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自然资源局2021年部门预算
通化市自然资源局2021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预算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六、“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七、政府采购预算支出情况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信息相关报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
(二)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
(三)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
(四)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
(五)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六)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
(七)贯彻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并组织实施。
(八)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九)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
(十)负责落实省地质勘查规划。
(十一)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
(十三)负责测绘地理信息、国土空间(地下空间)数据库建设的管理工作。
(十四)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
(十五)贯彻落实全省自然资源、国土空间规划和测绘地理违法案件查处的地方性法规、规章。
(十六)统一领导和管理市林业局。
(十七)承担主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管理。
(十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九)职能转变。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通化自然资源局内设九个机构,分别为办公室(财务审计科)、法规监察科(信访科)、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科、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所有者权益科、国土空间规划科(项目建设规划科)、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耕地保护监督科(空间生态修复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矿业权管理科、测绘与地理信息管理科。
下设十三家预算单位,分别为通化市自然资源局(本级)、通化市国土资源局监察支队、通化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通化市土地收购储备管理中心、通化市国土空间利用服务中心、通化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土资源分局、通化市自然资源信息中心、通化市自然资源局东昌区分局、通化市自然资源局开发区分局、通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通化市国土资源局二道江直属分局、通化市城乡规划研究院(自收自支单位,不在本次预算范围)、通化市自然资源局吉林通化国际内陆港务区分局(不在本次预算范围)。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收支总预算情况
2021年通化市自然资源局部门收入总计49026.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026.8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000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2434.37万元;部门支出总计51454.1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503.1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0951.02万元。
二、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1年通化市自然资源局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026.8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026.82万元,非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较上年预算增减5779.91万元,增幅178.01%,主要原因通化市自然资源局保利退款项目支出1001万,自然资源规划与管理项目3163万,通化市国土资源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土地综合整治项目903.8万;上年结余收入2434.3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503.1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 10503.17万元,非财政拨款支出0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较上年预算增6060.02万元,增幅136.39%,主要原因通化市自然资源局保利退款项目支出1001万,自然资源规划与管理项目3163万,通化市国土资源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土地综合整治项目903.8万;结转下年7万元(系东昌分局、开发区分局持有代缴社保等人员经费)。
三、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1年通化市自然资源局部门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40000万元,较上年预算增13152.02万元,增幅48.99%,主要原因通化市土地收购储备管理中心项目增加;支出预算40951.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40951.02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5951.02万元,增幅17%,主要原因通化市土地收购储备管理中心项目增加。
四、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1年通化市自然资源局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9026.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026.82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40000万元。
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通化市自然资源局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503.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73.57万元,项目支出7829.6万元。
六、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通化市自然资源局部门“三公经费”支出37.4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 万元,公务接待费1.4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 万元。
七、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支出总计1887万元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通化市自然资源局部门包含机关单位共5家(包含通化市自然资源局吉林通化国际内陆港务区分局,不在此次预算内),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预计支出合计602.86万元,比上年增加110.97万元,增幅22.56%,主要原因是机关正常运行支出。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国有资产主要详见2020年固定资产统计系统。
十、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绩效情况说明
无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通过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上缴上级支出:指附属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11、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费的国际事务、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信息相关报表
一、一般公共预算
表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表2: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分类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功能分类表
表4: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功能分类表
表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表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
表7: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表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
表8: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总表
表9:政府性基金基本支出经济分类表
四、政府采购预算
表10: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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