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需求一览表
1.项目内容
采购内容 | 数量 | 交货期 |
6吨餐厨垃圾处理设备 | 1套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日历天内到货并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工作。 |
2.投标人须对同一采购项目为单位的货物及服务进行整体响应,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响应都被视为无效投标。
★3.本项目仅采购国内产品。
4.“★”条款为不可偏离条款,投标人必须完全符合要求,否则作废标处理。
二、技术要求
1、设备总体配置
★1)餐厨垃圾处理设备由1台日处理量≥5吨的降解主机、1套预处理设备、1套废气处理设备组成。
★2)预处理设备主要由提桶装置+分拣链板装置+破碎装置+压榨脱水装置+上料螺旋装置组成。
★3)废气处理设备主要由水洗塔+光催化氧化设备+植物液洗涤塔+离心风机+管道收集及排放系统组成,排放应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高空排放标准的要求。同时,处理车间配备智能喷雾除臭设备。
2、降解主机
2.1技术参数要求
序号 | 设备名称 | 技术参数要求 | 单位 | 数量 |
1 | 降解主机 | ★1)降解主机采用单仓式结构,单轴搅拌模式; 2)与物料接触仓壁厚度≥4mm,采用304不锈钢或更优材质; 3)封板厚度:四周封板≥1mm,顶部封板≥2mm,采用304不锈钢或更优材质; 4)搅拌系统减速机功率≥10kw; 通风机功率≥3kw,变频; | 台 | 1 |
2.2基本技术参数要求
序号 | 项目 | 技术参数要求 | 备注 |
1 | 减量率 | ≥90% | 须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CMA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证明材料 |
2 | 降解周期 | ≤24h |
3 | 电气系统功率 | ≤55kw |
4 | 外形尺寸(±3%) | 长 | 7000mm |
宽 | 2000mm |
高 | 2500mm |
5 | 距离设备1米噪声 | ≤70dB |
6 | 降解仓内工作温度 | ≥55℃ |
7 | 降解范围 | 可降解餐饮、厨余、生鲜、果蔬等垃圾 |
8 | 设备防腐能力 | 主体及与物料接触零部件应采用304不锈钢或更优材质; |
9 | 降解仓容积 | ≥12000L |
2.3、性能要求
★1)设备采用高温好氧微生物处理技术,实现对餐厨垃圾的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
★2)工艺简单,适应范围广,处理前无需对餐厨垃圾的盐分、油脂、PH值进行调节;
★3)设备使用寿命内一次性投入菌种,无需反复添加;
★4)加热方式采用导热油加热方式;
5)降解产出物可100%资源利用;
★6)采用自动间歇搅拌技术,自动实现正反转搅拌,且搅拌系统的转停时间可按需要调节设定,搅拌轴和搅拌臂应采用304不锈钢或更优材质,可靠稳定,并设有手动控制模式;
7)具备加热功能,油温正常维持在120℃左右,也可按需要调节设定,并设有超高温保护装置。
8)具备抽风系统,且抽风速度可按需要调节设定;
★9)具备触摸屏装置,可实时监测设备运行状态或在其上设置设备参数;
★10)具备设备运行状态显示灯(如电源灯、加热灯、节能灯、故障灯等);
★11)降解过程采用可视化设计,通过内嵌防腐摄像头实时监控降解过程;
12)产出物减量率≥90%;
13)产出物指标应符合《有机肥料》(NY525-2012)标准或《生物有机肥》(NY 884-2012)标准,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作为证明材料。
3、餐厨垃圾预处理设备
3.1技术参数要求
序号 | 设备名称 | 技术参数要求 | 单位 | 数量 |
1 | 提桶装置 | 设备尺寸:长1000*宽1000*高2100mm(±3%); 匹配能力:240L标准垃圾桶; 主体材质:碳钢防腐 | 台 | 1 |
2 | 分拣链板装置 | 输送链板尺寸:长3500mm*宽660mm*厚1.5mm(±3%); 输送速度可变频控制; 带冲洗功能,配备空气能热水器 材质:主体结构采用304不锈钢或更优材质,支架碳钢防腐 | 台 | 1 |
3 | 破碎装置 | 刀箱尺寸:300*320mm(±3%) 处理能力:≥1.5t/h 刀片厚度:≤12mm 刀片材质:合金钢 | 台 | 1 |
4 | 压榨脱水装置 | 处理能力:≥1.5t/h 压榨口径:≥260mm 材质:主体结构采用304不锈钢或更优材质,支架碳钢防腐 | 台 | 1 |
