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配套道路招标公告
养殖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配套道路招标公告
榆树市养殖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配套道路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DFHT2021-0804-GC14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榆树市养殖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配套道路已由榆树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榆发改审字【2020】3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榆树市养殖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办公室、吉林正榆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申请专项债73.76%、其他地方政府自筹26.24%且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榆树市养殖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配套道路;
2.2 建设规模:榆树市养殖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配套道路涉及的5个肉鸡养殖厂和1个鸡雏孵化厂的现有厂外土路全部改建为沥青混凝土道路,改建道路长度约3.588km,宽度6m;
2.3招标范围:配套道路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2.4建设地点:榆树市太安乡、泗河镇、新庄镇内;
2.5 计划工期:2021年9月2日至2021年10月31日,总工期59日历天;
2.6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的合格工程;
2.7最高投标限价:599.1725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 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并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3 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至2020年)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工程业绩。
3.4 投标人须是具有近三年(2018年至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健全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到2020年度的审计报告即可;2020年成立至2021年1月1日不足1年或2021年成立的公司提供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即可)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项目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投标人的企业资质、配备人员等情况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得到,并满足项目要求。
3.8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中不良行为记录、黑名单记录的企业或个人参与投标。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业绩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包括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
3.1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项目经理,应当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开标活动,接受现场身份核验。
合格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项目经理,应当在开标现场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活动,接受现场身份核验,自动放弃投标的,招标人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8月6日至2021年8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07室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窗口持单位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
购买文件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
(1)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每家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登记及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整个招标过程不得更换授权人);
(2)法人代表证明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4)原版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新版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有二维码的)原件及复印件或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或新版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有二维码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6)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纸质证书或提供电子证书(二维码标识)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7)外省企业按相关规定办理备案手续,提供加盖公章证明材料;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自行支付手续费(邮费)。招标人在收到投标单位详细邮寄信息后5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26日13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十三楼开标四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评标办法
依据长城乡联字[2020]11号文件(关于印发《长春市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从综合评定前3名合格中标候选人中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中标人。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榆树市人民政府网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榆树市养殖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办公室、吉林正榆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榆树市
联系人:于红军、程龙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楼
联系人:李伟新
招投标监管部门:榆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130400
榆树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邮箱:********@qq.com">********@qq.com
地址:榆树市东环府路于府前路榆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421室
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必须公开内容(要素)
招标范围 | 配套道路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估算金额 | 0.00元 | ||
招标事项审批批准(核准)部门 | 榆树市发展和改革局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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