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长沙市城区排水设施运行服务中心 委托, 湖南伟佳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对凤嘴泵站至浏阳河南岸污水压力干管迁建项目排水管道检测 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1、项目名称:凤嘴泵站至浏阳河南岸污水压力干管迁建项目排水管道检测
2、项目编号:政府采购编号: CSCG-HNWJ-JZ20141
委托代理编号: HNWJ-********049
3、项目预算: 15万元
4、供应商资质:
4.1 如投标人为企业,则需提供: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
(3)社保登记证复印件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的社保缴纳证明;
(4)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由法人代表本人担任的,仅须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5)提供201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注册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4.2 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则需提供:
(1)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3)社保登记证复印件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的社保缴纳证明;
(4)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由法人代表本人担任的,仅须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3 特定资格条件:
(1)提供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综合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
(2)拟任项目负责人需具有高级职称,项目人员至少有一名注册岩土工程师,并提供相应的证书复印件。
5、谈判文件的获取:
5.1 从2013年10月11日起至 2013 年10月 17 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7:30(北京时间)到长沙岳麓区杜鹃路199号阳光新城二栋三单元1115湖南伟佳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购买谈判文件。
5.2 谈判文件售价: 200 元/套。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5.3 各供应商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谈判文件相关资料等。怒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5.4 谈判文件的纸质和电子版本,以在政府采购网站公告的为准。
6、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6.1 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2013 年 10 月18日 15 时 0 分(北京时间)。
6.2 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长沙市杜鹃路199号阳光新城2栋3单元1115湖南伟佳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开标室。
6.3法人代表或授权人代表需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6.4逾期送达或者不按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7、保证金:
7.1、递送响应文件前,供应商须交付保证金1500元。
7.2缴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从供应商基本账户缴入到如下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并在转账票据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所投项目和标段名称,同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和标段名称。
账户名称:湖南伟佳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长沙岳麓山支行
账 号:7401 9101 8260 0065 563
7.3缴纳时间: 2013 年 10 月 17 日 17时前(含),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
7.4未按时足额缴纳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8、联系方式:
采购 人:长沙市城区排水设施运行服务中心
联 系 人: 王辉 电 话: ****-********
地 址:长沙市开福区芙蓉北路199号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伟佳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唐玉萍 杨莹 胡慰
电 话: ****-******** ****-********
地 址: 长沙市杜鹃路199号阳光新城2栋3单元11楼
长沙市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文件政府采购编号:CSCG-HNWJ-JZ20141代理机构编号:HNWJ-
********049采 购 人:长沙市城区排水设施运行服务中心项 目名 称:凤嘴泵站至浏阳河南岸污水压力干管迁建项目排水管道检测湖南伟佳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二○一三年十月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2第二章投标须知4一说明4二投标文件的编写5三投标文件的递交6四谈判小组的组建7五开标和评标7六定标方式10七中标及合同签订10八质疑与投诉11九法律责任12十其他14第三章标的清单及说明15一 项目概况15二 采购内容15三 项目建设要求及说明15四 其他要求及说明16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范本)17第五章投标文件编制19格式1投标承诺函20格式2投标人基本情况说明21格式3投标报价表22格式4检测方案23格式5同类型项目经营业绩24格式6不拖欠民工工资承诺书24格式7本项目负责人简历表25格式8投标资格证明文件26 第一章投标邀请受长沙市城区排水设施运行服务中心 委托, 湖南伟佳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对凤嘴泵站至浏阳河南岸污水压力干管迁建项目排水管道检测 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1、项目名称: 凤嘴泵站至浏阳河南岸污水压力干管迁建项目排水管道检测2、项目编号:政府采购编号: CSCG-HNWJ-JZ20141委托代理编号: HNWJ-
********049 3、项目预算:15万元4、供应商需具备以下资质并提供相应文件:4.1 如投标人为企业,则需提供:(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3)社保登记证复印件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的社保缴纳证明;(4)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由法人代表本人担任的,仅须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5)提供201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注册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4.2 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则需提供: (1)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3)社保登记证复印件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的社保缴纳证明;(4)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由法人代表本人担任的,仅须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4.3 特定资格条件:(1)提供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综合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2)拟任项目负责人需具有高级职称,项目人员至少有一名注册岩土工程师,并提供相应的证书复印件。 