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科大学总医院医疗设备招标公告

医科大学总医院医疗设备招标公告

致相关采购当事人:

为了保障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及采购程序的公开、公平、公正进行,我中心受采购人委托将对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医疗设备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将采购人提供的项目需求原文转发(详细技术需求见附件——项目需求书),广泛征求各方意见,诚请相关采购当事人依法提出项目需求书中存在的问题。征求意见时间自2013年10月11日至2013年10月14日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我中心将隐去提出意见单位名称,仅将提出的意见具体内容上网公示并转交采购人,并请采购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实际情况完善修改技术需求以符合法律要求。本中心将以修改后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项目需求实施采购。

采购当事人提出的意见函应符合以下条件:

1、在征求意见有效期内提出,需以加盖公章的书面原件形式送达我中心,同时将意见函电子版发送到我中心邮箱。逾期送达、匿名送达以及其他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意见函件我中心不予受理。

2、对于项目整体需求不满足三个品牌产品或三家供应商的;需求中个别条款的描述具有倾向性或排斥性提出意见的,采购当事人应明确指出可能涉及的品牌或供应商。

3、意见函件应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感谢您的参与。

征求意见受理时限:一个工作日

征求意见回复时限:三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邮箱地址:pc@tjgpc.gov.cn

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激光治疗仪项目需求书一、项目背景本项目为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采购项目。二、商务需求序号需求条款是否为实质性条款原因说明(实质性条款需列明原因)1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验收及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负责。是2提供所投产品5年的免费上门保修,终身维修,保修期内免费更换零配件。7×24小时技术响应,48小时内维修工程师到达维修现场,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是3交货期:签订合同之日起三个月内(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否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否三、技术需求序号采购项名称数量需求条款是否为实质性条款原因说明(实质性条款需列明原因)1激光治疗仪1套波长:2013μm±20nm否激光功率:≥120W激光功率可调:0-120W连续可调功率输出模式:连续、脉冲可切换指示光波长532nm,≤3mW,亮度可调否否否电源:220VAC,50/60Hz显示屏:彩色触摸、全中文界面否否适配光纤:具有独立SFDA认证的一次性医用激光光纤配件:兼具电切功能的专用激光膀胱镜冷却系统:集成制冷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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