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淮安市奎文小学工程的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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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淮安市奎文小学工程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淮安市奎文小学工程
标段编号****************-BD-001;标段名称淮安市奎文小学EPC工程;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2021年8月6日公告结束时间2021年9月6日
工程类型房屋建筑施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淮安市奎文小学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淮安市奎文小学工程已由 淮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淮管发改审发[2021]7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统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淮安市奎文小学EPC工程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位于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三亚路北侧,福州路西侧。
2.1.2建设规模:项目占地约37452.05平方米,建筑面积约25744平方米;小学包含:教学楼、综合楼、教师用房、图书馆、报告厅、体育馆、风雨操场、餐厅、300米标准运动场和篮球场,地下停车场、配电房、围墙、绿化,管网、智能化、健康照明等配套设施及其他附属工程。(具体以通过认定的设计方案为准)。
2.1.3合同估算价:15000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300 日历天(含设计工期)。
设计工期:30天;合同生效后30天内完招标文件约定除上述内容以外的全部设计内容,并完成图审工作。
施工工期:270 日历天,施工开工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2.1.5 其他:
(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地方设计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确保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2) 物资采购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所有物资(教学设施(含智能化教学设备)、材料设备、学生课桌椅、教师办公桌椅、报告厅座椅、直饮水设备、厨房餐厅设备、报告厅及风雨操场建筑声学等、室内外电子大屏设备构配件含装配式部件等)产品质量须符合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由第三方出具环保报告,合格率达到 100%)。
(3)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共划分成 1 个标段。包含但不限于淮安市奎文小学工程 EPC 总承
包的设计、材料设备采购、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全部工作。
2.2.1 设计:但不限于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场地测绘、施工图设计(含二次深化设计)、优化设计、相关报告文件(含专题研究)编制、图审报审、设计交底、后续设计服务及施工阶段的配合服务,提供现场设计服务、设计变更及分项验收、竣工验收等事项,以及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设计咨询服务等。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土建(含桩基、土石方等)、地下车库(含人防)、内外装、消防、强弱电(含临时用电及正式用电设计服务)、空调、一般水电安装、电梯、装配式建筑结构专项设计(如有)、绿色建筑设计咨询及评审、网络邮电接入、附属工程等【含综合管网、广场、道路、景观绿化、围墙、大门、标牌标识、亮化、附房等】本项目涉及的所有范围的工程设计(含报告厅舞台、扩声、灯光等专项设计)。
2.2.2 手续办理:为确保本项目整体目标全面实现,承包人负责办理工程前期手续、开工、施工过程及验收交付并取得产权证所需的各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规划、住建、市政配套、施工图审查、人防、施工许可(含临时施工许可)、专业报建报装、报监、淤泥排放、排污、排水接驳、施工监测、施工测绘、白蚁防治;负责办理本工程范围内验收所需的各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环保验收、消防验收、防雷、节能、分项分部工程验收、绿色建筑创建评审、各专业验收、网络通邮、外接水、外接电、外接气手续、档案整理移交城建档案馆、办理房屋产权证等。上述所有规费及手续费等所有费用全部由中标人承担。
2.2.3 采购:包含设计施工所需的一切材料设备和服务的采购以及固定家具、标牌标识等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包括但不限于:学生课桌椅(约600套)、教师办公桌椅(约50套)、报告厅座椅、直饮水设备、厨房设备、录播教室、多功能教室、校园无线覆盖、电子班牌、电梯、空调等,详见技术要点专篇。
2.2.4 施工:工程总承包的施工内容为设计施工招标范围内的所有项目包工、包料、包工期、
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交付、包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包整体移交(含档案移交)及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包括(但不限于)大型土石方、地下车库(含人防)、土建(含桩基工程)、一般安装工程(电气、消防、通风、智能化(含智慧校园)、监控、太阳能、给排水等)、室外装饰及雨棚、室内装饰装修、室外消防系统、亮化、建筑泛光照明、电梯、建筑防雷、抗震支架、正式用电工程(含临时用电施工)、供水、供气、污水处理、绿色建筑、钢结构/网架、标识、标牌等导示系统、室外道路(含路灯)、停车场、充电桩、电动自行车充电车棚、运动场地等、景观、广场、小品雕塑、管网(含外接、外排、雨污水、网络、通信、天燃气、绿化喷灌等)、绿化、铺装等相关配套工程的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未说明部分详见《技术要点专篇》);
工程总承包的施工内容为设计招标范围内的所有施工项目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
安全、包文明施工、包交付、包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包整体移交(含档案移交及其相关费用)及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及养护期内的养护。
最终施工承包范围以经招标人审核确认后图审合格的施工图为准,同时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所
列内容作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发包人的调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具备以下①+②或者①+③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①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③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
3.3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一级注册建筑师或者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含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者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并具备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者 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含房屋建筑工程)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投标人应当具有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若为联合体的是联合体成员之一的业绩。