5、谈判文件的获取:5.1从2013年10月11日起至 2013年10月17 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7:30(北京时间)到长沙岳麓区杜鹃路199号阳光新城二栋三单元1115湖南伟佳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购买谈判文件。5.2谈判文件售价: 200元/套。谈判文件售后不退。5.3各供应商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谈判文件相关资料等。怒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5.4谈判文件的纸质和电子版本,以在政府采购网站公告的为准。6、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6.1 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2013 年 10 月18日 15 时 0 分(北京时间)。6.2 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长沙市杜鹃路199号阳光新城2栋3单元1115湖南伟佳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开标室。6.3法人代表或授权人代表需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拒收。6.4逾期送达或者不按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7、保证金:7.1、递送响应文件前,供应商须交付保证金1500元。 7.2缴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从供应商基本账户缴入到如下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并在转账票据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所投项目和标段名称,同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和标段名称。账户名称:湖南伟佳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信银行长沙岳麓山支行账号:7401 9101 8260 0065 5637.3缴纳时间: 2013年 10 月 17 日 17时前(含),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7.4未按时足额缴纳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8、联系方式:采 购 人:长沙市城区排水设施运行服务中心联 系 人:王辉电话:
****-******** 地址:长沙市开福区芙蓉北路199号 采购代理机构: 湖南伟佳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联 系 人: 唐玉萍杨莹胡慰 电话:
****-******** ****-******** 地址:长沙市杜鹃路199号阳光新城2栋3单元11楼 第二章投标须知一说明1.适用范围1.1本文件仅适用于本投标邀请中所述的采购项目。2.定义2.1“采购人”系指实际购买使用本项目标的物的单位。2.2“采购代理机构”(简称代理机构)系指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本项目采购事宜的招标公司。2.3“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2.4“投标人”系指向招标采购单位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2.5“成交人”系指被确定为承接本项目并负责其实施的投标人。3.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款的规定。3.2投标产品(服务)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环保标准。3.3满足本文件规定的资质要求。3.4购买本文件并已办理登记手续。3.5符合财政部及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其它条件。3.6同一法定代表人的不同公司,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其投标无效(★)。4.联合体投标4.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投标保证金5.1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退还投标保证金时,投标人须凭代理机构开出的收据办理。 5.2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由招标代理机构凭财政部门出具的《投标保证金没收通知书》没收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并上缴国库:(一)开标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的;(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三)中标公示前和中标公示期间,成交候选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的;(四)中标后,成交人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或转让、分包项目以及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6.投标有效期6.1从开标之日起,投标文件有效期为60天。投标有效期不足的,其投标无效(★)。6.2特殊情况下,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招标采购单位可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投标人可拒绝上述要求而予以退还投标保证金。对于接受要求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延长期内继续有效。7.本文件的澄清、修改7.1投标人收到本文件时,应进行检查;如认为采购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公告时间及程序不符合规定的,应及时告知招标采购单位澄清或处理,并抄送同级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否则,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所造成的不良后果。7.2根据投标人提出的问题,招标采购单位确定是否需统一召开标前踏勘及答疑会;如统一召开,将通知所有登记购买了采购文件的投标人参加。7.3招标采购单位对本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修改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澄清或修改(包括踏勘及答疑会明确的事项)应当在《中国湖南长沙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登记购买本文件的供应商。该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为本文件的组成部分。7.4招标采购单位可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变更时间应当在《中国湖南长沙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并书面通知所有已登记购买本文件的供应商。8.投标费用8.1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二投标文件的编写9.一般要求9.