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人民广场管理处清洁清扫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保定市人民广场管理处清洁清扫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保定市人民广场管理处清洁清扫设备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通用设备/车辆/专用车辆/清洁卫生车辆/街道清洗清扫车 | ||
采购单位 | 保定市人民广场管理处 | ||
行政区域 | 北市区 | 公告时间 | 2021年08月06日15:46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1年08月09日至2021年08月13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下午:13: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保定市竞秀区朝阳大街658号外贸大楼323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1年08月19日09: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保定市竞秀区朝阳大街658号外贸大楼323室 | ||
预算金额 | ¥17.3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王闯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保定市人民广场管理处 | ||
采购单位地址 | 保定市人民广场管理处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鹿大伟176*****926 | ||
代理机构名称 | 河北尧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保定市竞秀区朝阳大街658号外贸大楼323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王闯 | ||
附件: | |||
附件1 | 保定市人民广场管理处清洁清扫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pdf | ||
附件2 | 0-保定市人民广场管理处清洁清扫设备采购项目.pdf |
项目概况
保定市人民广场管理处清洁清扫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保定市竞秀区朝阳大街658号外贸大楼32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8月1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YH-2021-044
项目名称:保定市人民广场管理处清洁清扫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7.*******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保定市人民广场管理处清洁清扫设备采购项目,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采购金额:173000.00元 |
项目实施地点:保定市人民广场,具体地点按采购人要求。 |
供货安装周期: 30 日历天。 |
合同履行期限:供货安装周期:30 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节能环保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履约能力;2、供应商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单位,只提供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基本账户信息;3、供应商须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地址为“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网站,查询结果时间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5、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21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8月09日至2021年08月13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保定市竞秀区朝阳大街658号外贸大楼323室
方式: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携带下列资料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经完成三证合一的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基本账户信息; 2、2021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若法定代表人投标仅需提供身份证)。
售价:¥2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8月1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保定市竞秀区朝阳大街658号外贸大楼323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8月1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保定市竞秀区朝阳大街658号外贸大楼32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时须同时携带下列资料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经完成三证合一的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基本账户信息; 2、2021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若法定代表人到场仅需提供身份证)。 |
注: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证件不齐或证件无效者恕不受理。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保定市人民广场管理处
地址:保定市人民广场管理处
联系方式:鹿大伟176*****9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北尧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保定市竞秀区朝阳大街658号外贸大楼323室
联系方式:王闯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闯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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