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高速公路实业开发有限公司随岳高速2021年专项工程劳务协作队伍采购招标公告
湖北省高速公路实业开发有限公司随岳高速2021年专项工程劳务协作队伍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XTC-C-*******
1. 招标条件湖北省高速公路实业开发有限公司随岳高速2021年专项工程劳务协作队伍采购招标人为湖北省高速公路实业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欢迎湖北省高速公路实业开发有限公司协作单位资源库GK-2(路基、路面专项)、GK-3(桥涵专项)协作单位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名称:湖北省高速公路实业开发有限公司随岳高速2021年专项工程劳务协作队伍采购。
2.2 建设地点:湖北省随岳高速中段及随岳高速北段。
2.3 招标范围:本项目分为4个标段,负责随岳高速2021年专项工程劳务协作工作:
1标段:路面铣刨摊铺施工,负责随岳高速随岳北段、随岳中段沥青混凝土路面专项施工协作队伍:沥青混凝土路面铣刨和沥青混合料摊铺,粘层、透层撒布,基层病害处理(含材料),铣刨料、沥青混合料运输以及路面局部病害处理及超韧磨耗层等路面专项工程施工;
2标段:桥涵专项施工,负责负责随岳高速随岳北段、随岳中段的桥涵专项施工协作队伍:桥涵混凝土修复,伸缩装置更换,桥墩基础处治,梁体顶升与支座更换,桥梁抗倾覆加固,体外预应力加固等桥涵专项工程施工;
3标段:随岳北段路基交安施工,负责随岳北高速路基、交安专项工程施工;
4标段:随岳中段路基交安施工,负责随岳中高速路基、交安专项工程施工。
2.4 计划工期:
1标段:2021年8月15日至2021年10月30日;
2标段:2021年8月15日至2021年11月30日;
3标段:2021年8月15日至2021年11月30日;
4标段:2021年8月15日至2021年11月30日。
2.4 施工缺陷责任期:12个月。
2.5其他: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招标人一旦发现中标人在进场后出现转包、分包及劳务纠纷的,视情节轻重解除合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业绩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对于有如下违约行为的中标人,将纳入湖北省高速公路实业开发有限公司黑名单管理,三年内不得在招标人范围内承接任何业务:
(1)被确定为中标人后,无正常理由,拒不签订合同的;
(2)转包或违法分包中标项目的,或者经查实有过借用资质行为的;
(3)故意停工、拖延工期,或因队伍原因进度长期滞后无进展,或不服从现场管理,殴打管理人员,围攻、威胁项目部的;
(4)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质量、环保、水保责任事故;
(5)发生恶意欠款(如拖欠农民工工资)、引起经济纠纷或造成恶劣影响的;
(6)恶意终止合同、中途退出或转款潜逃的;
(7)以缠访、闹访、围堵及恶意诉讼等手段表达诉求,影响招标人正常工作秩序或损害招标人正当利益的;
(8)与招标人发生过诉讼或仲裁,为招标人诉讼或仲裁相对方的;
(9)利用网络、报刊等媒体传播虚假信息,对招标人名誉或利益造成严重损害的;
(10)恶意举报招标人,经查证不属实的;
(11)存在行贿、赠送礼品礼金违反廉洁纪律等行为,被查实处理的;
(12)在采购程序中,因隐瞒真实情况被确定为中标人的;
(13)采用不正当手段妨碍、排挤其他协作单位的;
(14)与其他协作单位之间相互串通,事先商定报价或合谋使之被确定为中标人的。
3.5对于有上述3.4项所列违约行为的中标人,招标人有权直接解除合同,并清退出场,同时不免除中标人对已完部分工程量应承担的合同责任,履约担保招标人有权不予退还。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4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只能同时中1个标段。招标人将按照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选择的优先中标顺序授予中标资格,其他标段则由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次类推。对于同时参与各标段的投标人,如未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标段之间优先选择的中标顺序,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不同标段的投标文件承诺的优先顺序不一致,其全部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2021年08月05日至2021年08月09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4.2 招标文件获取的地点: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97号龙潭大厦A座16楼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4.3 