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管理中心工程竣工决算审计招标公告
公路管理中心工程竣工决算审计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宁夏公路管理中心工程项目竣工决算审计 | ||
品目 | 服务/商务服务/审计服务,服务/商务服务/审计服务,服务/商务服务/审计服务 | ||
采购单位 | 宁夏公路管理局本级 | ||
行政区域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1年08月05日18:27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1年08月06日至2021年08月12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宁夏八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紫荆花商务中心C座603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1年08月16日15: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宁夏八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紫荆花商务中心C座603室) | ||
预算金额 | ¥62.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郑林仙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宁夏公路管理局本级 | ||
采购单位地址 | 金凤区北京中路175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宁夏八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宁夏八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采购计划编号:2021NCZ002855
项目编号:NXBF-2021-081
项目名称:宁夏公路管理中心工程项目竣工决算审计
采购方式:1 是0 否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3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提供截至开标日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按时缴纳记录);3.4供应商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须同时提供以上两个网站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10日内,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以开标现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依据;3.5一、二标段供应商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资质证书;三标段供应商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3.6供应商为分支机构的,须取得机构总部的授权书原件。机构总部只能授权1家分支机构参加本次招标,且发出授权后机构总部不得与分支机构一同参与本次招标;3.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申明函;3.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一、二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原件;三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9此项目相关的其他文件。 3.10本次磋商供应商可同时报名3个标段,只能中取1个标段。备注:投标供应商是联合体投标的,以上资格要求须同时提供。本项目一、二标段允许两个或两个以上供应商组成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联合体双方均需同样具备以上资格条件并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双方需在联合体协议中载明分工范围并以此为依据分别提交相应的企业业绩证明。中标后与采购人共同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联合体双方对采购人承担法定连带责任。
时间2021-08-06 00:00:00 至2021-08-12 23:59:59,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ccgp-ningxia.gov.cn)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截止时间:2021-08-16 15:00:00(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宁夏八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紫荆花商务中心C座603室)
时间:2021-08-16 15:00:00(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八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紫荆花商务中心C座603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7.1疫情期间注意事项:(1)请供应商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相关部门发布的疫情防控的相关公告,如因疫情防控需要,因供应商委派人员被隔离或行程码或其他原因无法按时参加磋商,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供应商委派人员须近期未到过高中风险地区,未途经高中风险等地区返宁或到宁(或从外埠到宁、返宁后已按要求隔离满28天,未出现任何症状),本人未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过接触史,未有发烧、发热、咳嗽等症状,目前身体状况良好;(3)供应商必须提前30分钟到达交易场所配合交易服务场所工作人员进行身份信息核对、来源地登记、行程码核对、体温监测等工作。供应商须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听从工作人员的引导。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夏公路管理局本级
地址:金凤区北京中路175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宁夏八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八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郑新
电话:****-*******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郑林仙
电话:****-*******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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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公路管理中心工程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终稿).docx |
宁夏公路管理中心工程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终稿).docx |
宁夏公路管理中心工程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终稿).docx |
代理机构:宁夏八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1-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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