中烟零陵卷烟厂信息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零陵卷烟厂就其信息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投标。
一、招标人名称: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零陵卷烟厂
二、招标项目名称: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零陵卷烟厂信息设备购置项目
三、招标编号:HNZYLL2013-04
四、招标货物名称及数量:
序号 | 货物名称 | 计量单位 | 数量 |
1 | 一体机电脑 | 台 | 80 |
2 | 笔记本电脑 | 台 | 30 |
3 | 黑白打印机A4 | 台 | 20 |
4 | 黑白打印机A3 | 台 | 5 |
5 | 一体机 | 台 | 5 |
6 | 彩色打印机 | 台 | 2 |
7 | 投影仪 | 台 | 5 |
货物技术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
五、合格投标人资质条件:
1、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成立时间两年(含)以上,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2、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有效且经营范围涵盖所投标内容。
3、投标人为经销商的,应具有货物生产商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
4、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以开具税率为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的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
6、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的近三年内,没有司法机关或纪律检查机关已书面认定的行贿记录。
7、投标人没有因腐败或欺诈行为而仍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接受项目转包和分包。
六、开标时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资质材料供招标人验证:
1、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2、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提供货物生产商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如果不是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则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如果法定代表人签署投标文件,开标时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5、投标人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6、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止的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的承诺书原件。
7、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止的近三年内,没有司法机关或纪律检查机关已书面认定的行贿记录的承诺书原件。
8、投标人没有因腐败或欺诈行为而仍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的承诺书原件。
七、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审法。
八、投标人取得招标文件的时间:
1、时间:2013年10月9日至10月15日,每天8:30~12:00,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南中烟工业有限公司零陵卷烟厂办公楼905办公室
3、联系人:丁松林,电话:
****-*******,传真:
****-*******4、要求:
投标人授权代表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领取招标文件。
九、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评标时间:
1、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数量:
(1)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10月29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2)地点:永州市零陵区工农路177号,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零陵卷烟厂办公楼5楼会议室。
(3)数量(书面):投标文件一份正本,两份副本,投标文件须密封后提交。投标文件密封材料上注明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以及在开标日和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启的说明。
2、开标时间:2013年10月29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零陵卷烟厂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4、评标时间:2013年10月29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5、评标地点:永州市零陵区工农路177号,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零陵卷烟厂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6、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十、招标人在任何时候都依法保留和拥有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和修改权。
十一、招标公告发布的时间及媒体
有效发布时间:2013年10月9日至2013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