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企业破产清算案件管理人报名公告(2021)渝五中法破委字第271号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企业破产清算案件管理人报名公告(2021)渝五中法破委字第271号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企业破产清算案件管理人报名公告 (2021)渝五中法破委字第271号 |
2021年08月05日 14:21 |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企业破产清算案件管理人报名公告 (2021)渝五中法破委字第271号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7月30日裁定受理(2021)渝05破245号申请人吴学江对被申请人秀山佳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一案。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决定采取随机摇号方式产生破产管理人。现特此公告被申请人的基本信息,请已进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管理人第四分册、无法定申请回避情形、有意参与摇号的机构管理人在公告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内向本院提交报名申请(具体事项附后)。届时,我院将从报名的社会中介机构中随机摇号确定破产管理人。无人报名时,本案管理人按渝高法【2016】24号文件相关规定产生。 秀山佳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秀山佳诚公司)于 2009 年 4 月 15 日注册登记,登记机关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住所地位于重庆市秀山县中和街道丹凤路瑞馨园小区 1-11。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凭资质证书执业)。 2017 年 6 月 29 日,重庆市公证处作出(2017)渝证字第 49110 号执行证书,载明申请人吴学江可持证书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被申请人为秀山佳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庆久高农业机械有限公司、秀山秀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赵勇、苏瑜,执行标的为本金人民币 1349 万元及利息、逾期罚息、因实现债权产生的合理费用。 上述判决生效后,吴学江向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目前尚未执行到位。 另,秀山佳诚公司尚有多起执行案件以无财产可供执行被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秀山佳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其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符合破产清算的法定受理条件,故法院受理申请人吴学江对被申请人秀山佳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 特此公告。 【注意事项】 1、报名方式:重庆法院公众服务网系统报名。 2、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8月9日16:00 3、摇号时间:2021年8月10日10:00 4、摇号地点:本院办公三区1001室 5、报名机构:已进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管理人第四分册的机构 6、说明:欢迎各破产管理人来院参与监督摇号。 特此通知。 督办人:张雯、李迎 报名咨询电话:***-******** 破产庭联系人:上官俊峰***-********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八月五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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