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门垅至老村部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工程
后门垅至老村部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工程
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后门垅至老村部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工程,建设单位为沙县夏茂镇长阜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招标人为沙县夏茂镇长阜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沙县区夏茂镇长阜村;
2.2.工程建设规模:后门垅至老村部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工程,工程造价约50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公用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后门垅至老村部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工程施工招标,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为依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495275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45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不采用电子招投标。
4.2.采用非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8月06日至2021年08月12日(周末、节假日休息),每天上午08时30 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 至17 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采用无记名方式 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 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玖仟元整(¥90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方式,装入密封袋,并在密封袋上注明项目名称及投标单位名称(密封口需加盖单位公章),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08月19日上午10时00分;提交地点为:沙县夏茂镇长阜村村部二楼会议室;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8.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业主公告栏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沙县夏茂镇长阜村民委员会;
地 址:沙县区夏茂镇长阜村
电 话:134*****681;
联系人:林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沙县商会大厦10楼D单元;
手机:****-*******;
联系人:小陈。
标签: 环境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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