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本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本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有效。9.2投标文件应用中文编写。9.3投标文件的书面内容不得有加行、涂抹或改写。9.4投标文件应当采用纸制书面方式,由投标人按照本文件指定的投标地点进行现场投标,招标采购单位不接受电报、电话、传真、邮寄等方式投标。9.5以同一投标人名义,递送两套或以上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10.投标文件的组成10.1投标文件应包括的内容详见本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编制”。10.2除本文件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11.投标报价11.1投标人应按本文件提出的采购范围、内容及要求进行报价。11.2除本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报价为含税价,是指完成本文件规定的项目并通过验收后的价格。11.3除本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对每一标的只允许有一个方案或报价,对同一标的提交有选择的方案或报价的,其投标无效(★)。11.4如有优惠折扣须在投标承诺书中注明,做到投标承诺书中的总价与投标报价表中的总价一致。三投标文件的递交12.投标文件的送达12.1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本文件规定开标地点。13.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13.1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13.2投标人补充、修改或撤回时,须向招标采购单位出示加盖公章、经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需出示有关证明)签字的函件。13.3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本文件的规定签署盖章,并密封。13.4补充、修改文件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3.5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但可以在开标前出示加盖公章、经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需出示有关证明)签字的函件通知放弃投标。四谈判小组的组建14.谈判小组的组成及职责14.1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及采购人代表组成谈判小组。谈判小组负责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询价、评价以及推荐成交供应商。14.2谈判事务由谈判小组负责,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一)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本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二)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答复;(三)推荐成交候选人名单,或者直接确定成交人;(四)向招标采购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15.谈判小组成员的义务(一)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二)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三)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保密;(四)参与评标报告的起草;(五)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六)配合招标采购单位答复投标人提出的质疑。五开标和评标16.开标程序16.1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标。确因特殊情况需要推迟,在开标前向监委和投标人说明。(1)招标采购单位组织投标人、监委按规定签到。(2)招标采购单位介绍开标会议程,宣读开标会纪律。16.2开标时,当众查验投标文件的密封状况,经监委、投标人确认无误后,不公开拆标、唱标,直接进入谈判环节。16.3拆标时,投标文件中投标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承诺书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报价表为准。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17.评标程序17.1评委按回避制度等规定,统一签署《评委承诺书》。工作人员介绍评标会议程,宣读评标会纪律。17.2谈判小组推选主任评委,主任评委按规定程序主持评审工作。如项目重大或特殊经批准采购人代表参加评委会的,采购人评委不得担任主任评委。17.3谈判小组对投标文件进行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一)资格性审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投标人无资格或无能力履行合同,其投标无效(★)。(二)符合性审查,确定投标人是否对本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实质性响应是指对本文件的规定,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将会影响到本文件中标的清单及技术要求,或限制了采购人权力和投标人义务的规定。出现非实质性响应情形的,谈判小组应要求投标人予以修正。(三)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投标。(1)超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投标的;(2)投标文件所投标段中的应标范围小于本文件对应标段要求的采购范围的;(3)投标文件与事实不符的;(4)经评委会一致认定为重大偏离的; (5)不符合本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标注★)的;(6)不符合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四)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项目作废标处理,除采购任务取消外,重新组织采购。 (1)本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公告时间及程序不符合规定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五)对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进行咨询与答复。(1)咨询内容包括,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报价部分,以及谈判小组认为需要协商的其他内容。谈判小组应采用书面形式咨询投标人,投标人的答复也应是书面形式。(2)咨询答复定为2轮次,递交投标文件为第1轮次,第2轮次确定最终报价。增加咨询答复轮次或单一来源谈判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应书面通知投标人。(3)评委阅读竞争性谈判文件、投标文件,独立记录投标文件情况,分别提出需咨询的问题。主任评委汇总整理形成书面的投标人咨询问题(问题应包括最终报价及提交答复时间),发给投标人。(4)投标人对咨询事项作出书面答复,用信封密封,按规定时间报谈判小组。(5)代理机构向谈判小组统一宣读投标人答复,填写《投标报价汇总表》,评委(监委)签字确认。17.4比较与评价。(1)评委根据咨询答复情况,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比较与评价,按规定的评标方法,各自独立签署评委意见书。(2)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如若是中小企业的供应商,则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附件1。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6 %。