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齐奥新能源有限公司分布式光伏电站保险(二次)招标公告

山东齐奥新能源有限公司分布式光伏电站保险(二次)招标公告


1. 采购条件
项目编号
SDGS-FZ-2021-0704-2
项目名称
山东齐奥新能源有限公司分布式光伏电站保险(二次招标)
项目所在地
山东省-济南市
采购人
山东齐奥新能源有限公司
采购方式
谈判采购
采购类别
服务
采购组织形式
委托采购
代理机构
山东同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
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制
报价形式
单信封
计划服务期
1年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
企业自筹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山东齐奥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奥公司)本部及下属3家子公司泰安市齐奥新能源有限公司、临沭奥太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淄博旭晟电力有限公司共持有光伏电站容量共计30兆瓦,分布于山东省内45个高速公路服务区(详见列表)、临沭金正大集团、淄川建陶产业园等地。现为齐奥公司及子公司的全部光伏电站资产购买公众责任保险,保险期间12个月。
2.2 采购范围
本项目共分为1个包段。 包段1公众责任险:因标的光伏电站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的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累计赔偿限额3000万元,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不低于1500万元,每次事故每人人身伤亡赔偿限额不低于100万元、每次事故每人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不低于10万元。免费额不高于人民币1000元或损失金额的10%,以高者为准。并扩展承保标的光伏电站因火灾、爆炸、烟熏、水损、雷击、台风暴风造成的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3.报价人资格要求
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对报价人要求
资质资格要求
(1)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2)具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经营财产保险业务许可证(有效期内)的总公司或者经其授权的山东省级分公司(或同级别的保险机构); (3)报价人应为偿付能力指标符合监管要求的保险机构(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00%)。
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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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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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要求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取消采购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等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在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行贿犯罪档案结果查询之日)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
人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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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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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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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每个供应商可最多响应__1__个标段,且允许中__1__个标段
3.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获取时间
_2021-08-06 09:00至2021-08-09 16:30
4.2 采购文件获取地点
齐鲁采购与招标网,网址: www.qlebid.com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保险 光伏电站 分布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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