(1)设计业绩要求:申请人自2017年6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工程建安费或投资额在12000万元(含)以上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20000平方米(含)以上的公共建筑项目的设计业绩。(提供设计合同、设计成果证明材料,时间、金额均以设计合同为准,提供的设计成果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2)施工业绩要求:申请人自2017年6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额在120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20000平方米(含)以上的公共建筑项目的施工业绩。
(3)工程总承包业绩:申请人自2017年6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额在120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20000平方米(含)以上的公共建筑项目的施工业绩。
说明:施工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载明的日期为准,竣工验收证明上没有竣工时间的不予认可。依据为:经招投标管理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盖章),三项材料缺一不可。三项材料均不能反映类似工程的金额或建筑面积的不予认可。
3.3.2自 2019 年 8 月 6 日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3.3自 2020年 8 月 6 日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4自 2021 年 5月 6 日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两家, 附联合体协议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力。
(1)联合体牵头方必须为施工方,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施工方;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5)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6)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3.5项目负责人(即拟派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签订有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须提供劳动合同及2021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或以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或收费部门为其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3.6投标申请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单位签订有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须提供劳动合同及2021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或以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或收费部门为其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3.7投标人不得在近两年内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投标人如实提供承诺书。时间以处罚时间为准,两年以投标截止时间向前推算为准。评标时由评委进入“信用中国”、“信用江苏”及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信用信息栏目查询“淮安市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行政处罚公示”情况。)
3.8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 www.jscredit.gov.cn)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 年 8 月6日 至 2021年 9 月 6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 hasggzy.com)“投标单位登录”。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5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1 年 9月 7日 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五室(不见面)(淮安市深圳路16号)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程解密、评标办法与系数抽取、开标现场异议及回复、开标唱标、等交互环节。相关要求和说明详见招标文件。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采用“评定分离”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222.184.89.82/EpointWeb/)上发布。
9.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监督部门: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标投标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淮安市迎宾大道26号
联系电话:****-********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份有限公司
地 址:淮安市迎宾大道8号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海鹰路1号院2号楼5层
邮 编:223001 邮 编:223001
联 系 人:刘迈 联 系 人:顾工
电 话:187*****799 电 话:137*****667
传 真: / 传 真:/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4@qq.com

2021 年 8 月 6 日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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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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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请申请人于至,每天上午时分 至时分,下午时分 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至,每天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获取 。
特殊公告[0]
淮安市奎文小学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淮安市奎文小学工程已由 淮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淮管发改审发[2021]7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统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淮安市奎文小学EPC工程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位于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三亚路北侧,福州路西侧。
2.1.2建设规模:项目占地约37452.05平方米,建筑面积约25744平方米;小学包含:教学楼、综合楼、教师用房、图书馆、报告厅、体育馆、风雨操场、餐厅、300米标准运动场和篮球场,地下停车场、配电房、围墙、绿化,管网、智能化、健康照明等配套设施及其他附属工程。(具体以通过认定的设计方案为准)。
2.1.3合同估算价:15000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300 日历天(含设计工期)。
设计工期:30天;合同生效后30天内完招标文件约定除上述内容以外的全部设计内容,并完成图审工作。
施工工期:270 日历天,施工开工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2.1.5 其他:
