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高等学校优秀思政课教师和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学生奖励基金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高等学校优秀思政课教师和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学生奖励基金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海南省教育厅文件
琼教思政〔2021〕12号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高等学校优秀思政课教师和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学生奖励基金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高等院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贯彻落实《新时代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46号),发挥优秀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励优秀学生成为思政课教师,增强思政课教师的职业归属感、自豪感和荣誉感,经教育部党组批准,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设立高等学校优秀思政课教师和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奖励基金。为做好我省遴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紧紧围绕“政治要强、情怀要深、思维要新、视野要广、自律要严、人格要正”的要求,遴选一批政治素质好、专业水平高、学风作风正的高校思政课教师领军人才和优秀后备人才,培养一批高校思政课教师名师、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领军人物,造就一批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家,辐射带动全国高校思政课教师队伍整体水平不断提升,有力推动高校思政课高质量发展。
二、奖项设置
设立高等学校优秀思政课教师一、二、三等奖教金,分别奖励50万元(含税,下同)、10万元、8万元;设立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本、硕、博优秀奖学金,分别奖励2万元、3万元、4万元。我省各项各等次奖教金、奖学金均有1个名额推荐参加全国遴选。
三、遴选标准
(一)优秀思政课教师奖教金遴选标准
1.政治信念坚定。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特别是思政课建设的重要论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师德师风优良。能够做“四有”好老师,当好学生“四个引路人”,政治强、情怀深、思维新、视野广、自律严、人格正,成为学习、传播和践行马克思主义的典范,做为学为人的表率,深受学生喜爱。
3.教研能力过硬。在课程建设、教学方法改革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果,教学有特色、有亮点、有创新,在全国或本地区有较高知名度和一定影响力。
4.教学时效突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课堂教学满意度高,能够坚持“八个统一”,不断增强思政课的思想性、理论性和亲和力、针对性,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努力成长为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5.其他条件。一等奖教金:思政课教龄30年以上,身体健康,无年龄限制;二等奖教金:思政课教龄10年以上,不超过60岁(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21年1月1日,即1961年1月1日之后出生);三等奖教金:思政课教龄5年以上,不超过40周岁(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21年1月1日,即1981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其中60周岁以下教师须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信息库”在库专职教师,目前担任学校领导职务的思政课教师不纳入推荐范围。
(二)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优秀奖学金遴选标准
1.政治信念坚定。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信仰马克思主义,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道德品质高尚。诚实守信,严守科学道德,学风严谨。
4.专业能力过硬。以学习研究宣传马克思主义理论为己任,熟读马列主义经典著作和中国化马克思主义重要文献,积极开展理论宣讲活动,专业成绩优秀;在读期间至少参加过一次社会实践或专业调研活动,并撰写相关实践报告或调研报告。
5.学业成绩优秀。在读期间各门思政课成绩均在90分以上,积极参加教育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领航计划系列主题活动并在大学生讲思政课公开课展示、“我心中的思政课”大学生微电影展示等活动中获奖。
6.科研能力突出。具有较强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功底和学术创新潜力,在读期间在报刊、电视、互联网上刊发或播报马克思主义理论类优秀原创文章、影音、动漫等作品。其中,硕士研究生至少提交1篇第一作者身份的代表作、博士研究生至少提交2篇第一作者身份的代表作(代表作包括优秀网络文化成果、网络理论评论文章、学术期刊论文、著作、决策咨询报告等)。
7.其他条件。立志长期从事马克思主义理论教学研究,立志成长为优秀思政课教师。
四、遴选程序
(一)高校推荐
各高校根据通知精神,统筹做好本校推荐工作。所推荐人选需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向省教育厅提交相关原始材料及汇总表,同时提供被推荐教师讲授课程的教学大纲、教学日历等相关课程资料。
(二)初步审查
省教育厅将对各高校推荐的人选进行审查遴选,确定推荐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报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
(三)考察遴选
国家奖励基金成立奖励委员会,对各省推荐人选进行考察与遴选,确定入围名单,同时视情况对入围教师开展进校考察,各高校做好配合工作。
五、工作要求
奖励基金是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为响应党和国家号召设立的,由社会组织出资奖励教师的公益项目,旨在发挥引领作用,不可作为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奖励基金组织推荐工作,组织推荐人选数量不超过分配名额数量(附件5)。如无合适人选,可不推荐(须反馈报告)。在组织开展推荐遴选工作的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坚持“严格程序、公平公正、宁缺毋滥、榜样引领”的原则,确保所推荐人选事迹真实可靠,具有社会公信力。
各高校请于2021年9月10日前将相关推荐表及汇总表(附件1-4)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jygw123@163.com;纸质版材料及汇总表加盖公章后提交至省教育厅思政处。
联系人:冯??琛、刘??营,联系电话:65389935。
附件:1.高等学校优秀思政课教师奖励基金推荐表
2.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学生奖励基金推荐表
3.高等学校优秀思政课教师奖励基金推荐汇总表
4.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学生奖励基金推荐汇?总表
5.全国高等学校优秀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和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学生奖励基金推荐师生名额分配表
?????????????????????????????????海南省教育厅
????????????????????????????????2021年8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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