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景观亮化一期工程施工第二次招标公告

城市景观亮化一期工程施工第二次招标公告

[工程公告]遂昌县城市景观亮化一期工程施工第二次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

遂昌县城市景观亮化一期工程施工第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C2013A79

1. 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遂昌县城市景观亮化一期工程已由遂发投[2013]6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遂昌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代理本工程的招标事宜。项目已具备施工招标条件,于2013年10月9日在遂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招标,因有效标不足3家,评标委员会否决了全部投标。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招标人重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第二次公 开招标。

资金: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遂昌县城市景观亮化一期工程位于遂昌县县城妙高街道辖区。本工程主要内容是对旅游咨询管理处、高速出入口、财税大楼、戏曲公园、中国水利、环境卫生管理处、公园路至北门桥河岸(北岸)、南门大桥至汤公酒楼对面河岸(东岸)、飞鹤桥至北门桥河岸(南岸)、平昌广场、玉茗亭、文昌亭、农业局、假日之星酒店、国税局、人民医院、南门大桥、南门二桥、电力局老桥、叶坦大桥、茗香楼酒店、水利局、汤公酒楼、烟草大楼、中国联通、中国电信、中国移动通信、眠牛山、中国移动专营店大楼、皇庭宾馆后侧山体布灯、卫生局、卫生局门卫等共32处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山体实施景观亮化。招标范围:以上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城市景观亮化灯具设备及施工安装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工程招标控制价:892.1541万元;计划工期: 60 日历天,质量要求:合 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叁级及以上资质企业;

3.2 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市政公用或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质,且目前无在建工程或(预)中标工程;

3.3 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不得为本工程项目负责人;

3.4 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具有自2010年以来,承担完成过浙江省内政府投资的单项合同金额在500万元及以上应用LED的景观照明工程业绩的企业;

3.5 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被认定有浙江省范围内建设市场严重不良行为的,或项目负责人是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谢绝参加该项目投标;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其它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 资格审查投标人须提交的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6. 招标文件和图纸的获取:

6.1 招标文件:自行到遂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cgzb.suichang.gov.cn/ ),本项目招标公告结尾左下方处下载。

6.2 施工图纸:投标人如有需要施工设计图纸的,请自行到招标人处查阅或复印,复印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7. 其他规定:

7.1 本工程不接受挂靠,投标人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在建或(预)中标项目。投标人及其所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符合相关规定。

7.2 投标人有串标、围标、虚假投标及其它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其它相关规定的,将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8. 善意提醒:

8.1 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需凭银行汇票先到遂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开具缴款书,到中行确认有效后再到财务室索取投标保证金往来款票据;银行确认不能到账的,谢绝接收。未按要求缴纳所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负。

8.2 纸质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开标前一个工作日。

8.3 投标函空格处必须用电脑打印(除签字盖章外),不允许用手写,否则作废标处理。

8.4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和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必须采用excel格式刻录在光盘,与商务投标文件一起密封提交,光盘上注明投标单位名称。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遂昌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 人:胡红兰 联 系 人:项美琴

电 话:****-*******(671548) 电 话:****-*******(661939)

遂昌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遂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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