(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地方设计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确保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2) 物资采购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所有物资(教学设施(含智能化教学设备)、材料设备、学生课桌椅、教师办公桌椅、报告厅座椅、直饮水设备、厨房餐厅设备、报告厅及风雨操场建筑声学等、室内外电子大屏设备构配件含装配式部件等)产品质量须符合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由第三方出具环保报告,合格率达到 100%)。
(3)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共划分成 1 个标段。包含但不限于淮安市奎文小学工程 EPC 总承
包的设计、材料设备采购、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全部工作。
2.2.1 设计:但不限于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场地测绘、施工图设计(含二次深化设计)、优化设计、相关报告文件(含专题研究)编制、图审报审、设计交底、后续设计服务及施工阶段的配合服务,提供现场设计服务、设计变更及分项验收、竣工验收等事项,以及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设计咨询服务等。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土建(含桩基、土石方等)、地下车库(含人防)、内外装、消防、强弱电(含临时用电及正式用电设计服务)、空调、一般水电安装、电梯、装配式建筑结构专项设计(如有)、绿色建筑设计咨询及评审、网络邮电接入、附属工程等【含综合管网、广场、道路、景观绿化、围墙、大门、标牌标识、亮化、附房等】本项目涉及的所有范围的工程设计(含报告厅舞台、扩声、灯光等专项设计)。
2.2.2 手续办理:为确保本项目整体目标全面实现,承包人负责办理工程前期手续、开工、施工过程及验收交付并取得产权证所需的各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规划、住建、市政配套、施工图审查、人防、施工许可(含临时施工许可)、专业报建报装、报监、淤泥排放、排污、排水接驳、施工监测、施工测绘、白蚁防治;负责办理本工程范围内验收所需的各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环保验收、消防验收、防雷、节能、分项分部工程验收、绿色建筑创建评审、各专业验收、网络通邮、外接水、外接电、外接气手续、档案整理移交城建档案馆、办理房屋产权证等。上述所有规费及手续费等所有费用全部由中标人承担。
2.2.3 采购:包含设计施工所需的一切材料设备和服务的采购以及固定家具、标牌标识等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包括但不限于:学生课桌椅(约600套)、教师办公桌椅(约50套)、报告厅座椅、直饮水设备、厨房设备、录播教室、多功能教室、校园无线覆盖、电子班牌、电梯、空调等,详见技术要点专篇。
2.2.4 施工:工程总承包的施工内容为设计施工招标范围内的所有项目包工、包料、包工期、
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交付、包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包整体移交(含档案移交)及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包括(但不限于)大型土石方、地下车库(含人防)、土建(含桩基工程)、一般安装工程(电气、消防、通风、智能化(含智慧校园)、监控、太阳能、给排水等)、室外装饰及雨棚、室内装饰装修、室外消防系统、亮化、建筑泛光照明、电梯、建筑防雷、抗震支架、正式用电工程(含临时用电施工)、供水、供气、污水处理、绿色建筑、钢结构/网架、标识、标牌等导示系统、室外道路(含路灯)、停车场、充电桩、电动自行车充电车棚、运动场地等、景观、广场、小品雕塑、管网(含外接、外排、雨污水、网络、通信、天燃气、绿化喷灌等)、绿化、铺装等相关配套工程的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未说明部分详见《技术要点专篇》);
工程总承包的施工内容为设计招标范围内的所有施工项目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
安全、包文明施工、包交付、包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包整体移交(含档案移交及其相关费用)及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及养护期内的养护。
最终施工承包范围以经招标人审核确认后图审合格的施工图为准,同时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所
列内容作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发包人的调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具备以下①+②或者①+③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①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③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
3.3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一级注册建筑师或者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含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者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并具备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者 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含房屋建筑工程)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投标人应当具有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若为联合体的是联合体成员之一的业绩。
(1)设计业绩要求:申请人自2017年6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工程建安费或投资额在12000万元(含)以上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20000平方米(含)以上的公共建筑项目的设计业绩。(提供设计合同、设计成果证明材料,时间、金额均以设计合同为准,提供的设计成果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2)施工业绩要求:申请人自2017年6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额在120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20000平方米(含)以上的公共建筑项目的施工业绩。
(3)工程总承包业绩:申请人自2017年6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额在120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20000平方米(含)以上的公共建筑项目的施工业绩。
说明:施工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载明的日期为准,竣工验收证明上没有竣工时间的不予认可。依据为:经招投标管理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盖章),三项材料缺一不可。三项材料均不能反映类似工程的金额或建筑面积的不予认可。
3.3.2自 2019 年 8 月 6 日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3.3自 2020年 8 月 6 日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4自 2021 年 5月 6 日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两家, 附联合体协议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力。
