叙永县2013-2015年度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勘测设计方案编制招标公告

叙永县2013-2015年度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勘测设计方案编制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四川省泸州市叙永县水务局叙永县2013-2015年度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勘测设计方案编制
采购项目编号 XYJYZXCG(2013)19号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行政区划 四川省泸州市叙永县
公告类型 公开招标
公告发布时间 2013-10-11 14:30
采 购 人 四川省泸州市叙永县水务局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叙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包个数 1
各包描述 附件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具有水利设计资质丙级(含)以上资质。
标书发售方式 指定地点购买
标书发售起止时间 2013-10-12 08:30到2013-10-18 18:00
标书售价 300.00元/份(售后不退,投标人主体资格不得转让)。
标书发售地点 叙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叙永县叙永镇草市街南门巷96号)
投标截止时间 2013-11-04 16:00
开标时间 2013-11-04 16:00
投标地点 叙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叙永县叙永镇草市街南门巷96号)
开标地点 叙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叙永县叙永镇草市街南门巷96号)
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会时间
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会地点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址:叙永县西大街37号;电话:****-*******;联系人:王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址:叙永县叙永镇草市街南门巷96号 联系电话:****-*******.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交易中心联系人:夏先生 联系方式:****-*******;采购人联系人: 王先生 联系电话:****-*******;标书发售电话:****-******* 联系人:张女士

招标文件 招 标 编 号:XYJYZXCG(2013)19号 项 目 名 称:叙永县水务局叙永县2013-2015年度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勘测设计方案编制招 标 人:四川省叙永县水务局集中代理机构:四川省叙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国?四川?叙永四川省叙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印制 2013年9月 目 录第一章 投标邀请 1 一、招标编号 1 二、招标项目 1 三、项目概述: 1 四、合格投标人: 1 五、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1 六、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址: 1 七、招标文件售价: 2 八、开标时间: 2 九、开标地点: 2 十、踏勘现场及标前答疑时间: 2 十一、购买招标文件所需资质及证明文件: 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3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 二、总 则 5 1. 适用范围 5 2. 有关定义 5 3. 合格的投标人 5 4. 投标费用 6 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 6 三、招标文件 7 6.招标文件的构成 7 7.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 8. 标前答疑会 8 四、投标文件 9 9.投标文件的语言 9 10.计量单位 9 11. 投标货币 9 12. 联合投标 9 13. 知识产权 9 14.投标文件的组成 10 15.投标文件格式 11 16.投标保证金 11 17.投标有效期 12 18.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12 19.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13 20.投标文件的递交 13 21.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4 五、开标和中标 15 22.开标 15 23. 开标程序 15 24.中标通知书 17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18 25. 签订合同 18 26. 合同分包 18 27. 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权利 19 28. 履约保证金 19 29. 履行合同 19 30. 验收 19 七、投标纪律要求 20 31. 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 20 八、支付货款 21 32. 申请付款 21 九、质疑与投诉 22 33.质疑与投诉 22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23 一、投 标 函 23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5 三、开标一览表 26 四、分项报价明细表 27 五、商务应答表 28 六、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29 七、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30 八、服务应答表 31 九、投标人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32 十、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 33 十一、不属于禁止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承诺书 34 第四章 投标人及其它类似效力要求 35 一、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5 二、类似性要求 35 第五章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36 一、投标人相关证明材料 36 二、业绩证明材料 36 第六章 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37 1.项目背景 37 2.需提供的成果 37 3.服务承诺 37 4.完工时间: 37 5.成果资料 37 6.项目实施地点: 38 7.资金结算 38 第七章 评标办法 39 1.总则 39 2.评标办法 39 3.评标程序 40 4.废标 42 5.定标 43 6.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43 7.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44 第八章 合同主要条款 46 第一条 本合同签订依据 46 第二条 设计依据 46 第三条 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内容(根据行业特点填写) 46 第四条 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发包人按设计人要求的时间向设计人提交以下资料: 46 第五条 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地点及时间 47 第六条 支付方式 47 第七条 双方责任 47 第八条 保密 48 第九条 争议解决办法 48 第十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48 第一章 投标邀请 根据叙永县财政局下达的采购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叙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拟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对叙永县水务局第五批小农水勘察和竞争立项方案、建设方案设计编制进行集中采购,现诚邀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一、招标编号 XYJYZXCG(2013)19号。二、招标项目叙永县水务局叙永县2013-2015年度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勘测设计方案编制。三、项目概述:项目在分水、水、石坝、观兴、赤水、摩尼、麻城、后山8乡镇35个村范围建设内容包括:完成灌区末级渠系配套新建与整治(Q<1m3)283.3km(其中新建渠系120.98km;改造渠系162.32km),新建渠系建筑物1681座,改造渠系建筑物594座,整治加固山坪塘103口,整治石河堰90座,新建蓄水池550口,新建水窖390口。新增灌溉面积2.85万亩,恢复灌溉面积2.37万亩,改善灌溉面积1.01万亩,新增节水灌溉面积6.23万亩。估算工程总投资31094.20万元,其中专项项目区总投资11497.05万元。四、合格投标人: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第 3 条。五、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2013年10月12日至10月18日(上班时间,公休日除外)。六、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址:叙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叙永县叙永镇草市街南门巷96号)。七、招标文件售价: 300.00元/份(售后不退,投标人主体资格不得转让)。八、开标时间: 2013年11月4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九、开标地点:叙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叙永县叙永镇草市街南门巷96号)。十、踏勘现场及标前答疑时间: 投标人自行组织现场踏勘,招标人不组织答疑。如招标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另行书面通知。十一、购买招标文件所需资质及证明文件:(1)介绍信、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年检合格、有效);省外企事业单位必须取得在四川省建设厅备案许可;(2)水利水电丙级(含丙级)以上设计资质证书;(3)若投标人不是法定代表人需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4)以上资质证明文件均需投标人加盖鲜章。