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引半挂车招标公告
牵引半挂车招标公告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牵引半挂车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中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人: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物资部 中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物资部委托,就下列设备采购的供货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招标货物明细如下:
1、设备名称、规格、数量如下(详细技术要求见第七章):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主要技术
规格及要求
交货期及交货地点
1
牵引半挂车
2辆
具体技术规格详见附件
尽快自报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符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审核,具有相应生产经营许可,有一定技术实力和生产规模,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的生产商或贸易商,且为一般纳税人。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生产商的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 贸易商的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含500万元),且贸易商所代理的生产商的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
2.2企业经营、资信状况良好,无不良经营业绩。
2.3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2.4具有制造招标设备的业绩,运行良好,在安装、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
2.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6产品设计标准和行业规定需满足:
1)、具有国家发改委汽车公告和国家交通部燃油消耗公告;
2)、GB1589-2004《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
3.合格的投标人可于2013年10月11日至2013年10月16日登录中煤招标网(www.zmzb.com)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标书费每份500元。(报名成功后,请以投标单位的名义电汇标书费至中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我公司在确认标书费到帐后,通知投标人登陆中煤招标网进入工作室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特别提醒:电汇标书费时必须以投标单位的名义汇款,否则报名系统不能识别报名单位,责任自负,请将电汇底单发传真或邮件至本项目联系人。
4.投标文件应于2013年10月30日9:00(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江苏省沛县大屯煤电公司供应处中型会议室。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 所有投标文件都必须附有投标保证金,金额为投标总价的2%,以银行保函的形式递交,不能提供银行保函,以银行汇票、银行电汇的形式提供投标保证金,退款时不退银行利息。(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单位的名义办理。保证金退还至相应投标单位在中煤招标公司网站注册的银行账号,请务必保证注册银行账号的准确)并将相关凭证与投标一览表密封在一起,在开标前递交。开标现场不收现金、银行卡等。
6. 定于2013年10月30日9:00,在江苏省沛县大屯煤电公司供应处中型会议室公开开标。届时投标人可派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7. 开标地点、地址及电话:江苏徐州沛县大屯煤电公司供应处中型会议室
招标代理机构:中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外大街乙88号中煤大厦1401室
邮 编:100011
联 系 人:张瑞鑫
电子邮箱:zhangruix@chinacoal.com
电 话:***-********
传 真:***-********-***
银行地址:北京市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分行安外支行
银行帐号:9107 0154 8000 00419
招 标 人: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物资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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