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鲁科尔沁旗赛罕塔拉桥等四座危桥改造工程及Y309凤荞线、Y312天新线油路直铺工程WQZP21-0
阿鲁科尔沁旗赛罕塔拉桥等四座危桥改造工程及Y309凤荞线、Y312天新线油路直铺工程WQZP21-0
阿鲁科尔沁旗赛罕塔拉桥等四座危桥改造工程及Y309凤荞线、Y312天新线油路直铺工程WQZP21-01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 | 起讫桩号 | 工程规模 | 主要工程内容 |
WQZP21-01 | 赛罕塔拉危桥位于X211线桥中心桩号为K254+000处;双胜三桥危桥位于X211线桥中心桩号为K389+000处;双胜四桥危桥位于X211线桥中心桩号为K393+000处;新林堡二桥危桥位于X211线桥中心桩号为K324+900处;Y309凤凰山至荞麦塔拉油路直铺工程K0+000-K15+005;Y312线新民至天山油路直铺工程总长10.08公里 | 赛罕塔拉危桥改造全长20m,新建1-8m小桥,桥梁全长13m,桥宽8.5m;双胜三桥危桥改造全长20m,新建1-8m小桥,桥梁全长13m,桥宽8.5m;双胜四桥危桥改造,新建1-8m小桥,桥梁全长13m,桥宽8.5m;新林堡二桥危桥改造全长20m,新建1-8m小桥,桥梁全长13m,桥宽8.5m;Y309凤凰山至荞麦塔拉油路直铺工程,路面翻修长度15.005公里,四级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翻修路段全线铺设4cm厚AC-13细粒式沥青混凝土;Y312线新民至天山油路直铺工程,路面翻修长度6.603公里,四级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翻修路段全线铺设4cm厚AC-13细粒式沥青混凝土。 | 桥梁、路面及其他工程施工(实际施工路段及工程量见图纸)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具体资格条件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 资质完全一致。(本项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文件列入名录的投标人)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原交通部)、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投标。
3.6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7 如果投标人拟委任的主要管理人员在其他已经中标的项目中任职的,本项目中标后,未能从该项目撤离的取消其在本项目的中标资格。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项目采用网上招投标方式(全过程网上招投标)4.2 招标资料获取方式:投标人必须在电子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登录“赤峰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管理服务软件系统”,选择招标项目进行电子招标文件下载操作。
4.3 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登录《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chifeng.gov.cn)的“赤峰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管理服务软件系统”,按规定流程办理信息入库及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详见4.7)。
4.4 完成信息入库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1年08月06日16时00分至2021年08月11日17时30分登录“赤峰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管理服务软件系统”,填写投标信息并下载电子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固化清单)。投标人必须在电子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固化清单)获取截止时间前登录“赤峰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管理服务软件系统”,选择招标项目进行电子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固化清单)下载操作,否则将无 法正常投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如投标人未按要求下载全部电子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固化清单),招标人将拒收其递交的投标文件。
4.5投标人自获取电子招标文件之日起,应随时关注“赤峰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管理服务软件系统”,及时查看招标人关于本招标项目的答疑、澄清或修改文件,若未使用最新答疑、澄清或修改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6潜在投标人投标时需上传使用CA锁加密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未及时办理CA锁导致无法正常投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7 信息入库及CA证书办理具体流程详见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chifeng.gov.cn/EpointWeb_CF/InfoDetail/?InfoID=607ecfa2-1cb1-4c5a-b5a7-85f444252d31&CategoryNum=019),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部门负责提供赤峰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使用中出现疑问的咨询服务工作,各交易主体系统使用操作、企业入库申报及维护、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等相关问题的咨询解答。
客服服务时间和方式如下:
平台统一技术服务电话:********00服务时间:8:00-17:30(星期一至星期日)统一技术服务QQ:********00服务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 13:30-21:00(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 13:30-17:30(节假日)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5.1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网上递交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及现场递交纸版文件。
5.3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8月27日08时3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以下两种方式同时递交投标文件:
(1)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赤峰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管理服务软件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投标人自行放弃。
(2)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纸版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后,递交至阿鲁科尔沁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阿鲁科尔沁旗天山镇天元大街西段路南阿鲁科尔沁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四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及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同时递交。
5.4 逾期送达的、未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5 本次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进行,投标人委托代理人须携带加密投标文件的CA证书锁以供开标现场解密投标文件。如投标人因未携带CA证书锁导致无法解密投标文件的,视为其撤销投标文件(本项目采用双信封形式,第一信封及第二信封开标形式相同)。
5.6 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需提交人民币23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形式:转账、电汇、网上银行、保函、保证担保、保险、汇票和本票等形式。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及所有工程款项必须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和转出,不许设立临时账户,或按招标文件要求出具保函或担保。
5.7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投标时,应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和阿鲁科尔沁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等部门发布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执行,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相关信息,造成其无法参与投标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 评标办法7.1本项目施工标段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形式的“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进行评标。资格 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7.2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关键内容(资格条件要求、评标办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8.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监督机构:阿鲁科尔沁旗交通运输局