联 系 人:交易中心:夏先生 刘女士 采购人:王先生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叙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3年9月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人 名 称:叙永县水务局地 址:叙永县叙永镇小南海4号联系人:王先生电 话:****-******* 2 采购代理机构(招标人) 名 称: 四川省叙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 址: 叙永县叙永镇草市街南门巷96号联系人: 夏先生电 话: 0830—6226616 3 采购项目名称 叙永县水务局叙永县2013-2015年度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勘测设计方案编制 4 采购文件编号 XYJYZXCG(2013)19号 5 资金来源 财政预算安排 6 最高限价 428400.00元 7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8 评标方法 最低价评标法 9 项目实施期限、项目地点 项目实施期限:合同签定后20日内。项目地点:叙永县 10 质量要求、验收标准 验收标准:按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或要求)验收。 11 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2 考察现场、标前答疑会 不组织。 13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时间 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个日历日前(以书面形式)。 14 分包履约 本项目合同不允许分包转包(详见投标人须知第28条)。 15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文件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6 投标截止时间 2013年11月4日16时00分。 17 投标有效期 开标后60天内。 18 投标保证金 金 额:伍仟元整注:投标现场现金方式交纳。 19 财务报表 2012年度非本单位专业审计机构或审计机关审计的财务报表(事业单位法人提供经主管部门认可的决算报表)。 20 备选投标方案和报价 不接受备选投标方案和多个报价。 21 签字盖章 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签字并加盖鲜章(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可用具有法定效力的签字章或印鉴)章)。 22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壹份、副本壹份、开标一览表壹份,开标一览表单独封装。 23 投标文件的装订 正本、副本及用于唱标的“开标一览表”分别装订。 24 投标文件封面的标注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开标一览表的封面上均应标明: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年月日;并分别在右上角标明“正本”和“副本”字样。 25 投标文件外层密封袋的标注 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年月日,封口处均应加盖骑缝公章。 26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叙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7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28 履约保证金 壹拾万元。交款方式、收款单位、开户行、银行账号与采购人联系。交款时间:合同签订前 二、总 则 1. 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所叙述的服务项目采购。 2. 有关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叙永县水务局。 2.2 “集中采购代理机构” 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招标代理机构:四川省叙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简称“招标人”)。 2.3 “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2.4 “投标人”系指购买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相应服务的投标供应商。 3. 合格的投标人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3.1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3.1.1介绍信、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年检有效);省外企事业单位必须取得在四川省建设厅备案许可; 3.1.2水利行业设计丙级(含丙级)以上设计资质证书; 3.1.3 若投标人不是法定代表人需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3.1.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3.1.5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6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及社会良好的信誉。 3.1.7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资金实力和专业技术能力。 3.1.8 具备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3.3 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条例; 3.4 招标文件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总公司、分公司不能以不同的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投标。参与采购项目前期咨询论证的供应商不能参加投标,已参加投标的也不能作为有效投标人。 三、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构成 6.1 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1)投标邀请; (2)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3)投标文件格式要求;(4)投标人有关资格证明文件要求;(5)招标项目及要求;(6)评标办法;(7)合同主要条款。 6.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采购单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7.2 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将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进行,并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3 投标人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均应在投标截止日15天前按招标文件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7.4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变更公告。 8. 标前答疑会 8.1标前答疑时间及地点: 8.1.1答疑时间:不组织答疑; 8.1.2答疑地点:不组织。 8.1.3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质疑,可以书面形式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叙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质疑,交易中心经与采购人联系若有必要回答,将以书面形式回答每一个报名参加投标的投标人。 四、投标文件 9.投标文件的语言 9.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9.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0.计量单位除技术规格及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采购项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11. 投标货币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12. 联合投标本次政府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 知识产权 13.1 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13.2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13.3 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 13.4 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14.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4.1 报价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开标一览表”及“报价明细表”。 本次招标报价要求:(1)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2)投标人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 14.2 服务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应答,主要是针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指标、参数和技术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投标人的技术应答应包括以下内容:(1)服务方案、项目实施方案;(2)服务应答表;(3)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14.3 商务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及优惠承诺。包括以下内容:(1)投标函; (2)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3)投标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5)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6)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加盖鲜章);(7)2012年度非本单位专业审计机构或审计机关审计的财务报表(事业单位法人提供经主管部门认可的决算报表)、2013年1-6月社保资金缴纳证明、2013年任意一个月纳税证明、银行资信状况证明;(8)证明投标人业绩和荣誉的有关材料;(9)投标人和投标产品(如涉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10)售后服务相关材料。如售后服务机构网点清单、服务电话和服务人员名单(加盖鲜章);(11)商务应答表。(12)投标人承诺给予招标采购单位的各种优惠条件(优惠条件事项不能包括采购项目本身所包括涉及的采购事项。投标人不能以“赠送、赠予”等任何名义提供货物和服务以规避招标文件的约束。否则,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即使中标也将取消中标资格);(13)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14.4其它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的其他应答和承诺。 15.