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狮子滩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交通基础设施(太平段)招标公告

垫江县狮子滩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交通基础设施(太平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垫江县狮子滩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交通基础设施(太平段)已由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渝发改农[2013]800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垫江县太平镇永茂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及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垫江县太平镇永茂村。

建设规模:新建公路2.3公里,路基宽12米,沥青混凝土路面宽10.5米,投资估算约793万元。

招标范围:本工程招标范围为施工图设计文件中载明的项目,具体详见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

建设工期:18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资金、设备、施工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招标无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10月11日起,在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www.djjyzx.gov.cn)上直接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投标人如有疑问,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前在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www.djjyzx.gov.cn)上提出疑问,超出此时间规定,招标人不作答疑。

4.3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www.djjyzx.gov.cn)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含图纸等电子资料),递交投标文件时以现金方式一次性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详细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人:垫江县太平镇永茂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新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3年10月1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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