地址:赤峰市阿鲁科尔沁旗
电话:****-*******
邮编:025550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阿鲁科尔沁旗公路管护和运输保障中心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阿鲁科尔沁旗天山镇新城区
邮编:025550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话:****-*******
交易平台:阿鲁科尔沁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阿鲁科尔沁旗天山镇天元大街西段路南阿鲁科尔沁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四楼
邮编:025550
联 系 人:柳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山东齐信全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赤峰市松山区
邮编:024000
联 系 人:米先生
电话:********733
2021年08月06日
附 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项目 |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法人资格 | 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 |
资质等级 | 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
试验检测机构资质证书 | 自有(投标人名称与试验检测机构名称一致时或投标人与试验检测机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系的,均视为投标人自有试验检测机构)省级及以上交通质量监督机构颁 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类丙级及以上试验检测资质。如投标人名称与试验检测机构名称不一致或法定代表人非同一人时,须提供试验检测机构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查询到的股东信息的截图,证明投标人与试验检测机构的自有关系。 否则要委托具有公路工程综合丙级(具有计量认证)及以上资质的试验检测机构。该试验检测机构在《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局》网站“试验检测系统”中查询属实。提供该试验检测机构在“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局”网站“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中“试验检测机构查询”查询结果截图(截图内容包括试验检测机构“基本信息”页和“等级证书”页,该截图不允许投标人以企业用户身份登录进行的查询截图)。评标时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交通运输部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网站“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中“试验检测机构查询”中核实,核实无结果或无法核实或核实情况与投标文件中所附材料不符的不予认定。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
资格审查 |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资格审查时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人未列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投标人,将否决其投标。 |
注:投标文件中应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全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全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全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投标人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中的网页截图复印件、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基础信息(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的网页截图或注册地工商部门出具的股东出资情况证明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副本(加盖该检测单位公章)(全本)的复印件加盖该试验检测单位公章、试验检测机构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中“等级证书”网页查询截图(该截图不允许投标人以企业用户身份登录进行查询),如投标人名称与试验检测机构名称不一致或法定代表人非同一人时,须提供试验检测机构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查询到的股东信息的截图复印件。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如需委托须附计量认证证书的复印件(加盖该检测单位公章)、双方委托合同(原件放入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中,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 |
1、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中年平均营业额不小于500万元(以2018年度-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中显示的“主营业务收入”为准); 2、为本项目承诺提供的流动资金不低于500万元。 |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
①近5年内(2016年8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独立完成一条长度30公里四级及以上沥青混凝土公路工程(街巷硬化工程除外),并通过交工或竣工验收: ②近5年内(2016年8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独立完成一座中桥施工,并通过交工或竣工验收 |
注:1、投标人应在第九章 投标文件格式“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后附满足“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该证明材料应是投标人已列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公开的“业绩信息”栏中的主包已建业绩或分包已建业绩的具体项目网页截图(截图内容应包括“项目名称”、“标段类型”、“合同价”、“主要工程量”、“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等栏目在内的项目详细信息)并注明该项目省厅录入或省厅审核的序号。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截图内容应包括“项目名称”、“标段类型”、“合同价”、“主要工程量”、“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等栏目在内的项目详细信息)并注明该项目省厅录入或省厅审核的序号。
2、评标时,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提供的具体项目网页截图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核实,并以核实信息为准。如核实无结果或无法核实或核实情况与投标文件中所附材料不符,则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3、在对投标人进行施工业绩审查时,与投标人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的业绩不能作为投标人的业绩。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投标人在2019年度“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中被评定为“D”级;(若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2020年度公路设计、施工、监理企业和监理工程师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公布,则本项内容以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查询的2020年度信用评价结果为准。) 2、投标人在2020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被评定为“D”级。 3、被责令停业的; 4、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5、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6、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原交通部)、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7、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投标。 8、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9、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经审查委员会认定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在本项目评标时均现场对以上信息进行网上核查,若在查询中出现上述情况均否决其投标。 |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试验室主任和安全负责人最低要求)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在岗要求 |