3.2性能要求
1)提桶装置:适配240L标准垃圾桶,性能稳定;
★2)分拣链板装置:采用变频控制进料速度方式,操作简便;带自动冲洗功能,配合空气能热水器使用,可选择热水模式;
3)破碎装置:刀具材料采用合金钢加工制成,破碎能力强,处理充分;
4)压榨脱水装置:采用螺旋挤压方式,脱水能力强,筛网清扫便利,确保正常出料
4、废气处理设备
4.1废气处理设备技术参数及性能要求
(一)技术参数要求
序号 | 设备名称 | 配置名称 | 技术参数要求 | 单位 | 数量 |
1 | 水洗塔 | 塔体 | 处理风量:≥3000m3/h; 设备尺寸:φ800×4000mm(±3%); 材质:采用PP或更优材质 | 套 | 1 |
填料 | 填料类型:拉西环,PE 材质; 填料厚度:≥0.5m; 增加气液比表面积 | 批 | 1 |
2 | 光催化氧化设备 | -- | 处理风量:≥3000m3/h; 设备尺寸:1800×1300×1400mm(±3%) 材质:采用304不锈钢或更优材质,内置过滤器 | 套 | 1 |
3 | 植物液洗涤塔 | 塔体 | 处理风量:≥3000m3/h; 设备尺寸:φ800×4000mm(±3%); 材质:采用PP或更优材质 | 套 | 1 |
填料 | 填料类型:拉西环,PE 材质; 填料厚度:≥0.5m; 增加气液比表面积 | 批 | 1 |
4 | 离心风机 | -- | 风量:≥3000m3/h; 防护等级:IP55或以上; 材质:采用玻璃钢或更优材质,整机含减震器 | 台 | 1 |
5 | 控制系统 | 电气及自控系统 | 防护等级:IP55或以上; 技术参数:自动开关机、PLC 控制 材质:碳钢烤漆柜体,风机变频控制 | 套 | 1 |
(二)性能要求:
★1、除臭工艺
采用水洗塔+光催化氧化设备+植物液洗涤塔组合工艺对餐厨降解设备产生的废气进行处理,处理风量≥3000m3/h。
2、范围:餐厨降解设备
3、主要设备技术要求
3.1、水洗塔
水洗塔是借助于水或其他液体与含尘气体接触,利用液网,液膜或液滴捕集粉尘,使含尘气体得到净化,同时达到降温的效果。
参数要求:
1) 处理风量:≥3000m3/h
2)阻力尺寸:<500pa
3)材质:采用PP或更优材质
3.2、光催化氧化设备
光催化氧化除臭是光催化剂在特定波长紫外线的照射下,产生光电子(e-)和空穴(h+)与水、氧气等作用生成羟基自由基、活性氧等强氧化性基团,与臭气分子发生氧化反应,从而达到降解恶臭物质的目的。
参数要求:
1)处理风量:≥3000m3/h
2)材质:采用304不锈钢或更优材质
3)风阻极低≤200pa
4)内置均风装置、空气净化过滤器
3.3、植物液洗涤塔
植物液洗涤塔原理主要是根据臭气的成分利用天然植物提取液作为洗涤喷淋溶液与气体中的臭气分子发生气-液接触,使气相中之臭味成分转移至液相,并藉植物除臭药剂与臭味成分之中和、氧化或其它化学反应去除。
洗涤塔的结构:洗涤塔、循环喷淋装置、气液交换填料、除雾装置、循环液箱、自动加药装置、排污系统、配套洗涤除臭雾化设备以及自动补水装置等。
参数要求:
1)处理风量:≥3000m3/h
2)材质:采用PP或更优材质
3.4、控制系统
系统配套要求:系统应采用PLC控制的控制系统,实现系统自动启动、关闭;同时具备手动操控功能。
3.5、管道收集及排放系统
管道收集及排放系统包括收集管道、排放管道、风阀、管道附件等。
4.2智能喷雾除臭设备技术参数及性能要求
(一)技术参数要求
序号 | 设备名称 | 技术参数要求 | 单位 | 数量 |
1 | 喷淋除臭设备主机 | 材质:不锈钢或更优 尺寸:1300×600×700mm(±3%) 厚度≥1mm | 台 | 1 |
2 | 雾化喷嘴 | 采用不锈钢材质或更优材质 | 个 | 20-30 |
3 | 耐高压输送管 | 3/8"不锈钢管,厚度≥0.5mm | 批 | 1 |
4 | 输送泵 | 流量≥8L/min,功率≥1.5kw | 台 | 1 |
5 | 高压电磁阀 | 3/8" 常闭型 | 个 | 3 |
6 | 调压阀 | 1-100MPA | 个 | 1 |
7 | 压力表 | 1-100MPA | 个 | 1 |
8 | 管阀配件 | 不锈钢材质或更优 | 套 | 1 |
9 | 管道支架及配件 | -- | 批 | 1 |
(二)性能要求:
1、除臭原理
植物提取液经过加药泵及空压机加压,经流体管进入布置在空间的雾化喷嘴,经雾化喷嘴充分雾化成微小液滴,均匀混合在空气中,同臭气分子充分接触,吸附、分解臭气分子,从而达到空气净化的效果。
2、除臭范围:餐厨垃圾处理车间
3、相关要求
1)喷雾时间与停歇时间,可在操作面板进行设置。
2)控制系统采用PLC和人机界面控制,各组喷嘴能同时或分别运行。运行参数可通过人机界面自由设定,界面能显示系统运行状态及各组喷嘴有效工作时间。
3)系统能根据药液使用情况进行自动稀释添加,药液稀释比例可调。
三、设备安装、调试及验收标准要求
