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省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农产品质量安全)项目资金分配情况的公示
关于2021年省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农产品质量安全)项目资金分配情况的公示
根据《吉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的通知》(吉财农指〔2021〕168号)
文件要求,下达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资金6万元。为完成好年度农产品监测检测任务,更好地发挥
该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现将此专项资金拨付市农业生态资源保护站支出使用。具体支出分配如下:其
中5万元用于全市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速测筛查等支出,1万元用于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等费用支出。
公示期:5个工作日
联系人:付 伟,电话:********
吉林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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