项目 经理 | 1 | 1、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以职称证书为准) 2、近5年内(2016年8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长度30公里四级及以上沥青混凝土公路(街巷硬化工程除外)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职务;近5年内(2016年8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一座中桥施工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职务;(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载明的、能够证明项目经理具有相关业绩的网页截图为准,如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为准,核实无结果或无法核实或核实情况与投标文件中所附材料不符的不予认定) 3、必须在本单位工作;(社保机构出具的2020年8月至今连续6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或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为准) 4、持有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要求建造师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评标时将在“中国建造师网”上核实,核实无结果或无法核实或核实情况与投标文件中所附材料不符的不予认定)。 5、取得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行业类别代码为G(公路工程)的B类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评标时将在《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信息公共查询平台》核实,核实无结果或无法核实或核实情况与投标文件中所附材料不符的不予认定。) |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项目 总工 | 1 | 1、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以职称证书为准) 2、近5年内(2016年8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长度30公里四级及以上沥青混凝土公路(街巷硬化工程除外)工程施工的项目总工或项目副总工或技术负责人职务;近5年内(2016年8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一座中桥施工的项目总工或项目副总工或技术负责人职务;(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载明的、能够证明项目总工具有相关业绩的网页截图为准,如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为准,核实无结果或无法核实或核实情况与投标文件中所附材料不符的不予认定); 3、必须在本单位工作;(社保机构出具的2020年8月至今连续6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或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为准) 4、取得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行业类别代码为G(公路工程)的B类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评标时将在《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信息公共查询平台》核实,核实无结果或无法核实或核实情况与投标文件中所附材料不符的不予认定。) | |
试验室主任 | 1 | 1、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以职称证书为准) 2、至少担任过一条长度30公里四级及以上沥青混凝土公路(街巷硬化工程除外)试验室负责人,至少担任过一座中桥试验室负责人,没有出现过重大事故,工程质量达到优良,(需附建设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 3、必须为投标人自有或委托试验检测机构人员(社保机构出具的2020年8月至今连续6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或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为准) 4、持有交通运输部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原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局、交通运输部基本建设质量监督总站)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专业范围要求同时具有材料、公路、桥梁专业,取得道路专业的视为同时具有材料及公路2个专业)或持有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师职业资格证书(专业范围要求具有道路工程专业、桥梁隧道工程专业)(评标时将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的“注册人员”中核实,核实无结果或无法核实或核实情况与投标文件中所附材料不符的不予认定) 5、投标文件中需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的“注册人员”的网络截图的复印件 | |
安全负责人 | 1 | 1、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以职称证书为准) 2、必须在本单位工作;(社保机构出具的2020年8月至今连续6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或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为准); 3、取得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行业类别代码为G(公路工程)的C类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评标时将在《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信息公共查询平台》核实,核实无结果或无法核实或核实情况与投标文件中所附材料不符的不予认定。) |
注:1、以上人员要求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2、以上人员及业绩证明(试验室主任业绩除外)信息在评标时需要在网上核实部分,均需在投标文件中附网络截图的彩色复印件。
评标办法(双信封形式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标准 | ||||||||
1 | 评标方法 | 评标价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投标报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3)在2020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信用等级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4)《接收投标文件登记表》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较早的投标人优先。 |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工期、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必须附本项目所发补遗书),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d.投标函、自律承诺书、承诺函签署日期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出具日期同日或其之后。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投标文件上所有要求盖章的地方都须要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法定名称),不得使用专用印章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保函、保证担保、保险、汇票和本票等形式提交,有效期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人提交了保函、保证担保、保险、汇票和本票原件。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签名齐全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授权委托书出具的日期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并在投标截止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前。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签名齐全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出具的日期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并在投标截止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前。 (6)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1 款规定,且按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了“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7)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8)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未出现有关报价的内容,否则按否决投标文件处理。 (9)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0)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1)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2)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7.4 项规定。 (13)投标函上填写的标段号与投标文件封套上标记的标段号一致。 (14)投标函上填写的投标人名称与投标文件封套上标记的投标人名称一致。 (15)投标文件中所投项目与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相符,投标书中的关键部分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填写正确。 (16)投标文件中填写的投标人名称与投标单位公章、营业执照名称一致。 (17)电子清标过程发生未出现任何一项内容的机器编制码一致的(例如不同投标单位编制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机器码或ID码一致的等)。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d.投标函签署日期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出具日期同日或其之后。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投标函、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包括工程量清单说明、投标报价说明、计日工说明、其他说明及工程量清单各项表格<工程量清单表5.1、表5.4>)的内容,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第二信封签署人应与第一信封签署人一致)逐页签署姓名(本页正文内容已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姓名的可不签署)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本页正文内容已加盖单位章的除外)。 (3)投标报价或调价函中的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4)投标报价或调价函中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6)投标人若提交调价函,调价函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6 项要求。 (7)投标人若填写工程量固化清单,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投标报价与投标函大写文字报价必须一致。 (8)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7.4 项规定。 (9)投标函上填写的标段号与投标文件封套上标记的标段号一致。 (10)投标函上填写的投标人名称与投标文件封套上标记的投标人名称一致。 (11)投标报价中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注: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如不满足以上任一条款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试验检测机构资质证、试验检测机构与投标人为自有关系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名称与试验检测机构名称不一致或法定代表人非同一人时需提供);若企业中心试验室是委托的,则应附被委托的中心试验室副本(全本)复印件(加盖试验室单位章)、计量认证证书的复印件(加盖试验室单位章)、双方委托合同;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试验室负责人、安全负责人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8)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9)投标人的资格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①。 ①本款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 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企业 |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技术评分分值构成: (1)施工组织计划:40分; (2)主要人员:25分 (3)财务能力:10分; (4)企业业绩:10分; (5)履约信誉:15分; | |||||||
2.2.3 | 评标价计算 | 评标价=投标函大写文字报价 | |||||||
3.2.4 | 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数量 | 通过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按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序,选择前6名进入第二信封(报价文件)的评审。 | |||||||
3.2.5 | 技术评分通过数量 | (1)通过数量6名。 (2)对通过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技术评分,且按技术评分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序,对排序前6名的投标人的第二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第二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启。 |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权重 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
2.2.2(1) | 施工 组织设计 | 40 | 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 | 5 | 根据先进合理程度,得3~5分。 | ||||
项目重点、难点工程的施工方案及工艺流程 | 6 | 根据先进合理程度,得3.6~6分。 | |||||||
工期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 5 | 根据先进合理程度,得3~5分。 | |||||||
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 | 5 | 根据先进合理程度,得3~5分。 | |||||||
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 | 4 | 根据先进合理程度,得2.4~4分。 | |||||||
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施工后期的场地恢复措施 | 4 | 根据先进合理程度,得2.4~4分。 | |||||||
文明施工、文物保护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 3 | 根据先进合理程度,得1.8~3分。 | |||||||
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 | 4 | 根据先进合理程度,得2.4~4分。 | |||||||
支付保障措施(有关民工工资、劳务分包、材料采购、设备租赁、工程分包等的按期支付保证措施) | 4 | 根据先进合理程度,得2.4~4分。 | |||||||
2.2.2(2) | 主要人员 | 25 | 项目经理 | 10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要求得10分。 | ||||
项目总工 | 5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要求得5分。 | |||||||
试验室负责人 | 5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要求得5分。 | |||||||
安全负责人 | 5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要求得5分。 | |||||||
2.2.2(3) | 其他因素 | 财务能力 | 10 | 财务能力 | 10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要求得10分。 | |||
企业业绩 | 10 | 近5年已完类似工程业绩 | 10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得基本分10分。 | |||||
