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钢制地面隔层托板采购项目(三次)标段一
某部钢制地面隔层托板采购项目(三次)标段一
某部钢制地面隔层托板采购项目(三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某部钢制地面隔层托板采购项目(三次)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某部,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某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货物类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格尔木市
(2)规模:采购一批钢制地面隔层托板,数量约为1800个,隔层托板规格:1300mm*1300mm,高度不小于200mm;产品材质要求采用国内知名钢材厂家生产的Q235B优质碳素钢,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通过邮箱zhangdiqing@cntcitc.com.cn获取招标文件后,可获得具体详情。
3.2 该项目共1(具体标段)个标段,标段编号为:E****************001。潜在投标人可对其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www.qhggzyjy.gov.cn/)办事指南栏的《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招标文件(如有所有本项目需要的编制参考资料)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获取方式:自2021年08月06日0:00时至2021年08月12日24:00时止,潜在投标人应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点击“我要投标”自行免费下载。
4.3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报名、登记等。
4.4 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 “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08月27日 09时00分,地点为青海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开标室四。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上发布。
7 、接收异议
接收异议单位名称:某部或代理结构
接收异议联系人:崔助理或孙鹏
接收异议联系方式:********820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某部 |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 |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 |
联系人:崔助理 | 联系人:孙鹏 |
电话:189*****388 | 电话:********820 |
传真: | 传真: |
2021年08月05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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