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文化艺术学校关于青年艺术团申请发布《故乡之南》一度创作项目询价邀请函

海南省文化艺术学校关于青年艺术团申请发布《故乡之南》一度创作项目询价邀请函

海南省文化艺术学校根据自身需求及规定,对“《故乡之南》一度创作”项目进行公开网上询价,并通过比选的方式,确定一家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优质单位承担本项目的创作实施。欢迎有意向,有能力,符合条件的单位按照本函的相关要求,参与报价。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内容、时间、预算

项目名称:音乐剧《故乡之南》一度创作项目

项目内容:音乐剧《故乡之南》主创设计(总导演创编设计、唱词设计、作曲编曲设计)

项目时间(周期):签订合同之日,12月31日前完成

项目预算:95 万元,供应商单位不得超过项目预算价。

二、海南省文化艺术学校 《故乡之南》造价咨询采购需求项目的基本概况:

(一)项目目标及背景

我校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发展之际,以“十四五”发展规划为契机,遵循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文化自信”为宗旨,努力创作出更多优秀的文艺作品。同时我校是一个多学科的省直属重点艺术学校,音乐剧在我校目前属于“空白”,通过音乐剧《故乡之南》的创作为我校的音乐、戏剧影视、舞蹈等专业提供一个教与学的实践平台,该剧若能成功,不仅是我校音乐剧专业的创新之举,同时也填补了海南省艺术院校音乐剧创作的空白,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以及学校的教学与实践具有开创历史的意义。

(二)项目内容概况

音乐剧《故乡之南》从第一主人翁视角出发,将自己的所遇、所想、所感,通过音乐与戏剧相结合的方式在舞台上呈现,从而使观演者从了解三沙、南海到热爱三沙、南海,再从热爱三沙、南海到守护三沙、南海的艺术与现实的情感得到升华。殷周时代,南海沿岸的土著“骆越族”就与中原地区开始往来,中国渔民便常年不断地在南海航行和从事捕捞作业,并最先发现了南海诸岛,详细记载在《更路簿》的特殊手抄本中,作为航海指南世代相传。几千年来,我们的祖祖辈辈都在这片辽阔的海域之上耕耘与付出,无论是《汉书 地理志》、《史记 秦始皇本纪》,还是汉武大帝的伏波将军南征时的千里长沙,中华儿女在历史演进中都在这片热土与蓝海留下了深深的烙印。

三、 项目需求

(一)设计需求:

为确保大型原创音乐剧《故乡之南》项目能够保质保量的完成,需组建由国内音乐剧行业专家为主的音乐剧主创团队进行一度创作,具体需求:

主创团队总体要求:

主创团队需结合学校总体情况(演员阵容等),提交音乐剧一度创作总体方案并按时完成此次音乐剧一度创作的所有内容。

总导演资质要求:

1. 国家级导演并参与创作、编排、导演及教授工作。

2. 同等条件下优先条件要求:

(1)业内知名导演;

(2)执导剧目获过业内大奖;

(3)国内外知名院校的舞蹈、舞台剧导演相关专业毕业,能够独立的编配舞蹈;

(4)与国字头院团或省级院团完成音乐剧、歌剧、舞剧等艺术作品十部以上;

(5)自身拥有丰富的社会资源,后期能够推动作品的参奖、巡演等任务。

 唱词设计 资质要求:

1.业内知名编剧、撰词人;

2.同等条件下优先条件要求:

(1)国内外知名院校的导演、编剧相关专业毕业,善于针对剧本编写歌词及创作;

(2)博士、副教授等优先考虑;

(3)具有戏剧创编能力,并有代表作品十部以上;

(4)有丰富的社会资源,后期能够推动作品的参奖、巡演等任务。

作曲编曲 资质要求 :

1. 国家级作曲家;

2. 同等条件下优先条件要求:

(1)业内知名作曲家;

(2)国内外知名院校的作曲相关专业毕业,能够独立的完成整部音乐剧、歌剧、交响曲的艺术创作;

(3)博士、副教授等优先考虑;

(4)具有与国内外国字头院团合作的艺术创作经历;

(5)有获过国内外业内大奖的资质;

(6)具有丰富的社会资源,后期能够推动作品的参奖、巡演等任务。

(二)服务要求

1. 成交单位派出的服务团队,必须能全面深刻理解并掌握设计方案的意图、哲理以及具体表现方式、技术环节的难点解决。

2. 成交单位保证具备实现本项目的制作完成能力。

3. 成交供应商负责本次项目的制作执行工作,必须按照设计内容执行到位,使项目达到预期设计质量,如出现质量问题,采购人提出质疑,成交单位及时做出解释或修正。

4. 成交供应商派出导演、编曲、编词团队负责本项目的实施,按照双方商定的时间节点安排排练时间,团队负责人的指派须经采购人同意。

5. 成交单位按照采购人要求时间进行剧目的一度创作呈现。

(三)服务内容

序号

预算项目

单位

单价

数量

金额

总导演创编设计





1

剧目创意策划


1


2

台词训练


4


3

舞蹈、形体编排与训练


4


4

戏剧编排与训练


4


5

角色分配与挑选


1


作曲编曲设计





1

旋律编写


20


2

伴奏谱制作


20


3

配器


20


4

音频小样制作


20


唱词设计





1

唱词编写


4



合计


1. 相关人员对工作的阐述,剧目创意策划、角色人物挑选。

2. 人物服装、人物造型、舞美、灯光、曲谱等设计。

3. 作曲、编曲、唱词设计及音乐小样制作。

4. 演出排练。

(四)知识产权归属

1. 采购人拥有本合同项目最终作品的完整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成交供应商团队享有作品署名权。

2. 采购人有权将本剧的演出内容用于任何载体形式的音像制品(如DVD、VCD、CD、盒带、录像带)出版发行;在电视台及网络等平台播出舞台剧视频。

3. 采购人有权在宣传中使用主创姓名、肖像、声音,以及相关的资料。

4. 采购人有权以任何方式使用和重复使用其制作的上述项目。

(五)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相关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加盖公章: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如2021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供应商,可不提供财务报表];

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满足设计需求内的条件,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至少1项(文艺创作、文艺表演、音乐制作、演出策划、文化艺术交流策划等服务)或类似服务。

3. 采购人谢绝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不允许成交供应商进行分包、转包。

四、考核办法及付款方式

(一)评比方法

1. 投标书须附有相关资质文件、拟投标主创人员(须附名单及个人简历)、创作经历等复印件。

2. 投标人、或单位简介,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相应证明文件),以往所作导演、编曲、唱词、参奖或巡演相关证明材料、人员结构和组成。

3. 其他证明材料: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相关材料。

4. 投标人应完整的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和方案格式,投标货币应为人民币。

(二)付款依据

按合同约定签署付款依据。

(三)付款方式:

与采购人协商。

五、询价文件的递交

(一)询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8月6日—12日(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二)递交报价材料请联系“联系人”

(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价文件,发包人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发包人:海南省文化艺术学校

联系人:冯老师,电话:138*****013

监督人:李主任,电话:********(办)

    海南省文化艺术学校

     2021年8月6日

标签: 发布 艺术 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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