履约信誉 | 15 | 履约信誉 | 15 | 在内蒙古公路建设市场有不良记录的,得0分;否则,得15分。 |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在综合得分排名前6名的投标人范围内,当排名最后的投标人出现并列时,仍只允许6名投标人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并列排名的投标人将按照下列优先顺序择优选择:①施工组织设计评分高的优先;②施工组织设计评分也相同的,上一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中信用等级高的优先。③注册资本相同的,按《接收投标文件登记表》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较早的投标人优先。 第3.6.1项补充细化为: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查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信用等级等信息进行核实。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还应查询以下网站对投标人提供的相关信息进行核实。 (1)“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投标人的信誉进行核实; (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投标人股东信息进行核实; (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建造师网”对投标人提供的建造师注册证书信息进行核实; (4)“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信息公共查询平台”对投标人提供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信息进行核实; 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相关网站发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若以上信息在评标期间无法查询,评标委员会以投标文件中所附截图为准。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截图的真实性,若招标人在评标期间,签订合同前、合同实施期间的任一时期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3.5.11的规定处理,请投标人仔细阅读。 |
注:各评审因素(投标价除外)得分均不应低于其权重分值的60%,且各投标单位评审因素综合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综合评分平均值确定,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评委为7人时)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主要人员、技术能力等因素进行评分,按照得分由高到低排序, 对排名在招标文件规定数量以内的投标人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评标价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2.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第一个信封评分分值构成
(1)施工组织设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第一个信封评分评分标准
(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至第 3.5.6 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 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1.2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1项第2.1.3 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当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2 项规定的标准对其更新资料进行评审。(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3.2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
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1)按本章第 2.2.2 项(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施工组织设计部分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 2.2.2 项(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主要人员部分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 2.2.2 项(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 C。
3.2.2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A+B+C。
3.2.4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排名在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数量以内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通过详细评审。
3.3第二个信封开标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5.1 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3.4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
3.4.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1 项第2.1.3 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2①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①如本项目招标由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书面工程量清单填写本合同各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则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第3.4.2项和第3.4.项的规定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如本项目招标由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填写工程量清单,无须按照本章第3.4.2项和第3.4.3项的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第3.4.2项至第3.4.4项内容不适用。
3.4.3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有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漏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减少了报价范围,则漏报的工程子目单价、合价和总额价或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中减少的报价内容视为已含入其他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之中。
(2)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多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 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增加了报价范围,则从投标报价中扣除多报的工程子目报价或工程子目报价中增加了报价范围的部分报价。
(3)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金额)虽然一致,但投标人修改了该子目的工程数量,则其合价按招标人给定的工程数量乘以投标人所报单价予以修正。
3.4.4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5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3.5.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标准进行价格折算,计算出评标价,并编制价格比较一览表。
3.5.2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 并否决其投标。
3.6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3.6.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查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等信息进行核实。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6.2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a.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
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c.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业绩;
d.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7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3.7.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7.2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的修正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3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7.4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8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2.3 项所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2.4 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3.9评标结果
3.9.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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