给予中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3 %。17.5确定评审结果。(一)谈判小组统一签署评标结论书,确定成交人。(二)谈判小组认为成交人投标价或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可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及相关证明材料解释说明。18.评标过程的保密性18.1在评标过程中和评标结束后,谈判小组的评定情况和投标人的商业秘密都属于保密内容。18.2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以及有关授予合同的意向等情况都不得透露给与上述工作无关的人员。六定标方式19.1本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为:综合评优,合理低价中标19.2投标报价是评标的重要依据,但不是评标的唯一依据。七中标及合同签订20.中标通知20.1评标结束,确定中标人后,招标采购单位将在《中国湖南长沙市政府采购网》(http://changs.ccgp-hunan.gov.cn)上公告评标结果。20.2招标采购单位不向落标的投标人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20.3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按政府采购有关质疑、投诉规定办理。21.合同签订21.1签订合同前,采购人可对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含答复、补充文件)进行真实性查验,凡有虚假的,其中标无效,并依据有关规定给予违法违规处理。21.2采购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布之日起30日内,与中标人按范本格式制作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由代理机构报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登记编号、备案。项目数量增减、合同条款变更、预算追加等按规定报批后,另行签订补充合同。21.3本文件(含补充、修改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含答复、补充文件)均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21.4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21.5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自身原因不能签订采购合同或者不能履行合同的,按照财政部18号令第82条款,采购人可以按中标候选顺序确定新的中标人并签订合同,以此类推,或重新进行采购。21.6采购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本文件规定的货物和服务予以适当的增加或减少,但不得改变单价或其他条款和条件。21.7合同履行中,追加采购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的,按规定报批后,签订补充合同。21.8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除本文件另有规定外,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进行分包给他人。21.9本合同一式伍份,甲乙双方各一份,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二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八质疑与投诉22.质疑22.1投标人对认为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22.2质疑书格式应按湘财购〔2007〕24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列明理由、依据,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未署名、未加盖投标人公章和非书面形式的质疑,招标采购单位概不受理。22.3投标人提出质疑应符合下列条件:(一)参与了所质疑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二)在质疑有效期内提出质疑;(三)质疑书格式和内容均符合本通知规定;(四)质疑事项属于被质疑人组织的所质疑采购活动范围内的事项;(五)证据真实,来源合法;(六)财政部门规定的其它条件。22.4供应商无效质疑一年内累计超过两次(含两次)的,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在《中国湖南长沙市政府采购网》予以公示。22.5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在收到投标人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书面答复,但涉及商业秘密内容的除外。22.6投标人须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23.投诉23.1质疑供应商对招标采购单位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投诉。财政部门应当在收到投诉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23.2处理投诉事项期间,财政部门可以视具体情况书面通知招标采购单位暂停签订合同等活动,但暂停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三十日。23.3供应商投诉实行实名制,其投诉应当有具体的投诉事项及事实根据,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23.4投诉人提起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投诉人是参与所投诉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二)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三)投诉书内容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四)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五)属于本财政部门管辖;(六)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七)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23.5投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一)一年内三次以上投诉均查无实据的;(二)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的。23.6投诉人对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决定不服或财政部门逾期未作处理的,可以依法向长沙市人民政府或湖南省财政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向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24.投标保证金缴纳、保管、保密及退还过程中所引起的质疑、投诉和法律纠纷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处理。九法律责任25.法律责任25.1按照财政部18号令第74条款规定,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三)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四)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投标人有前款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25.2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采购单位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一)中标公示前和中标公示期间,中标候选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的;(二)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三)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四)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有前款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25.3按照以上条款规定,经同级或其上级财政部门认定中标无效的,按照财政部18号令第82条款规定,可按中标候选顺序重新确定,或重新进行采购。