1.签订采购合同后,中标人须负责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至设备安装地点进行场地勘察,制定《设备安装计划》,并提交确认,以确定设备安装位置及安装时间等工作事项。
在设备安装完成后对设备进行试运行检测(验收标准):
(1)设备基本运作测试(测试时间:8小时),保证设备正常运作;
(2)检测场地排风状况,保证气味不出站,不影响场地周围环境;
2.投标人所投的货物为全新(原装)产品。本项目所指的货物及服务应符合采购人要求的技术规格和标准;国内货物或合资厂的货物必须具备出厂合格证。中标人交货时应将所供货物的所有相关资料一并交付给采购人。
3.验收按国家有关的规定、规范、招标文件中的验收报告单及本合同的有关约定进行。货物运抵交货地点前,中标人约请采购人时间,双方派出代表前往工作现场,双方进行箱外验收(但中标人须至少提前3天告知采购人到货的时间)。箱内物品由双方在约定时间一次性共同开箱验收,如发现缺少、损坏部件或者有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的,中标人须及时补给或更换,如因此造成延期供货,采购人有权按延期交货索赔。
********9" href="javascript:void(0)" target="" ignore="1">4.安装调试后验收。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后,中标人约请采购人时间,由双方共同进行验收(中标人提供一份验收证书样本报采购人确认),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验收合格证书一式2份。安装调试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采购人可拒收货物。采购人拒收货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丢失的风险由中标人承担。
5.技术资料要求
货物交货的同时,中标人应随货物向采购人提供不少于以下技术资料(其费用应包括在投标价格内):a.出厂明细表;b.产品验收标准;c.设备操作说明书;d.出厂合格证;e.合同中要求的其他相关技术资料。
四、售后服务
1.质保期按生产厂家的标准执行,但不得少于1年(用户单位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中标人负责对其提供的货物整体进行维修和系统维护,维修保养费用计入总价,不再收取任何费用。
2.质保期内,因货物质量造成的货物损坏、失效或已达到报废标准的零部件除无偿更换外,对更换上的零部件的质保期则从更换日起计。
3.质保期内,中标人负责提供不低于原厂配置的维修保养服务,货物非人为原因造成质量问题,中标人应负责修理。
4.所有货物质保服务方式均为中标人上门服务,即由中标人派员到货物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一切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5.质保期过后,仍须提供终身维修,维修只收取配件成本费,免收工时费和差旅费。
6.中标人必须提供24小时电话服务热线,保证在接到故障电话(或书面通知)2小时内响应(即能提供满足用户需要的解决方法),24小时内必须到达故障现场进行排障,并在48小时内修复。若48小时内设备不能修复,中标人必须48小时内免费提供同等档次的设备予采购人临时使用。在质保期内,货物出现质量问题(采购人为因素造成除外),中标人必须无条件进行更换,保修期和免费维修期相应顺延,如停用时间累计超过60天则保修期在设备正常使用后重新计算。
7.中标人应为采购人提供免费培训服务并出具培训方案,并指派专人负责与采购人联系售后服务事宜。主要培训内容为设备的基本结构、主要部件的构造,日常使用操作、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如采购人未使用过同类型货物,中标人还须就货物的功能对采购人进行相应的技术培训和安全操作规范培训,培训地点主要在设备交付现场或由双方约定。
8.中标人应建立质量跟踪档案,对采购人进行每月一次的定期回访(电话或现场),以保证设备的正常高效运行。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以及《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等相关政策。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投标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及现场备份文件(U盘)递交两种形式同时执行,并确保电子文件和备份文件的一致性。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