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助售货机招标公告
自助售货机招标公告
1.项目名称:泰州分公司自助售货机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泰州园区预计租赁60台自助售货机。
3.技术要求
3.1每季度第一个月10日前向甲方缴纳场地租赁费(入驻时间若非季度首月,则当月缴纳当季费用);
3.2乙方需提供本公司自助售货机资料供甲方选择,经甲方确认后投放到甲方指定位置,并按要求提供支持网上支付、微信、刷脸支付的设备;
3.3乙方负责设备运维;
3.4乙方提供物资/食品不少于8-10种,价格不得高于同行及市场售价。
4.供应商资质要求
4.1投标方须提供合法经营(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资质;
4.2投标方须提供自助售货机经国家有关部门检测合格的证明材料。
5.业绩要求(报名业绩作为报名审核,投标书中应包含且不限于报名业绩)
不限,如有可说明
6.报名要求
6.1报名方式
6.1.1凡有意参加报名的供应商,请至长城控股电子招标平台注册报名:地址为:http://eps.gwm.cn/gwm_epbp/portalWeb/,《供应商注册指南》可在平台网站首页“用户登录选择”栏附近查看,并根据手册要求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可根据项目名称,按报名要求进行报名,未按照此方式报名的,视作无效报名;
6.1.2如无法在招标平台完成注册的,请及时联系****-*******/*******
6.2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8月20日11:30。
7.联系方式
项目所在地:江苏省泰州市
报名联系人:刘洋
联系方式:****-*******/*******/186*****669
E-mail:zbgys@gwm.cn
技术人员:殷明明
联系方式:185*****765
8.招标文件的获取
8.1本项目投标意向金为:免费。
①报名时间截止后,供应商负责人会对所有报名及缴费的供应商进行综合评审,符合本公告中要求(详见4.供应商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在收到正式的电子版招标书后投标意向金不再退还;若项目在招标过程中任意环节因招标方原因取消的,可办理投标意向金退款(若供应商已办理开票将不予退款);
② 因报名供应商不满足公告资质要求或已缴费未在电子招标平台报名则视为报名无效,投标意向金不再退还;
8.2 报名时需同步上传交款凭证(若为个人交款,需上传交款凭证和身份证正反面的扫描件,需注意个人交款不能开具发票),若为免费标书则上传空白页即可。
8.3 ①缴费时请在交款凭证上备注“项目简称” ,如为个人代缴,请在交款凭证上备注“项目简称+参标公司简称”(注:个人缴纳投标意向金,无法开具发票)
②开票要求:在长城控股电子招标平台首页(http://eps.gwm.cn/gwm_epbp/portalWeb/)左下方查找开票信息模板,按照要求填写后将EXCEL版发至gfzbb@gwm.cn,若有疑问,请电话联系赵月,电话****-*******
注:a.个人缴纳投标意向金,无法开具发票;b.发票开具完成后,意向金不再退还。
9.交款账户信息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保定市裕华支行
开户户名:保定市长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账号:1004 6559 9265
注意:①交款行为仅在此账户有效力,我司不存在其他任何代收账户;②请不要相信任何个人或公司的交款要求,以防上当受骗!
10..争议解决
投标方和招标人在采购过程中所引起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应向采购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注:无论报名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报名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
投诉、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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