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行供应商选择项目招标公告

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行供应商选择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行供应商选择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通过网络邮件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8月3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LRF-2021-040

项目名称: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行供应商选择项目

采购需求:选择4家供应商,完成合同履行期限内采购人办公用品、生活日用品、食用品、小型电子产品(含家电类)等的供货服务;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人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两年

供货地点: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行及其下属各一级支行

质量标准:产品质量及检验均执行国家认证标准,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能够提供下列材料: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供应本次采购货物和服务的能力。供应商须提供厂商原装、全新的、符合国家及用户提出的有关质量标准的货物。

2.2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2018年-2020年)的财务状况报告(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年份-2020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供应商在2021年之后成立的,无财务状况报告的,可以提供基本账户开户银行的资信证明。

2.3 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记录良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2.4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的信用记录良好,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2.5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

2.6本项目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8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每个环节,供应商代表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供应商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供应商代表,整个采购过程不得随意更换供应商代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8月9日至2021年8月13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潜在供应商应将获取采购文件所需材料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1@qq.com邮箱并电话通知采购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对供应商发送至邮箱的资料进行确认,对供应商提供资料有不完整的,代理机构将告知供应商进行补充或修改等(供应商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资料的补充或修改,逾期不再受理),资料合格的供应商,代理机构将“领取并购买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及采购文件费用支付方式发送至供应商预留邮箱,供应商按要求填写后,将“领取并购买文件登记表”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及采购文件费支付凭证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方可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获取采购文件,纸质版“领取并购买文件登记表”和加盖公章的获取材料尽快送至代理机构处。

获取采购文件时请提供以下材料扫描件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二代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3、近三年(2018年-2020年)的财务状况报告(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年份-2020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供应商在2021年之后成立的,无财务状况报告的,可以提供基本账户开户银行的资信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4、近一年内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5、信誉良好承诺书(应当包括申请人的资格要求3.3-3.6的内容)加盖公章。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售价:1000元(人民币)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8月3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南关区繁荣路与亚泰大街交汇我的家园4栋2单元204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行

地 址: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德胜街松江路79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锐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繁荣路与亚泰大街交汇我的家园4栋2单元204室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采购人:穆怀瑞

采购代理机构:张枫

电 话:

采购人:135*****777

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供应商 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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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锐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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