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机动车档案影像化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大庆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机动车档案影像化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大庆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机动车档案影像化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1-08-06 16:37 发布人:admin
项目编号:DZC20210772
大庆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机动车档案影像化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大庆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机动车档案影像化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8月2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黑龙江省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委托组织大庆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机动车档案影像化服务采购项目。本项目仅面向小微类型企业进行采购,其他类型企业磋商无效。本项目为远程开标项目,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DZC20210772
项目名称:大庆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机动车档案影像化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00,000.00元,磋商供应商最终报价超出预算的磋商无效。
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交付,售后服务期为交付后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的相关政策。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参与竞争供应商为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服务由本企业承接,提供声明函(须按磋商文件内规定格式填写声明函),不提供声明函的磋商无效。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参与本项目磋商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1年8月13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注:请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在2021年8月13日17时00分前自助下载文件,逾期则无法下载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地点: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
方式:网上自助下载文件(详见:http://ggzyjyzx.daqing.gov.cn/bsznTbr/20199.htm?pa=7355---《入库、办理数字证书及自助下载文件说明》)
售价:免费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8月20日 9点30 分
地点: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
时间:2021年8月20日 9点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退出竞争时限:如供应商退出竞争,必须在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48小时,否则不予退出。
2、全面贯彻庆财采【2019】3号文大庆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的规定,在本项目中重点打击8类政府采购领域涉黑、涉恶、涉乱形为。详见:
http://www.hljcg.gov.cn/xwzs!queryOneXwxxqx.action?xwbh=8B2FAECAA29800DEE053AC10FDFA79C0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大庆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大庆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联系方式:吴涛 153048961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大庆市萨尔图区东风新村纬二路2号(大庆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网 址: http://ggzyjyzx.daqing.gov.cn/