(1)联合体牵头方必须为施工方,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施工方;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5)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6)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3.5项目负责人(即拟派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签订有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须提供劳动合同及2021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或以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或收费部门为其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3.6投标申请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单位签订有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须提供劳动合同及2021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或以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或收费部门为其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3.7投标人不得在近两年内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投标人如实提供承诺书。时间以处罚时间为准,两年以投标截止时间向前推算为准。评标时由评委进入“信用中国”、“信用江苏”及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信用信息栏目查询“淮安市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行政处罚公示”情况。)
3.8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 www.jscredit.gov.cn)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 年 8 月6日 至 2021年 9 月 6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 hasggzy.com)“投标单位登录”。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5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1 年 9月 7日 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五室(不见面)(淮安市深圳路16号)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程解密、评标办法与系数抽取、开标现场异议及回复、开标唱标、等交互环节。相关要求和说明详见招标文件。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采用“评定分离”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222.184.89.82/EpointWeb/)上发布。
9.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监督部门: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标投标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淮安市迎宾大道26号
联系电话:****-********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份有限公司
地 址:淮安市迎宾大道8号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海鹰路1号院2号楼5层
邮 编:223001 邮 编:223001
联 系 人:刘迈 联 系 人:顾工
电 话:187*****799 电 话:137*****667
传 真: / 传 真:/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4@qq.com

2021 年 8 月 6 日
[0]淮安市奎文小学工程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淮安市奎文小学工程
标段编号****************-BD-001;标段名称淮安市奎文小学EPC工程;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2021年8月6日公告结束时间2021年9月6日
工程类型房屋建筑施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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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淮安市奎文小学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淮安市奎文小学工程已由 淮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淮管发改审发[2021]7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统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淮安市奎文小学EPC工程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位于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三亚路北侧,福州路西侧。
2.1.2建设规模:项目占地约37452.05平方米,建筑面积约25744平方米;小学包含:教学楼、综合楼、教师用房、图书馆、报告厅、体育馆、风雨操场、餐厅、300米标准运动场和篮球场,地下停车场、配电房、围墙、绿化,管网、智能化、健康照明等配套设施及其他附属工程。(具体以通过认定的设计方案为准)。
2.1.3合同估算价:15000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300 日历天(含设计工期)。
设计工期:30天;合同生效后30天内完招标文件约定除上述内容以外的全部设计内容,并完成图审工作。
施工工期:270 日历天,施工开工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2.1.5 其他:
(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地方设计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确保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2) 物资采购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所有物资(教学设施(含智能化教学设备)、材料设备、学生课桌椅、教师办公桌椅、报告厅座椅、直饮水设备、厨房餐厅设备、报告厅及风雨操场建筑声学等、室内外电子大屏设备构配件含装配式部件等)产品质量须符合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由第三方出具环保报告,合格率达到 100%)。
(3)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共划分成 1 个标段。包含但不限于淮安市奎文小学工程 EPC 总承
包的设计、材料设备采购、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全部工作。
2.2.1 设计:但不限于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场地测绘、施工图设计(含二次深化设计)、优化设计、相关报告文件(含专题研究)编制、图审报审、设计交底、后续设计服务及施工阶段的配合服务,提供现场设计服务、设计变更及分项验收、竣工验收等事项,以及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设计咨询服务等。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土建(含桩基、土石方等)、地下车库(含人防)、内外装、消防、强弱电(含临时用电及正式用电设计服务)、空调、一般水电安装、电梯、装配式建筑结构专项设计(如有)、绿色建筑设计咨询及评审、网络邮电接入、附属工程等【含综合管网、广场、道路、景观绿化、围墙、大门、标牌标识、亮化、附房等】本项目涉及的所有范围的工程设计(含报告厅舞台、扩声、灯光等专项设计)。
2.2.2 手续办理:为确保本项目整体目标全面实现,承包人负责办理工程前期手续、开工、施工过程及验收交付并取得产权证所需的各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规划、住建、市政配套、施工图审查、人防、施工许可(含临时施工许可)、专业报建报装、报监、淤泥排放、排污、排水接驳、施工监测、施工测绘、白蚁防治;负责办理本工程范围内验收所需的各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环保验收、消防验收、防雷、节能、分项分部工程验收、绿色建筑创建评审、各专业验收、网络通邮、外接水、外接电、外接气手续、档案整理移交城建档案馆、办理房屋产权证等。上述所有规费及手续费等所有费用全部由中标人承担。
