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宁远县党校装修及配套工程建设(EPC)项目
[永州市]宁远县党校装修及配套工程建设(EPC)项目
宁远县党校装修及配套工程建设(EPC)项目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本招标项目宁远县党校装修及配套工程建设(EPC)项目已由宁远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宁发改审批【2021】18号批准并以宁发改许准字【2021】47号核准招标,建设资金为单位自筹。招标人为宁远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进行公开招标。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宁远县党校装修及配套工程建设(EPC)项目;
1.2.2 建设地点:宁远县湘妃大道与舜帝南路延伸线交汇处。
1.2.3 项目基本情况:宁远县党校现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包含教学楼、宿舍楼 、会议综合楼等,总装修面积42380.22平方米, 配套道路广场、绿化等室外设施,总投资8408.61万元。
1.3工期要求:设计及施工总工期160天(日历日),设计20 天,施工140 天。
1.4 招标范围: 本次采用 EPC模式建设,宁远县党校装修及配套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以及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配合建设单位结(决)算、工程保修等内容。提供合格的设计文件和上级部门验收批复及施工技术服务与缺陷技术服务、竣工验收服务工作及采购、施工、竣工验收、环保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服务,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全面负责(招标范围不包括舞台设备、厨房设备和中央空调主机的采购)。
1.5质量要求:
1.5.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成果应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并确保施工图设计通过审查,以及提供相应的设计服务及后期服务工作。
1.5.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设计要求,达到《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国家颁布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全部工程达到合格标准。
1.5.3 设备及材料采购部分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
1.6保修要求: 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实行工程保修。
1.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1.8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
2.资格要求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施工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2)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企业资质。
2.3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拟任项目总承包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如为建造师须同时具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
2.4拟任项目施工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
2.5 拟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注册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2.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联合体成员数不超过2家。
2.7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8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9 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不得参加投标
□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其中设计图纸提供可编辑的CAD版本。
2.10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湘建监督[2021]36号 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1年08月06日至2021年09月07日9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yzcity.gov.cn/)下载招标文件。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5.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在网上下载/获取,恕不另行通知(详见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1 年09月07日09时30分,开标地点为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永州市市民服务中心三楼:永州大道与迎宾路交叉口东北角,永州大道往机场方向的东面)。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人到会人员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是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和开标会议,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yzcity.gov.cn/)发布。
8.行政监督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宁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督电话:0746-7225211。
9.其它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相关的费用。招标人不给予任何设计补偿,对未中标申请人不作解释说明。
10.联系方式招标人:宁远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吴旺华
联系电话:0746-7229300
招标代理:湖南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昕
联系电话:19974643168/0746-8631976
邮箱:2078172309@qq.com
地址:永州市冷水滩区湘永路与育才路交汇处帝王广场8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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