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大气环境精细化管理能力建设(大气网格化监管二期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朝阳市大气环境精细化管理能力建设(大气网格化监管二期工程)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8月30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1300-01849
项目名称:朝阳市大气环境精细化管理能力建设(大气网格化监管二期工程)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010,000.00
最高限价(元):3,010,000.00
朝阳市大气环境精细化管理能力建设(大气网格化监管二期工程)项目在充分利用一期工程现有硬件设施的基础上,建设六参数微观站20个,TVOC微观站10个,污染源视频监控设施11套,配套软件服务平台1个,以及相关资源租赁使用。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天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8月09日至2021年08月13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8月30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朝阳市双塔区人民路1B三楼(朝阳市行政审批局楼上))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为推广和落实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备份投标(响应)文件(U 盘),供应商需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按招标文件要求准备其一致性承诺函并进行签字、盖章。开标时,投标人应自行准备投标解密所需设备。
3、具体事宜详见招标。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朝阳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 朝阳市人民路1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朝阳市宏鑫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朝阳市双塔区梧桐路15号113室
开户行: 朝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城支行
账户名称: 朝阳市宏鑫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郭宇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