24.4政府采购当事人在合同履约和验收工作中,应当自觉接受财政部门和对政府采购负有行政监督职责的政府其他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在合同履约验收工作中合同当事人有下列情形的,将追究相关违法、违纪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推迟项目验收时间的;(2)甲乙双方相互串通通过减少货物数量、调换物品、更改配置、降低服务标准或虚开发票等手段,套取财政资金的;(3)发现问题未向财政部门反映,私自与对方协商改变中标、成交结果的;(4)行贿、受贿或谋取不正当利益的;(5)拒绝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的。25. 中小企业融资和政府采购信用担保25.1 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和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政策功能,有融资需求的,可向附页1所列银行咨询或登陆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有履约担保或融资担保需求的,可向附页2所列担保机构咨询或登陆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十其他26.中标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一)以中标通知书确定的中标总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二)代理服务费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收取。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费率)中标金额(万元)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100以下1.5%1.5%1.0%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1000—50000.5%0.25%0.35%5000—100000.25%0.1%0.2%10000——
*******.05%0.05%0.05%
*******以上0.01%0.01%0.01% 第三章标的清单及说明一 项目概况凤嘴泵站至浏阳河南岸污水压力干管迁建项目排水管道为玻璃钢材料制成,埋深约为4.0m,管径为1.8m。在第5#管道(从排气孔算起,每12m为1根管道)由于地铁施工曾发生局部塌方,现在此区域周边发现管道出现破损,为此对管道破损情况进行检测。二 采购内容1、检测受损的4根排水管道的实际破损情况;2、分析产生破损的原因,并给出处理建议。三项目建设要求及说明1. 检测材料、设备运输、保险及保管1.1中标人负责检测材料、设备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1.2中标人负责检测材料、设备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1.3中标人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应对参加施工的所有人员和第三者投保意外伤害保险,并承担全部安全责任。检测单位应制定可靠的施工方案,采取有效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无发生安全事故。2.检测要求2.1检测方案由委托方及设计方认可;2.2检测工作的深度必须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2.3 检测结果需在现场检测后一周内提供。3.验收要求3.1所提检测报告及处理建议可成为设计方进行设计的依据,并由设计方及委托方认可。四 其他要求及说明1.工期要求签订合同后30天内完工。2.结算方法2.1付款人:长沙市城区排水设施运行服务中心2.2付款方式:国库集中支付,提交检测报告及正式发票后一周内一次性付清。3.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投标人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各种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4.投标人一旦中标,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变改拟任的项目人员;否则,其中标无效(☆)。5.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范本)甲方(采购人):合同编号:乙方(中标人):签订地点:乙方在 组织的 采购中,通过公平竞争,成功中标。现依据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一、依据采购文件(含补充、修改文件)和乙方的投标文件(含澄清、补充文件),乙方向甲方提供 服务。一、工程范围:对凤嘴泵站至浏阳河南岸污水压力干管迁建项目中2#~5#管道进行检测(从排气孔算起,每12m为1根管道)。二、工程内容:1、检测受损的4根排水管道的实际破损情况;2、检测管道周边回填地基土的状况;3、分析排水管道产生破损的原因,并给出处理建议。 三、执行技术标准:《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GB/T50344-2004;《公路路基路面现场测试规程》JTG E60-2008;《工程测量规范》GB 50026-2007等。四、提交工作成果提交为委托方及设计方认可的正式的检测报告6份。五、检测费用:(一)工程数量:根据现场实际工作量计算(二)价格:由竞争性谈判所定的总价与工程量确定。六、付款方式提交检测报告及正式发票后一周内一次性付清。七、双方义务(一)甲方的义务1、在排水管道进行检测前提供被检测管道的图纸。2、允许乙方施工时临时占道、派一名专人协助乙方施工,允许乙方24小时内任意时段作业等。对乙方进场人员的工作提供便利条件。3、配合协调工程施工,办理施工许可证,确保工程顺利进行。4、按合同规定支付检测费用。 (二)乙方的义务1、自收到甲方的合同之日起,根据甲方的技术要求及相关资料于5工作日内组织队伍进场作业。2、乙方应当按合同工期确保项目完成。3、乙方应当按照《检测规程》要求确保工程质量满足要求。4、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及长沙市相关管理部门的相关安全法律法规施工。 八、项目完成工期:签订合同后30天内完工。 九、对乙方成果的所有权、使用权和著作权归双方共同所有。十、违约责任:本合同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合同。十一、合同的变更及解除: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并订立书面变更合同。如合同不能达成一致,本合同继续有效。双方一致同意终止本合同的履行时,须订立书面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十二、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交由人民法院或仲裁委员会裁决。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乙方各一份,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两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甲方(盖章)授权代表(签字):联系电话:单位地址:签订时间:乙方(盖章)授权代表(签字):联系电话:单位地址:开户银行:账号:签订时间:采购代理机构(盖章):本合同内容未超过政府采购申报审批表规定。经办人(签字):联系电话:签订时间:政府采购管理局(盖章):备案经办人(签字):联系电话:签订时间: 第五章投标文件编制说明:1.投标文件的制作1.1应按本文件规定的格式、顺序制作,要求有目录、编页码,并装订成册。1.2在本文件格式样本或样本复印件上填写制作投标文件的,其投标无效(★)。1.3投标文件须由授权代表(可由法人代表本人担任)按规定签字盖章;否则,其投标无效(★)。授权代表签字非本人签名的视为无效签字(★)。2.