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站大道路灯招标公告

连站大道路灯招标公告

连站大道路灯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诏安县恒信电力设备安装中心(招标人)委托福建聚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就连站大道路灯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内容
2.1招标货物名称:连站大道路灯采购
2.2招标货物内容与数量:
序号 物资名称 型号规格 备注
1 路灯 10.5米高低臂灯
2 路灯 H15m中杆灯(8*250W金卤灯)
2.3 招标货物技术要求:按第五章技术规范
2.4交货地点:福建省漳州市诏安县(需方指定地点)
2.5交货时间:具体项目合同签订后15日内
3 合格的投标人
3.1资质要求
3.1.1谈判申请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本次采购货物制造的独立企业法人,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境内生产企业,必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税务部门颁发的、年审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
3.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
3.1.3 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
3.1.4应提供有效的ISO 9001、ISO 140001(或以上)系列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1.5 所投灯具必须具有省级及以上两年内技术监督部门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3.1.6所投灯具属于国家强制性认证范围的须提供3C认证证书。
3.1.7 2009年12月至今谈判申请人在国内设备/材料招投标、谈判申请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等方面,无严重不良纪录,未受到国家电网公司、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公开通报批评;谈判申请人无涉及商业贿赂等相关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3.1.8谈判申请人的谈判产品如果是新产品(新型号、新技术),必须提供省公司、省公司技术部门确认过的使用情况报告。
3.1.9 2009年12月至今谈判申请人谈判申请产品未出现重大的技术及质量问题。
3.2 注册资本金要求
投标商企业注册资本金须达3000万元及以上人民币。
3.3生产能力及业绩要求
3.3.1具有投标产品的生产能力,能满足本项目的交货时间要求。
3.3.2投标产品应具有五年以上安全运行经验(要求提供1-2份及以上用户使用报告作为证明),提供福建省内相同项目业绩(要求提供1-2份及以上销售合同的复印件)。
4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10月12日至2013年10月16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以下地点福建聚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漳州水仙大街新城国际2幢906室 )购买招标文件;
报名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本年度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3年10月31日17时00分前(指款到达指定账户的时间)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须知中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为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11月1日北京时间9时30分,提交地点为:诏安县恒信电力设备安装中心3楼会议室;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诏安县恒信电力设备安装中心
联系人:黄工 电话:136*****333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聚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邓
联系电话: ****-*******
地址:漳州芗城区水仙大街新城国际2幢906室
邮编:363000 电子信箱:fjjxzbdL006@163.com
投标保证金账号:
账户名称:福建聚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农村商业银行)石狮农商行漳州支行
帐 号:9070 6310 1001 0000 1327 32
行 号:********5699
(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连站大道路灯采购”投标保证金”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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