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金泓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游泳池经营权租赁招租(第二次)公告

乐山金泓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游泳池经营权租赁招租(第二次)公告

乐山金泓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游泳池经营权租赁招租(第二次)

公 告

为强化国有资产管理,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经金口河区人民政府批准由乐山金泓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泓公司”)和金口河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通过竞拍招聘第三方依法依规经营管理金口河区老旧小区红华生活区内游泳池,现金泓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租,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概况:

位于乐山市金口河区老旧小区红华生活区内的游泳池,系露天标准游泳池,游泳池辅助用房建筑面积约 500 ㎡,内设男女厕所、淋浴间、换衣间。泳池分为成人泳池和儿童泳池两部分。成人泳池长50米,宽 17米,深水区水深2米,浅水区水深 1.5 米,泳道共 10 道,设有跳水台、上下爬梯等配套设施;儿童泳池长19米,宽13米,水深 0.6 米。游泳池靠公路一侧设置 8 级休息看台,为水泥墩材质,条形布置且逐级加高。可同时容纳观众 150 人休息。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3年(自承租合同签订之日起)。

三、报价及中租方式:密封报价,竞租底价为58.266万元/年;最高报价者中租。

四、报名起止时间:2021年7月28日至2021年8月4日上午10点。

六、报名地点、评审地点及联系人

(一)报名地点:金泓公司二楼会议室(原红华公司培训中心2楼);

(二)评审地点:乐山市金口河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室(乐山市金口河区静雅路42号图书馆二楼大会议室);

(三)联系人:曾莹 联系电话:13881339533。

七、竞租人的资格条件

(一)承租人须为我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

(二)具有良好的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经营中无重大违法及安全事故记录;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需注意的事项

(一)中租人竞得经营权后只能自营,不得转让和转租他人,应做到合法经营;

(二)中租人在经营过程中必须接受金泓公司的监督和管理,金泓公司按照监管条例对经营者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管;

(三)中租人在成交30日内一次性付清游泳池3年经营权费用;

(四)游泳池周边范围的卫生自行包干;

(五)中租人对游泳池的安全承担全部责任,承担游泳池一切的法律责任,购置游泳池责任保险;

(六)中租人不得改变以上出租场地的用途和使用性质,不得擅自改变场地的结构及用途;

(七)中租人自行对游泳池设施设备维修维护;

(八)中租人在租赁期间自行到相应部门缴纳水电等费用;

(九)中租人在正式经营之前,装修方案报金泓公司审批。

九、报名要求:竞租人在规定时间内将竞租文件送至报名地点。

竞租文件必须包括: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保证金缴纳承诺函、报价表;

(二)以上所有竞租文件均需密封加盖公章。

附件:1.报价表;

2.《游泳池经营权租赁合同》。

???????????????????????????????????????????????????????????乐山市金口河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乐山金泓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7月2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招租 经营权租赁 游泳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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