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津工业区韶山路西侧(牡丹围)集体自留用地招标公告[招租中]

珠津工业区韶山路西侧(牡丹围)集体自留用地招标公告[招租中]


竞 投 公 告

汕头市新津街道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中心受委托,定于2021年8月13日15时00分在新津街道七楼会议室对位于泽湖居委的珠津工业区韶山路西侧(牡丹围)集体自留用地进行公开竞投,欢迎有意参加竞投的单位(个人)前来报名竞投。

一、竞投项目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资产性质

面积

资产地址

泽湖(联社)

LX********

资源性资产

4478㎡

(折合面积6.617亩)

珠津工业区韶山路西侧

(牡丹围)

二、投标单位准入条件:

(一)本次参加竞标者必须具备企业法人资格方可报名参加竞标。

(二)对于曾违反《竞投会场纪律》、扰乱竞投秩序,以及对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利益造成损害的单位或个人,街道交易中心可拒绝其参加竞投。

三、竞投原则:

本次项目采用书面报价方式竞投,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公示时间:

2021年8月6日09时00分 至 2021年8月12日17时30分

五、申请时间:

有意竞投者,请于2021年8月12日17时30分前到泽湖社区居委会进行申请登记(节假日除外),否则,不得参加竞投。

六、用地招投标方式:出租方以该地块的现状进行出租。

七、地址及面积:位于珠津工业区韶山路西侧(牡丹围)集体自留用地面积为4478平方米(折合面积6.617亩)。

八、用地租赁期限:二十年,使用期满后全部建筑物、搭建物无偿归甲方所有,包括固定装俢。

九、竞投者在投标前可自行向自然资源部门査询该地块规划情况, 在充分了解该地块相关情况后, 方可参加竞投报名,方可参加竞投报名,一旦报名视为已了解清楚并自愿承担风险和责任,中标者负责聘请有乙级以上设计资质的公司规划设计,建设必须按相关规定办理报建、审批手续,并取得一切审批证件(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后,方可动工建设,甲方予以配合(一切手续及费用均由中标者自行承担)。所有资料证件及设计图纸应交甲方一份原件。

十、用地竞标价格:每平方米每月租金竞标底价为人民币壹拾柒元(¥17.00元)起,竞价以元为单位加价,获得最高价者为中标。

十一、租金缴交方式:签订租赁合同时,1. 乙方应缴交半年(6个月)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2. 同时先收取(6个月)的租金和给予免租半年租金作为建设期,以后逐月缴交租金,每个月的租金应在每月前5日内缴清当月租金。逾期超过30天不缴交租金者,甲方有权解除终止租赁协议,且不退还履约保证金。

十二、铁路沿线十米安全保护控制线,若政府征收收回该用地面积1403.16平方米,租金按每月每平方米减少10元计算。

十三、竞标条件:报名参加竞标登记时必须向泽湖经联社缴交人民币壹佰伍拾万元(¥150万元)作为投标保证金,中标者保证金自动转为租赁租金和履约保证金等款项,其余金额退还乙方,若保证金不足缴交租金的,应补足金额缴交。未中标者缴交的150万元保证金于竞标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予以付还。

十四、招标对象:参加投标者必须具备企业法人资格方可参加报名投标。

十五、中标者在中标后,应三个月内把企业注册登记或变更在新津辖区。

十六、参加竞标者需于2021年8月6日至2021年8月12日17时30分前向泽湖联合社缴交竞标保证金150万元,并办理登记确认手续。(缴款账户开户行:汕头市龙湖区长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津支行;账号:*************** ;户名:汕头市龙湖区新津街道泽湖经济联合社。

十七、竞标时间及地点:竞标方于2021年8月13日下午15点准时到新津街道三资交易中心(汕头市嵩山路89号新津大厦七楼会议室)参加竞投,未按时参与者,视为自动放弃竞投资格。

十八、中标者必须在公示期间无异议后5天内与甲方签订租赁协议书,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中标权(该中标项目将重新进行竞标),本经联社有权扣除其所缴纳的投标保证金(20万元)列入经济联合社集体收入,余款1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予以退回。

十九、中标者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转让、转租,不得抵押该租赁土地,不得在租赁土地上从事任何违法行为,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收回该租赁土地,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及一切经济损失。若需要转让转租,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否则乙方视为违约,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不退回履约保证金。

二十、租赁期间,乙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租赁协议的,甲方不退还履约保证金,若政府征用该自留用地时,乙方应无条件服从,其中政府对该地块上建筑物、搭建物的补偿,若征地发生在租期前10年,甲方得20%补偿款,乙方得80%补偿款;若征地发生在租期后10年,甲、乙两方各得补偿款的50%。乙方承租后在出租地块进行建设的一切不动产归甲方所有。

二十一、租赁期间,乙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租赁协议的,甲方不退还履约保证金,若政府征用该自留用地时,乙方应无条件服从,其中政府对该地块上建筑物、搭建物的补偿,若征地发生在租期前10年,甲方得20%补偿款,乙方得80%补偿款;若征地发生在租期后10年,甲、乙两方各得补偿款的50%。乙方承租后在出租地块进行建设的一切不动产归甲方所有

二十二、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属新津街道泽湖社区居委会(经联社)所有。

二十三、看样:公有资产营运机构/集体经济组织或街道交易中心不组织交易前踏勘现场活动,竞投人认为有需要的,可自行对交易标的物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特殊情况的可向公有资产营运机构/集体经济组织申请协助。

二十四、汕头市新津街道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
查询网址:http://www.stlhnczcjy.com/

二十五、公有资产营运机构/集体经济组织:
汕头市龙湖区新津街道泽湖经济联合社

联系人:吴军波
联系电话:159*****770

附:1.集体土地租赁协议书

2.珠津工业区韶山路西侧(牡丹围)集体自留用地测量图

汕头市新津街道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8月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招租 用地 工业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