2.2.3 采购:包含设计施工所需的一切材料设备和服务的采购以及固定家具、标牌标识等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包括但不限于:学生课桌椅(约600套)、教师办公桌椅(约50套)、报告厅座椅、直饮水设备、厨房设备、录播教室、多功能教室、校园无线覆盖、电子班牌、电梯、空调等,详见技术要点专篇。
2.2.4 施工:工程总承包的施工内容为设计施工招标范围内的所有项目包工、包料、包工期、
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交付、包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包整体移交(含档案移交)及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包括(但不限于)大型土石方、地下车库(含人防)、土建(含桩基工程)、一般安装工程(电气、消防、通风、智能化(含智慧校园)、监控、太阳能、给排水等)、室外装饰及雨棚、室内装饰装修、室外消防系统、亮化、建筑泛光照明、电梯、建筑防雷、抗震支架、正式用电工程(含临时用电施工)、供水、供气、污水处理、绿色建筑、钢结构/网架、标识、标牌等导示系统、室外道路(含路灯)、停车场、充电桩、电动自行车充电车棚、运动场地等、景观、广场、小品雕塑、管网(含外接、外排、雨污水、网络、通信、天燃气、绿化喷灌等)、绿化、铺装等相关配套工程的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未说明部分详见《技术要点专篇》);
工程总承包的施工内容为设计招标范围内的所有施工项目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
安全、包文明施工、包交付、包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包整体移交(含档案移交及其相关费用)及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及养护期内的养护。
最终施工承包范围以经招标人审核确认后图审合格的施工图为准,同时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所
列内容作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发包人的调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具备以下①+②或者①+③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①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③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
3.3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一级注册建筑师或者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含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者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并具备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者 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含房屋建筑工程)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投标人应当具有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若为联合体的是联合体成员之一的业绩。
(1)设计业绩要求:申请人自2017年6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工程建安费或投资额在12000万元(含)以上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20000平方米(含)以上的公共建筑项目的设计业绩。(提供设计合同、设计成果证明材料,时间、金额均以设计合同为准,提供的设计成果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2)施工业绩要求:申请人自2017年6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额在120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20000平方米(含)以上的公共建筑项目的施工业绩。
(3)工程总承包业绩:申请人自2017年6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额在120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20000平方米(含)以上的公共建筑项目的施工业绩。
说明:施工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载明的日期为准,竣工验收证明上没有竣工时间的不予认可。依据为:经招投标管理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盖章),三项材料缺一不可。三项材料均不能反映类似工程的金额或建筑面积的不予认可。
3.3.2自 2019 年 8 月 6 日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3.3自 2020年 8 月 6 日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4自 2021 年 5月 6 日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两家, 附联合体协议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力。
(1)联合体牵头方必须为施工方,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施工方;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5)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6)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3.5项目负责人(即拟派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签订有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须提供劳动合同及2021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或以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或收费部门为其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3.6投标申请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单位签订有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须提供劳动合同及2021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或以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或收费部门为其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3.7投标人不得在近两年内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投标人如实提供承诺书。时间以处罚时间为准,两年以投标截止时间向前推算为准。评标时由评委进入“信用中国”、“信用江苏”及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信用信息栏目查询“淮安市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行政处罚公示”情况。)