招标文件的售价: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4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1)投标人须派代表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原件及复印件(授权代表报名时提供)及湖北省高速公路实业开发有限公司协作单位资源库GK-2(路基、路面专项)、GK-3(桥涵专项)协作单位证明(须提供入围通知书复印件),现场获取招标文件;(2)投标人需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复印件(授权代表报名时提供),及湖北省高速公路实业开发有限公司协作单位资源库GK-2(路基、路面专项)、GK-3(桥涵专项)协作单位证明(须提供入围通知书复印件)发送邮件至hhxdgzyx@qq.com邮箱(邮件主题名称为项目名称+单位名称+发送材料名称),招标代理机构验核相关报名资料通过后,招标代理机构发出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08月12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5.2 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开标地点):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97号龙潭大厦A座16楼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3号会议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6. 评标办法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综合评分法。
7.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北交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bjtjsjt.com)、湖北省高速公路实业开发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bgfgs.com)上发布。
8. 联系方式招标人 | 湖北省高速公路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武汉市汉阳区龙阳大道9号 | 办公地址 | 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97号龙潭SOMO A座16楼 |
联系人 | 褚女士 | 联系人 | 胡红霞、蔡立凡、毕洋 |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 ||
电子邮箱 | / | 电子邮箱 | hhxdgzyx@qq.com |
传真 | / | 传真 |
2021年08月05日
标段号 | 资质要求 |
1标段 | 须具备湖北省高速公路实业开发有限公司协作单位资源库GK-2(路基、路面专项)协作单位 |
2标段 | 须具备湖北省高速公路实业开发有限公司协作单位资源库GK-3(桥涵专项)协作单位 |
3标段 | 须具备湖北省高速公路实业开发有限公司协作单位资源库GK-2(路基、路面专项)协作单位 |
4标段 | 须具备湖北省高速公路实业开发有限公司协作单位资源库GK-2(路基、路面专项)协作单位 |
注:提供入围通知书复印件。
标段号 | 信誉要求(各标段) |
所有标段 |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投标人在湖北省交通厅的信用等级近三年内被评为D级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注: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相应内容、表格及下注说明的要求在其投标文件中填写相关内容、表格并在相应位置提供要求的证书、证明材料。如未按要求填写或未按要求提供要求的证书、证明材料的或提供的证书、证明材料不满足要求或不足以证明其满足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在对其投标进行评审时将不予通过。
标段号 | 财务要求 |
所有标段 | 第一种方式 2020年的营业收入不少于500万元。 第二种方式 由银行出具(须有银行盖章)申请日前3个月内(2021年5月、2021年6月、2021年7月)的单位账户流水证明,每月月末账户余额的平均值不少于50万元。 上述两种方式满足其中一种即可,无银行公章的流水证明按无效投标处理。 |
注:1.采用第一种方式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自公司成立以来的会计报表。
2.采用第二种方式应附银行出具(须有银行盖章)申请日前3个月内的单位账户流水证明。
人 员 | 资 格 要 求 | 数 量 | |||
1标段 | 2标段 | 3标段 | 4标段 | ||
项目负责人 | 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高速公路施工从业年限不低于6年,近3年内曾担任过一个类似项目负责人,年龄为55岁以下。 | 1人 | 1人 | 1人 | 1人 |
安全员 | 持有有效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并配合招标人项目部进行安全管理工作。 | 3人 | 3人 | 3人 | 3人 |
资料员 | 具有工程内业从业经历,能熟练使用电脑办公软件。 | 1人 | 1人 | 1人 | 1人 |
技术员 | 具有工程现场施工从业经历,有一定协调能力和现场应变能力。 | 2人 | 2人 | 2人 | 2人 |
作业队 | 每个班组不少于10人 | 4个班组 | 4个班组 | 3个班组 | 3个班组 |
