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漯河市2019年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奖补项目的通知
关于征集漯河市2019年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奖补项目的通知
各县局、分局(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推进我市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帮助科技型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根据《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漯政〔2019〕16号)、《漯河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专项奖补管理办法》(漯政办〔2019〕73号),漯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知识产权局)决定在全市征集2019年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奖补项目,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具备的条件
申请知识产权(专利权)质押融资利息、评估、担保、保险等费用奖补的单位应为获得融资的企业,并符合以下条件:
1.在漯河市辖区内办理工商、税务登记的企业;
2.申请单位已按期偿还本金和利息,不存在违约行为,其中还清本金的优先申报;
3.申报单位既是贷款合同的借款人,同时申请单位或者其法人代表、企业股东是出质专利权的权利人;
4.申请单位贷款合同中质押的专利权须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或者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郑州专利代办处办理过专利权质押登记手续;
5.申请单位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了专利权质押贷款合同或申请单位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了由第三方担保的贷款合同,同时与第三方签订了以专利权出质的反担保合同,上述合同已按约定履行;
6.申请单位同一个贷款项目中质押专利权的评估值不低于总贷款额的20%。
专利权质押融资奖补资金,一个企业同一贷款合同只能申报一次资助,原则上对同一个企业的资助不得超过3年。
二、申报单位提交的材料
申报单位应填写相关申报书并提供相应的申请材料。
申请专利权质押融资利息、评估、担保、保险等费用奖补的企业,应提供:
1.《漯河市专利权质押融资奖补项目申报书》;
2.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融资质押的专利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的证明材料(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专利权质押登记通知书或专利权质押登记注销通知书);
5.专利权质押贷款合同等相关协议及放款单据等协议履行相关凭证;
6.资产评估、担保服务和保险服务收费合同(协议)等专利权质押融资服务合同;
7.评估报告(封面、内容首尾页、盖章页及包含结论的核心部分),评估、担保和保险等服务费用的票据原件及复印件;
8.已偿还贷款本金和支付相应利息的证明材料(贷款收款凭证和银行利息支付凭证、银行划款凭证等,每一页凭证需加盖各县局、分局公章);
9.本项目已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情况说明(含财政资金发放单位、支持金额、发生时间等)及申报材料真实性的承诺书;
10.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奖补的项目完成时间为2020年10月31日前;
(二)申报单位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对于违反规定骗取、套取奖补资金的,除收回已拨付资金以外,还将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规定进行处理、处罚。
(三)各县局、分局认真组织本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进行申报,认真填写专利权质押融资项目申报书,对企业上报数据和材料及所需原件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特别是对于已偿还贷款本金和支付相应利息的证明材料要严格对比原件和复印件的一致性,并在贷款放款、利息等财务材料复印件上加盖公章。
请于12月4日前将项目申报书以电子件(U盘或电邮提交)和纸件(一式三份)两种形式报送漯河市知识产权指导服务中心(嵩山路黄河路交叉口向南200米路西市委编办院内南楼508室)。请各县局、分局(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同时将项目汇总表(附件4)一并报送。
附件:1.漯河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奖补项目申报书
2.信用承诺书
3.漯河市发明专利奖励资金项目县区汇总表
联系人:漯河市知识产权指导服务中心 段凯冀
邮 箱:lhszscqj@163.com
漯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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