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公安厅禁毒总队新媒体服务采购要求

江西省公安厅禁毒总队新媒体服务采购要求

为充分发挥新媒体在禁毒宣传教育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不断适应信息传播形势的变化,现就江西省公安厅禁毒总队禁毒宣传新媒体服务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报价。

一、项目内容

项目内容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元)

新媒体服务

2

194,000

二、项目需求

项目需求

江西禁毒微信平台维护,采集和编发禁毒信息,及时反映全省禁毒工作成效。

结合微信创作禁毒百科、毒品危害、防毒拒毒等知识,协助提供禁毒咨询、禁吸戒毒等服务。

通过策划、组织开展相关活动,吸引广大群众关注中国禁毒微信,不断扩大江西禁毒微信影响力和覆盖面。

协助定期组织开展全国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数字平台培训答疑,按国家禁毒办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定期为平台创作内容。

协助全国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数字平台国家常规赛事的省级管理(含每年全国青少年禁毒知识竞赛等)。

协助开展“6.26国际禁毒日”禁毒宣传活动。

二、供应商须具备以下资格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外包服务人员要求

提供一名驻场人员,人员要求:全日制硕士研究生,35岁以下,中共党员,热爱禁毒教育工作,熟练掌握禁毒法律法规,具有扎实的文字功底,掌握机关单位行文规范,具有2年以上宣传教育工作经验。提供驻场服务,周末需无偿加班,视情去地市出差采集素材。

四、评审办法

满足以上所有要求,符合要求的报价最低者为供应商。

五、供应商在提供报价单时必须提交的资料

1、加盖公章的报价单一份;

2、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报价单必须包含质量保证相关内容的情况。

注意:以上文件需信封密封并加盖公章。

六、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8月13日12时;

2、开标地点:江西省公安厅装备财务部国资科;

3、标书交纳方式: 邮寄或现场交纳,标书需密封并加盖公章。(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赣江南大道1366号,联系人:赵警官139*****876

七、联系方式

1.项目单位联系人:赵警官:********139*****876

2.装备财务部联系人: 杨警官:********137*****106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新媒体 禁毒 公安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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