注:施工班组和人员配备为正常施工配置,如有工程进度要求,各施工队必须无条件的增加施工人员和机具配置;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相应内容、表格及下注说明的要求在其投标文件中填写相关内容、表格并在相应位置提供要求的证书、证明材料。如未按要求填写或未按要求提供要求的证书、证明材料的或提供的证书、证明材料不满足要求或不足以证明其满足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在对其投标进行评审时将不予通过。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最低要求)
1标段
序号 |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装载机 | 台 | 1 | |
2 | 空压机 | 台 | 2 | |
3 | 风镐 | 把 | 4 | |
4 | 发电机 | 台 | 4 | |
5 | 背负式吹风机 | 台 | 4 | |
6 | 沥青混凝土拌合站 | 套 | 2 | 不低于2000型 |
7 | 铣刨机 | 台 | 1 | |
8 | 精细铣刨机 | 台 | 1 | |
9 | 沥青摊铺机 | 台 | 1 | 9米 |
10 | 双钢轮压路机 | 台 | 2 | 13T |
11 | 胶轮压路机 | 台 | 1 | 26T |
12 | 震荡压路机 | 台 | 1 | |
13 | 平板车 | 台 | 3 | |
14 | 小型货车 | 台 | 8 | |
15 | 小型客车 | 台 | 3 | |
16 | 成品料及铣刨料运输车 | 台 | 10 | |
17 | 乳化沥青撒布设备 | 套 | 1 | |
18 | 切割机 | 台 | 1 | |
19 | 洒水车 | 台 | 1 | |
20 | 清扫车 | 台 | 1 | |
21 | 红外感应温度枪 | 把 | 3 | |
22 | 手扶式压路机 | 台 | 1 | |
23 | 灌缝机 | 套 | 1 | |
24 | 橡胶沥青同步碎石封层车 | 台 | 1 | |
25 | 水准仪 | 套 | 1 | |
26 | 沥青混合料及沥青路面试验检测设备 | 套 | 1 |
2标段
序号 |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液压同步顶升设备 | 套 | 2 | |
2 | 桥梁检测车 | 台 | 1 | |
3 | 桥梁挂篮 | 个 | 1 | |
4 | 高空作业车 | 台 | 1 | |
5 | 挖掘机 | 台 | 1 | |
6 | 自卸车 | 台 | 2 | |
7 | 砼回弹仪 | 台 | 1 | |
8 | 坍落度仪 | 台 | 1 |
3、4标段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备注 |
1 | 挖掘机 | L4000型 | 2套 | 开挖作业 |
2 | 装载机 | ZL50 | 1台 | 转运石料、废料 |
3 | 工程车 | / | 6台 | 运输材料、工具 |
4 | 空压机 | / | 2台 | 注浆施工 |
5 | 风镐 | / | 4把 | 人工开挖 |
6 | 水泥搅拌机 | / | 2台 | 水泥浆搅拌 |
7 | 发电机 | 30kw | 2台 | 生产用电 |
8 | 注浆设备 | / | 2套 | 注浆作业 |
9 | 划标线设备 | / | 2套 | 标线补划 |
10 | 水泥混凝土搅拌机 | / | 2套 | 水泥混凝土搅拌 |
11 | 背负式吹风机 | / | 2台 | 划线前路面清理 |
12 | 打桩机 | / | 1台 | 安装钢护栏立柱 |
注: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相应内容、表格及下注说明的要求在其投标文件中填写相关内容、表格。如未按要求填写的,评标委员会在对其投标进行评审时将不予通过。
标段号 | 业绩要求 |
1标段 | 投标人近三年须具有不少于3项路面中修或路面刨摊铺专项工程施工业绩(含在建项目),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300万。 |
2标段 | 投标人近三年必须具有不少于3项桥梁加固工程施工业绩(含在建项目),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200万。 |
3标段 | 投标人近三年必须具有不少于3项路基工程施工业绩(含在建项目),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200万。 |
4标段 | 投标人近三年必须具有不少于3项路基工程施工业绩(含在建项目),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200万。 |
注: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相应内容、表格及下注说明的要求在其投标文件中填写相关内容、表格并在相应位置提供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未按要求填写或未按要求提供要求的证明材料的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满足要求或不足以证明其满足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在对其投标进行评审时将不予通过;2.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所指的近三年,即合同签订时间为2018年01月0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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