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2号线2021-2023年自动售检票系统设施设备委外维保招标公告

地铁2号线2021-2023年自动售检票系统设施设备委外维保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地铁2号线2021-2023年自动售检票系统设施设备委外维保项目(招标编号:YY-FW-2021-039),项目业主为福州中电科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投标人对本招标项目进行密封投标。

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福州地铁2号线2021-2023年自动售检票系统设施设备委外维保项目。

2.2.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范围包括福州地铁2号线22座车站(1级站:上街、金屿、宁化、南门兜、鼓山;2级站:福州大学、董屿、桔园洲、祥坂;3级站:苏洋、沙堤、厚庭、洪湾、金山、金祥、西洋、水部、紫阳、五里亭、前屿、上洋、洋里)、鼓山车辆段、控制中心的AFC系统设备(自动检票机、自动售票机、半自动售票机、自动查询机、便携式检票机、服务器、网络设备、工作站、人脸识别设备、AFC运营辅助设备、AFC供电设备、机柜等)的日常巡检、计划保养、临时维修、故障处理、抢修、缺陷整改及其他配合工作,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需求书。

2.3具体要求:详见第5章“用户需求书”

2.5.服务期限:暂定2年,即2021年9月26日至2023年9月25日;具体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近5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往前推算)至少承揽过一项单项合同额≥400万元的轨道交通行业自动售检票系统专业设备维保项目业绩或自动售检票系统集成供货业绩。

注:①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②投标人应提供该项目业绩的合同书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若合同书中未标明项目特征的,还应提供项目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以上合同文件及证明材料开标评标时须提供原件备查。③如业绩为联合体业绩,则仅对联合体牵头方的业绩予以认可。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5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查封、破产等权利状态受限状态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获取招标文件

4.1本项目实行电子售标,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请于2021年8月9日至2021年8月13日17:00(节假日照常发售),通过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2.0(网址:http://www.fycbid.cn:8000/)的“注册”→“企业注册”办理企业免费注册手续。企业注册审核通过后,在本项目招标公告界面,即可购买电子招标(采购)文件(包括查看和下载招标过程中发出的有关澄清、答疑和补充文件);通过“登录”→“项目管理系统”下载电子招标(采购)文件(包括可以下载招标过程中发出的有关澄清、答疑和补充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请上本网站浏览“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V2.0投标企业操作手册”,如有不明事项可与“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2.0”工作人员联系(咨询电话:****-************-************-********,咨询QQ:********98、********71)。

电子招标文件售价:每个合同包售100元(其中招标文件100元,其他资料0元),招标资料售后不退。

4.2 潜在投标人完成注册并办理购买招标(采购)文件手续时,可以通过网银或电汇或银行转账等方式支付招标(采购)文件费(以网银方式支付招标(采购)文件费的系统可自动到账,系统即可自动开通招标(采购)文件下载功能;若采用电汇或银行转账支付招标(采购)文件费,则潜在投标人还必须将缴款凭证扫描件上传到电子招投标平台,每天17:30后财务人员会确认款项到账信息,系统方可开通招标(采购)文件下载功能),具体操作流程请登录《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2.0》的“下载专区”下载“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V2.0投标企业操作手册”或直接咨询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工作人员(咨询电话:****-************-************-********)。

4.3未办理注册手续并购买、下载电子招标(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能参加本项目的电子招投标活动。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玖万元整(¥90000.00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年9月6日上午10时00分00秒,提交地点为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本项目开标室,具体详见电子信息屏公告。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7.2.投标人必须派代表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由法定代表人到场的,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和招标文件网页购买截图复印盖章件和复印件等资料递交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每一张招标文件网页购买截图复印盖章件只能递交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服务费用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482万元。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fzztb.com)、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官网(www.fzmtr.com)、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2.0(网址:http://www.fycbid.cn:8000/)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中电科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福马路福州地铁2号线鼓山车辆段,邮编:350012

电话:****-********,传真:/

联系人:张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6层631室,邮编:350002

电话:****-********传真:/

联系人:林腾、李卉、林游

邮箱:87554218@sina.com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账户名称: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福州市晋安支行

账 号:140*****296********-****00005

备注:投标人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YY-FW-2021-039投标保证金”,并告知银行应将项目招标编号进行相关录入,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缴纳费用成功后,请将汇款底单复印(复印件上应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邮箱地址)扫描发送邮件至(代理邮箱),并及时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交易中心名称: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电话:****-********

部门名称: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监察室、福州中电科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党群监察部

监督部门电话:****-************-********

标签: 维保 设备 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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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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