联系方式:0459-6363998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吴涛
电 话:15304896165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张微微
电话:0459-6372668
附件: 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 |
为配合机动车登记和驾驶证管理业务的需求,提高机动车和驾驶证档案查阅的速度与质量,最大限度的减低纸质档案的查阅频率,构建车辆管理所档案影像化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2020】135号文件要求,要加快推进业务档案全面电子化,2021年下半年实现所有机动车档案资料电子化,为业务监管提供支撑。 本项目完成240万页机动车档案的影像化处理服务,此项服务包含档案搬运、档案拆装、清点、取档、原件录入、影像采集、影像编辑分类、影像传输、识别校验、整理上架、下架、自动管理、智能分类、输出、数据加密等功能于一体,采用业界领先的系统架构模式,融合了预采集接口写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以下简称综合应用平台),产生完整的机动车档案数字影像。此外中标单位还需提供库房与扫描场所之间的档案搬运等档案室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 |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 |
| 根据大庆市交通警察支队档案影像化系统要求,对档案进行规范整理: (1)新车注册时,可通过系统对新注册的机动车相关档案(包括机动车合格证、注册登记申请表、车主身份证原件等原始档案)进行受理整理。 (2)机动车批量整理,是相对于库房存放受理整理,根据流水信息将按流水号、号牌种类,号牌号码、机动车合格证、注册登记申请表、车主身份证原件精确排序整理。整理完成后,对每个流水记录选择其对应的材料名称,实现材料名称与档案的一一对应。 (3)机动车转籍整理,按照《机动车转籍档案资料电子化转递工作规范》的要求,开展机动车档案资料进行整理工作,在电子档案平台或互联网平台办理机动车转籍申请的提交、电子化档案制作、转籍预受理、转入受理以及各类信息平台间转递的顺序进行整理。 |
| (1)新车进行注册时,可通过系统对新注册的机动车相关档案(包括机动车合格证、注册登记申请表、车主身份证原件等原始档案)进行影像采集,采集后通过预采集接口写入综合应用平台,产生完整的机动车档案数字影像。 (2)机动车批量影像化采集扫描,是相对于库房存放,受理整理,根据流水信息将按流水号、号牌种类,号牌号码、机动车合格证、注册登记申请表、车主身份证原件精确排序采集扫描。采集扫描完成后,对每个流水记录选择其对应的材料名称,实现材料名称与档案的一一对应,采集后通过预采集接口写入综合应用平台,产生完整的机动车档案数字影像。 (3)机动车转籍影像化采集扫描,通过互联网平台或综合应用平台办理机动车转籍业务,提交转籍档案影像化申请,到迁出地办理转籍申请业务后,可以通过系统对已受理的档案影像化转籍申请业务按照工作规范要求完成机动车影像化档案采集扫描并确认满足以下要求。 将办理机动车转籍档案,需传递的机动车档案影像化资料采集扫描主要包括: 1 注册登记时收存制作的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和机动车标准照片; 2 现机动车所有人的机动车来历证明; 3 此前办理过转移登记的,还应当包括最近一次查验中制作的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和机动车标准照片; 4 此前办理过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更换车身或者车架、重新打刻车辆识别代号业务的,还应当包括相关业务中制作的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和机动车标准照片; 5 对办理机动车业务中留存了实车车辆识别代号照片的,还应当包括最近一次实车车辆识别代号照片进行分类采集扫描。 (4)统计系统中所采集的机动车档案影像信息,包括采集人,份数,影像页数。按照系统提供管理部门、扫描时间、扫描人员来统计机动车档案扫描信息。对统计结果可以直接导出、直接打印以及本地存档。 |
| (1)机动车影像化审核主要用于查询已扫描,但未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机动车档案,并对未审核的机动车档案进行审核,不合格的影像进入重扫流程。审核前需要查询业务流水信息查询,系统提供按流水号、号牌号码,号牌种类、扫描时间、所属部门,扫描人的模糊查询。 (2)通过对应的流水记录加载出对应的影像图片信息,可以依次查看大图审核影像。 |
| (1)机动车档案入库,将影像化处理后已经交接确认过的档案批次依次入库,选择放到哪一个库房的哪一个档案架中,出现之前交接确认中的档案信息,打印档案存放位置编号。 (2)档案管理首先对档案架进行编号、命名。对档案架内格的行、列及格的容量进行参数设置。 (3)档案号由机动车的所号、库房号、档案属性、档案架号、架内行号、架内列号、档案格内顺序编号八部分组成(共12位)。 档案编号格式 所号:以一位数字字符表示(0..9 A..Z); 库房号:以一位数字字符表示(0..9 A..Z); 档案属性:表示该档案属性是正常、注销或其他,以一位数字字符表示(0..9); 档案架编号:档案架号以三位数字字符表示(001~999); 档案格行号:档案行号以一位字符表示(0..9 A..Z); 档案格列号:档案列号以一位字符表示(0..9 A..Z); 档案格容量:档案格容量指的是档案架单元格可以容纳的档案量。档案格的容量以四位数字字符(0001~9999)表示; (4)为便于管理对档案架增加状态信息,档案架状态可以通过使用率来监控。 |