3.8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 www.jscredit.gov.cn)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 年 8 月6日 至 2021年 9 月 6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 hasggzy.com)“投标单位登录”。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5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1 年 9月 7日 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五室(不见面)(淮安市深圳路16号)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程解密、评标办法与系数抽取、开标现场异议及回复、开标唱标、等交互环节。相关要求和说明详见招标文件。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采用“评定分离”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222.184.89.82/EpointWeb/)上发布。
9.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监督部门: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标投标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淮安市迎宾大道26号
联系电话:****-********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份有限公司
地 址:淮安市迎宾大道8号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海鹰路1号院2号楼5层
邮 编:223001 邮 编:223001
联 系 人:刘迈 联 系 人:顾工
电 话:187*****799 电 话:137*****667
传 真: / 传 真:/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4@qq.com

2021 年 8 月 6 日
招标人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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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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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请申请人于至,每天上午时分 至时分,下午时分 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至,每天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获取 。
特殊公告[0]
淮安市奎文小学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淮安市奎文小学工程已由 淮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淮管发改审发[2021]7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统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淮安市奎文小学EPC工程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位于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三亚路北侧,福州路西侧。
2.1.2建设规模:项目占地约37452.05平方米,建筑面积约25744平方米;小学包含:教学楼、综合楼、教师用房、图书馆、报告厅、体育馆、风雨操场、餐厅、300米标准运动场和篮球场,地下停车场、配电房、围墙、绿化,管网、智能化、健康照明等配套设施及其他附属工程。(具体以通过认定的设计方案为准)。
2.1.3合同估算价:15000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300 日历天(含设计工期)。
设计工期:30天;合同生效后30天内完招标文件约定除上述内容以外的全部设计内容,并完成图审工作。
施工工期:270 日历天,施工开工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2.1.5 其他:
(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地方设计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确保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2) 物资采购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所有物资(教学设施(含智能化教学设备)、材料设备、学生课桌椅、教师办公桌椅、报告厅座椅、直饮水设备、厨房餐厅设备、报告厅及风雨操场建筑声学等、室内外电子大屏设备构配件含装配式部件等)产品质量须符合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由第三方出具环保报告,合格率达到 100%)。
(3)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共划分成 1 个标段。包含但不限于淮安市奎文小学工程 EPC 总承
包的设计、材料设备采购、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全部工作。
2.2.1 设计:但不限于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场地测绘、施工图设计(含二次深化设计)、优化设计、相关报告文件(含专题研究)编制、图审报审、设计交底、后续设计服务及施工阶段的配合服务,提供现场设计服务、设计变更及分项验收、竣工验收等事项,以及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设计咨询服务等。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土建(含桩基、土石方等)、地下车库(含人防)、内外装、消防、强弱电(含临时用电及正式用电设计服务)、空调、一般水电安装、电梯、装配式建筑结构专项设计(如有)、绿色建筑设计咨询及评审、网络邮电接入、附属工程等【含综合管网、广场、道路、景观绿化、围墙、大门、标牌标识、亮化、附房等】本项目涉及的所有范围的工程设计(含报告厅舞台、扩声、灯光等专项设计)。
2.2.2 手续办理:为确保本项目整体目标全面实现,承包人负责办理工程前期手续、开工、施工过程及验收交付并取得产权证所需的各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规划、住建、市政配套、施工图审查、人防、施工许可(含临时施工许可)、专业报建报装、报监、淤泥排放、排污、排水接驳、施工监测、施工测绘、白蚁防治;负责办理本工程范围内验收所需的各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环保验收、消防验收、防雷、节能、分项分部工程验收、绿色建筑创建评审、各专业验收、网络通邮、外接水、外接电、外接气手续、档案整理移交城建档案馆、办理房屋产权证等。上述所有规费及手续费等所有费用全部由中标人承担。
2.2.3 采购:包含设计施工所需的一切材料设备和服务的采购以及固定家具、标牌标识等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包括但不限于:学生课桌椅(约600套)、教师办公桌椅(约50套)、报告厅座椅、直饮水设备、厨房设备、录播教室、多功能教室、校园无线覆盖、电子班牌、电梯、空调等,详见技术要点专篇。
2.2.4 施工:工程总承包的施工内容为设计施工招标范围内的所有项目包工、包料、包工期、
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交付、包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包整体移交(含档案移交)及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包括(但不限于)大型土石方、地下车库(含人防)、土建(含桩基工程)、一般安装工程(电气、消防、通风、智能化(含智慧校园)、监控、太阳能、给排水等)、室外装饰及雨棚、室内装饰装修、室外消防系统、亮化、建筑泛光照明、电梯、建筑防雷、抗震支架、正式用电工程(含临时用电施工)、供水、供气、污水处理、绿色建筑、钢结构/网架、标识、标牌等导示系统、室外道路(含路灯)、停车场、充电桩、电动自行车充电车棚、运动场地等、景观、广场、小品雕塑、管网(含外接、外排、雨污水、网络、通信、天燃气、绿化喷灌等)、绿化、铺装等相关配套工程的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未说明部分详见《技术要点专篇》);
工程总承包的施工内容为设计招标范围内的所有施工项目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
安全、包文明施工、包交付、包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包整体移交(含档案移交及其相关费用)及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及养护期内的养护。
最终施工承包范围以经招标人审核确认后图审合格的施工图为准,同时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所
