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职业技术学院安保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营口职业技术学院安保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需登录后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8月2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800-00071
项目名称:营口职业技术学院安保服务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138,000.00
最高限价(元):3,138,000.00
项目采购需求(服务类)
项目名称 | 学校安保服务 |
项目部门 | 安全保卫处 |
预算金额(万元) | 313.8万元/年 |
付款方式 | 按月支付 |
服务期限 | 三年合同每年一签 |
服务地点 | 营口职业技术学院 |
服务要求 | 附件1 |
附件1
服务要求内容
一、总体要求
安保人员实行24小时监控巡逻执勤工作,对进入校园的外来人员及车辆要及时询问核实并登记。安保人员身体健康、工作认真负责、经专业培训后持保安证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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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要求
1.服从学校主管部门调遣,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认真贯彻执行安全岗位责任制,努力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2.学校大门 24小时值班,实行无睡岗值守。
3.对进入校园的外来人员及车辆实行严格的审核登记制度,车辆管理范围包括机动车(含摩托车)、三轮车(含人力)、电动车、自行车等。严格控制收废品、商贩、其他闲杂人员、快递人员车辆、餐饮外卖、桶装纯净水及出租车进入校区,校方允许的除外。
4.保障校园内公共秩序及财物安全。
5.建立稳定的保安队伍,按合同要求配备保安队员。
6.安保管理制度要完善,严格执行"四防"(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制度,对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并把情况向安全保卫处汇报。
7.建立应对突发事件的预案机制,出现突发事件应在 5 分钟内到现场处理,保证校园无安全事故。
8.积极配合校园内各种大型活动的开展,保障各项活动顺利进行。
9.值班人员应遵守值班纪律,不得私自串班,不得擅离职守,不准长时间占用值班电话。
三、人员素质要求
1.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政审合格、品德良好、工作态度端正、责任心强。
2.大门岗和巡逻队岗人员要求年龄在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男性、身高170厘米以上。楼门岗和消防控制室人员要求年龄在55周岁以下(含55周岁)、男性、身高160厘米以上;女性、155厘米以上。
四、岗位设置要求
(一)人员配置要求
根据我校实际需要,保安公司需提供79名安保人员(含若干女安保人员)。
序号 | 岗位 | 人数/班次 | 值班方式 | 值班总人数 |
1 | 队长 | 1 | 全天 | 1 |
2 | 综合服务中心 | 1*2 | 两班倒 | 2 |
3 | 1号楼 | 1*2 | 两班倒 | 2 |
4 | 2号楼 | 1*2 | 两班倒 | 2 |
5 | 3号楼 | 1*2 | 两班倒 | 2 |
6 | 4号楼 | 1*2 | 两班倒 | 2 |
7 | 5号楼 | 1*2 | 两班倒 | 2 |
8 | 6号楼 | 1*2 | 两班倒 | 2 |
9 | 7号楼 | 1*2 | 两班倒 | 2 |
10 | 报告厅 | 1*2 | 两班倒 | 2 |
11 | 信息楼 | 1*2 | 两班倒 | 2 |
12 | 图书馆 | 1*2 | 两班倒 | 2 |
13 | 体育馆 | 1*2 | 两班倒 | 2 |
14 | 博识楼 | 1*2 | 两班倒 | 2 |
15 | 消防控制室 | 2*2 | 两班倒 | 4 |
16 | 1号学生公寓 | 1*2 | 两班倒 | 2 |
17 | 2号学生公寓 | 1*2 | 两班倒 | 2 |
18 | 3号学生公寓 | 1*2 | 两班倒 | 2 |
19 | 4号学生公寓 | 1*2 | 两班倒 | 2 |
20 | 5号学生公寓 | 1*2 | 两班倒 | 2 |
21 | 6号学生公寓 | 1*2 | 两班倒 | 2 |
22 | 7号学生公寓 | 1*2 | 两班倒 | 2 |
23 | 北门 | 4*3 | 三班倒 | 12 |
24 | 东一门 | 2*3 | 三班倒 | 6 |
25 | 东二门 | 2*3 | 三班倒 | 6 |
26 | 巡逻队 | 5*2 | 两班倒 | 10 |
总计 | | | | 79 |
(二)工资要求
1.安保人员工资不低于辽宁省营口市最低工资标准。
2.安保人员必须缴纳社会保险(五险)。
(三)其他要求
1.签订合同后,采购人有权对上岗人员进行验收,如果中标人提供的实际上岗人员不能满足采购需求,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2.保证校园无安全事故。
3.2021年8月31日人员必须到岗。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合同每年一签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8月05日至2021年08月19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需登录后下载)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8月2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提交电子文件;备份文件(U盘)递交至营口市审批技术审查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室(二)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
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2)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营口职业技术学院本级
地址: 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新海大街222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营口市审批技术审查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营口市西市区沿海产业基地民生路28号市民服务中心3楼西北区
邮箱地址: ykggzycgk@163.com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新联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 营口市审批技术审查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孙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