投标文件的份数2.1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每一份投标文件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3.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3.1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用密封袋分别密封,在密封袋上注明政府采购编号、投标人名称(全称)、投标项目及“正本”或“副本”等,并在密封处加盖骑缝章。3.2每一密封袋上注明“于 2013年 月日时之前(投标邀请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及时间)不准启封”的字样。 格式1投标承诺函致 (招标采购单位):根据贵方投标邀请(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已被正式授权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提交下述文件。(1)投标承诺函(2)投标人基本情况说明(3)投标报价表(4)规格响应表(5)财务状况、承保及偿付能力(6)保险服务方案(7)分保安排简述(8)理赔服务承诺函(9)同类型项目经营业绩(10)投标资格证明文件同时,签字代表宣布承诺如下:(1)投标人已详细阅读本文件(含补充、修改文件),理解其实质性内容,同意承担其规定的全部义务和相关责任,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和误解的权利。(2)投标人严格按照本文件的规定报价,如被确定为中标人后,全面履行合同。(3)在投标报价表中提供的投标总价(含优惠折扣)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 元。(4)本投标有效期为60天;若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上缴国库。(5)如提供虚假资质证明材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上缴国库。(6)投标人同意提供招标采购单位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投标人(行政公章):授权代表(签字):联系方式:电话: 手机:年月日 格式2投标人基本情况说明要求尽可能简短精炼。(一)名称及有关情况:(1)名称:(2)地址: 传真/电话: 邮编:(3)成立或注册日期:(4)法人代表姓名:(5)开户银行名称及地址:(6)投标人在湖南地区的代表姓名和地址邮编、传真、电话(二)投标人简介: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企业发展简史(2)企业生产经营场所、拥有的生产经营设备,及现有技术人员等(3)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现状等(4)企业获得的荣誉、受过的违规处罚情况等(三)投标人认为需要说明的其它情况投 标 人(盖章):授权代表(签字): 格式3投标报价表投标人:(盖章)序号检测内容测试方法检测数量单价总价1 1.11.2……2 2.12.2……3 3.13.2……4其它检测4.14.2……5检测其它费用5.15.2……投标总报价人民币(大写):(小写):工期: 。结算方式:。 授权代表(签字):说明:1、按“项目清单”的顺序填写。投标总报价须包括“技术标准及要”所要求的全部内容,单价要求合理。投标报价表中费用缺漏项或没有填报单价的,其投标无效(★)。2、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形式建设,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配件及辅材等,如在建设过程中有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格式4检测方案应包括的内容:一、检测计划和方案二、检测组织三、检测程序、工作流程四、检测措施授权代表(签字):注:授权代表在本部分最后一页右下角签字。 格式5 同类型项目经营业绩1、按格式列明2010年7月-2013年8月期间,检测项目业绩情况。表一序号项目单位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签字):表二项目单位项目名称合同内容合同金额签订日期用户意见备注授权代表(签字):2、提供合同影印件。格式6不拖欠民工工资承诺书授权代表(签字): 格式7本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学历参加工作时间从事项目管理(技术负责人)年限已完工程项目情况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开、竣工日期工程质量授权代表(签字):格式8投标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投标(★):(1)有一项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交的;(2)提供不符合要求或虚假资格证明文件的;(3)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未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4)资格证明文件过了有效期的;(5)营业执照未按有关规定年审合格的。1、投标人一般要求:(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为事业单位则提供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2)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如为事业单位则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3)社保登记证复印件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的社保缴纳证明;(4)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由法人代表本人担任的,仅须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2、特定资格条件:(1)提供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综合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2)拟任项目负责人需具有高级职称,项目人员至少有一名注册岩土工程师,并提供相应的证书复印件。 附页1湖南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合作银行及联系人名单银行名称联系人职 务联系电话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刘 波名城支行客户经理
138*****873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肖勇光分行高级经理
137*****647中国民生银行长沙分行黄飞燕营业部总经理
133*****468中国民生银行长沙分行蒋寒奇营业部中小企业客户经理
135*****975兴业银行长沙分行刘栅延支行行长
133*****405兴业银行长沙分行蒋修远支行客户经理
186*****422中国光大银行长沙分行邓永胜岳麓支行副行长
136*****650中信银行长沙分行蔡学军公司银行部负责人
130*****195中信银行长沙分行宋学农银行部综合管理部副总经理
****-********1附页2湖南省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信用担保机构名单信用担保机构联系人联系电话中国投资担保公司何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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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233湖南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蔡建雄0731-84172390-201/15573193555湖南农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彭球邓霞英0731-89761702/13875980906 0731-89761706/13574125851附件1 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2.本公司参加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日 期:备注: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