列内容作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发包人的调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具备以下①+②或者①+③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①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③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
3.3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一级注册建筑师或者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含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者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并具备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者 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含房屋建筑工程)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投标人应当具有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若为联合体的是联合体成员之一的业绩。
(1)设计业绩要求:申请人自2017年6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工程建安费或投资额在12000万元(含)以上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20000平方米(含)以上的公共建筑项目的设计业绩。(提供设计合同、设计成果证明材料,时间、金额均以设计合同为准,提供的设计成果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2)施工业绩要求:申请人自2017年6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额在120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20000平方米(含)以上的公共建筑项目的施工业绩。
(3)工程总承包业绩:申请人自2017年6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额在120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20000平方米(含)以上的公共建筑项目的施工业绩。
说明:施工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载明的日期为准,竣工验收证明上没有竣工时间的不予认可。依据为:经招投标管理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盖章),三项材料缺一不可。三项材料均不能反映类似工程的金额或建筑面积的不予认可。
3.3.2自 2019 年 8 月 6 日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3.3自 2020年 8 月 6 日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4自 2021 年 5月 6 日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两家, 附联合体协议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力。
(1)联合体牵头方必须为施工方,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施工方;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5)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6)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3.5项目负责人(即拟派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签订有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须提供劳动合同及2021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或以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或收费部门为其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3.6投标申请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单位签订有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须提供劳动合同及2021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或以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或收费部门为其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3.7投标人不得在近两年内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投标人如实提供承诺书。时间以处罚时间为准,两年以投标截止时间向前推算为准。评标时由评委进入“信用中国”、“信用江苏”及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信用信息栏目查询“淮安市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行政处罚公示”情况。)
3.8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 www.jscredit.gov.cn)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 年 8 月6日 至 2021年 9 月 6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 hasggzy.com)“投标单位登录”。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5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1 年 9月 7日 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五室(不见面)(淮安市深圳路16号)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程解密、评标办法与系数抽取、开标现场异议及回复、开标唱标、等交互环节。相关要求和说明详见招标文件。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采用“评定分离”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222.184.89.82/EpointWeb/)上发布。
9.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监督部门: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标投标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淮安市迎宾大道26号
联系电话:****-********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份有限公司
地 址:淮安市迎宾大道8号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海鹰路1号院2号楼5层
邮 编:223001 邮 编:223001
联 系 人:刘迈 联 系 人:顾工
电 话:187*****799 电 话:137*****667
传 真: / 传 真:/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4@qq.com

2021 年 8 月 6 日
报名信息请申请人于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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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正文.pdf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小学 淮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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