5、系统互通 | 需与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实现数据融合,通过电子档案影像化应用系统平台达到数据、电子档案影像资料数据上传无障碍,保证图片100%合格。提供档案影像化系统数据批量上传接口,实现业务流水数据,档案影像化数据的批量上传及挂接功能。 应具备以下功能:(1)按扫描流水将图片批量上传到档案影像化系统后台,后台需实现接收程序,接收后存入档案影像化系统中。 (2)实现传入数据的挂接操作,并将图片与数据进行同步,在档案影像化系统中正常查询及使用。 (3)实现业务流水数据与档案影像化中的流水数据同步功能,取得后可在档案数字化加工系统中进行查询及修改,并再次同步到档案影像化系统中。 |
6、档案影像化整理要求 | (1)对于系统数据和实物档案存在差异时以实际领取的档案为准并记录在案。 (2)把装订成册的档案独立拆分,便于档案鉴定及电子影像扫描。 (3)拆卷时重点保护好档案,粘贴过的不可拆开,以免损坏档案原貌。 (4)如果档案原始卷皮破损比较严重,需技术修复档案。 (5)以案卷号为单位进行拆卷,以免多本档案内容混淆。 (6)对于历史较为久远的残缺、破损、问题档案,需裱糊、修复处理后再进行数字化。 (7)将档案资料,根据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档案装订规范要求进行整理。 |
7、档案影像化采集要求 | (1)对影像化图片采集扫描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2)采用彩色模式扫描,扫描分辨率≥300dpi,对于字迹不清或难以辨认的材料扫描分辨率不能低于300dpi。 (3)影像化加工采用未加密的TIFF或者JPEG格式存储图像文件,保证数据的多种利用场合。 (4)处理过程中应遵循在不影响清晰度的前提下展现档案原貌的原则,确保无重扫、漏扫、多扫,同时要确保图像清晰、完整。 (5)确保档案不得丢失、泄密。 |
8、影像化图片质量要求 | (1)在原件上没有明显质量问题时,所产生的影像文件不应产生黑边、模糊、偏斜等质量问题。 (2)对于影响图像质量的非原始性的杂质,如黑点(如装订孔等)、黑线、黑框、黑边等应进行去污、修补处理。 (3)对偏斜的图像进行纠偏处理,要求偏斜度小于1度。 (4)对方向不正确的图像应进行旋转还原,以符合阅读习惯。 (5)图片分类准确性:保证图片分类与图片内容一致性,图片分类正确性达到100%。 |
9、档案库房管理要求 | (1)上架完毕的影像化档案,需将相关信息按要求对应打印在卷皮和封面封盒上。 (2)在档案盒装订口处贴封条;封皮、封盒贴条形码或二维码(条形码的产生规则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确认)。 (3)机动车档案上架后通过预采集接口写入综合应用平台,产生完整的机动车档案影像位置。 (4)档案入库上架需根据档案架、档案架格的编号、命名、行、列、格的位置要求。 |
10、安全保密要求 | (1)中标单位具备完整可靠的档案影像化安全保密体系,必须制定并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并签订保密协议。 (2)中标单位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保密法律规定,遵守《保密协议》和采购单位的有关规定。 (3)为确保档案数据安全性及保密性,中标单位使用的数字化加工设备中计算机需具备防病毒、USB 接口封闭和网络传输加密措施。 (4)中标单位需自行配备监控设备,对作业的全部过程进行无死角24小时监控,监控视频分辨率不小于1080P,监控摄像头应调整适合角度,只对作业行为和人员进行拍照,不得拍摄档案内容。 |
11、服务要求 | (1)中标单位需在中标通知书发出5个工作日内提交具体的项目操作标准、流程、实施计划、人员及保证措施;合同签订当日设备人员入场并安装调试完毕。 (2)本项目所派档案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A4高速扫描设备投入不少于5台。 (3)档案技术人员需政治合格、业务熟练,项目经理需经档案部门培训合格。 (4)为保证完成每天繁重的影像化处理工作,中标单位须自带影像化设备进场服务:设备包含扫描仪、含计算机、办公桌椅等;采购单位提供必要的工作场地、公安网、工作用电、饮用水、耗材等工作必须品。 (5)中标单位的人员数量与素质、技术与管理水平、设施与设备状况能够满足拟承担项目的要求。 |
12、验收要求 | (1)符合交通警察支队车管所档案影像化规范要求,档案科工作人员将对已完成影像化档案上传完成的数据进行路径核对,上传的数据必须严格按照综合应用平台规定将影像数据上传到指定路径下,一个全宗的机动车档案,影像化转换质量检查合格率100%,未能达到检查合格率不予验收。 (2)接受车管所档案部门每天质量抽查,抽查数据只要有不符合标准的,中标单位应全面自检,直至达到标准后并重新开工。如中标单位超过3次以上修改仍未能达到市交警支队车管所档案影像化要求,则采购单位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前期所产生的费用不予结算,由中标企业自行承担。同时中标单位承担对方实际损失的赔偿责任。 |
13、售后服务要求 | 本项目免费提供1年售后服务,保证7×24小时电话支持,3小时内到达现场。 |
其他:
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
招标
|
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