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变电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输变电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拉西瓦送出输变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通过专业咨询机构的评审。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开展设计招标工作。按照2003年6月20日八个部委联合颁发的《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的要求,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本工程的设计招标,公告如下:
一、招标人:国家电网公司
二、工程名称: 750千伏拉西瓦送出输变电工程。
三、建设地点:青海省。
四、工程规模及招标内容:
1、拉西瓦送出工程包括:拉西瓦-西宁750KV输电线路77.7公里,拉西瓦 官亭750KV输电线路183公里,西宁和官亭两个站各扩建一个750KV间隔,两回线路全线OPGW。
2、线路设计分二个标段招标:
拉西瓦—西宁线路77.7公里+拉西瓦—官亭线路的拉西瓦电站侧50公里为一个标段,约128公里;
拉西瓦—官亭线路的官亭站侧为一个标,约133公里。
3、具体分界点以标书为准。
4、由于扩建间隔、OPGW通信部分与线路的紧密关系,因此不在本次招标内容中,视中标单位情况进行委托。
五、工期: 2006年6月中旬初步设计评审,8月初步设计收口。
六、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七、投标人条件(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全部条件):
1、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认定的输变电工程设计甲级企业资质,并要求具备500kV相应变电工程或线路工程设计资质。
3、业绩条件为:
具有承担过750KV输电工程设计的设计单位;或独立设计330kV及以上线路工程(至少1000公里)的业绩且已投运,没有发生重大设计质量事故,未投运的不计入在内。
八.愿意参加投标的法人或其它组织,请于2006年2月24日上午9:00-11:00派专人携带以下资格预审文件到国家电网公司建设运行部招标办公室(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86号),只提交资格预审文件即可返回。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复印件一份);
2、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
3、企业简况(原件一份);
4、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复印 件一份);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5、说明参加投标的具体项目,例某个线路标段。
注:具备500kV输变电新建工程设计资质的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公司直属的国内大区电力设计院和省电力公司直属的省级电力设计院,不必提交上述资格预审文件,只需在2006年2月24日11时前致函(送达或传真)说明愿意参加投标的项目即可。但是致函后,如果招标方再要求提供资格预审文件时,应在接到相关传真后3日内补充提供。
九、招标工作办公室
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86号716办公室
邮编:100031
联系人:刘晓安 (***-******** / 135*****399)
黄常元 (***-******** / 135*****567)
传真:010-********(传真后要与联系人确认,并寄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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