投标文件格式 15.1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除明确允许投标人可以自行编写的外,投标人不得以“投标文件格式”规定之外的方式填写相关内容。否则,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5.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 16.投标保证金 16.1 投标人投标时,必须以人民币提交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16.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前交纳规定数额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拒绝。 16.3 投标人所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 16.4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并按规定交纳了履约保证金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注:1.投标保证金退还需以下资料:1.投标公司开具的收据、投标公司账号; 2.退还保证金联系电话:****-*******,联系人:胡女士。 16.5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1)如果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2)在采购人确定的中标人以前放弃中标候选资格的;(3)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4)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5)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规、违纪和违法的行为。 17.投标有效期 17.1 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有效期短于此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17.2 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其投标文件,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有关规定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18.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18.1 投标人应准备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壹份以及用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壹份。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开标一览表”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 18.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投标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用于开标唱标的“开标一览表”应为原件。 18.3 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投标文件可能视为无效投标。 18.4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必须装订成册并逐页编目编码(投标文件装订方式应为左侧用胶水包装,黏合)。 18.5 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如有遗漏,按招标文件“第七章第3.1.2.2.3条”进行处理。 18.6投标文件须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或打印,将所有书面材料以A4幅面书写或打印并装订成册。 19.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19.1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的封面上注明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项目名称。 19.2 投标文件正本、所有副本和招标文件要求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分别装于不同的密封袋内,密封袋上应分别标上“正本”、“副本”、“开标一览表”字样,并注明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及分包号。 19.3所有外层密封袋(盒)凡是有胶粘的地方均须贴密封条,并加盖密封章(投标人印章)。 19.4每一密封件上应注明“于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指“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及时间)不准启封”字样。 19.5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0.投标文件的递交 20.1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投标须知第19条规定密封后送达开标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0.2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另准备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一份同时递交。未按此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0.3 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21.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1.1 投标人在递交了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21.2 投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单位印章。修改书应按投标须知第19条规定进行密封和标注,并在密封袋上标注“修改”字样。 21.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或撤回投标。 21.4投标文件中如果出现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1)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出现文字错误,导致金额无法判断的除外;(2)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是单价金额出现计算错误、明显人为工作失误的除外;(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对不同语言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出现本目第(2)点规定情形,单价汇总金额比总价金额高,且超过政府采购预算或者本项目最高限价的,供应商投标文件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单价汇总金额比总价金额高,但未超过政府采购预算或者本项目最高限价的,应以单价汇总金额作为价格评分依据。 五、开标和中标 22.开标 22.1 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采购人、投标人须派代表参加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22.2 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邀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开标进行现场监督。 22.3开标时,交易中心让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并邀请现场监督人员对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将投标人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当众拆封,并由唱标人员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宣读。 22.4开标时,“开标一览表”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为准;单价金额有明显小数点错误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2.5投标文件中有关明细表内容与“开标一览表”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2.6所有投标唱标完毕,如投标人代表对宣读的“开标一览表”上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在获得开标会主持人同意后当场提出。如确实属于唱标人员宣读错了的,经现场监督人员和公证人员核实后,当场予以更正。 22.7现场监督人员对确认无误的报价签字进行确认。 23. 开标程序开标会主持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宣布开标,按照规定要求主持开标会。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1)宣布开标会开始。开标时间到,主持人宣布开标会开始并致辞,当众宣布参加开标会的现场监督人员、主持人、唱标、监标、会议记录等招标工作人员,根据“供应商签到表”宣布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名单。(2)宣布会场纪律和有关注意事项。(3)监督人员当众宣布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4)开标唱标。主持人宣布开标后,由现场工作人员按任意顺序对投标人的“开标一览表”当众进行拆封,由唱标人员对其“开标一览表”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以及投标人名称等进行宣读。同时,工作人员做好开标记录。唱标人员在唱标过程中,如遇有字迹不清楚的,应即刻报告主持人,经现场监督人员核实后,主持人立即请投标人代表现场进行澄清。(5)交易中心让投标人对其报价进行确认,并邀请现场监督人员进行确认并签字。(6)宣布开标会结束。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结束后,所有投标人代表应立即退场。 24.中标通知书 24.1 中标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4.2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4.3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应当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人也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25. 签订合同 25.1 中标人在收到招标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中标人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5.2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5.3 中标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或重新组织采购。 25.4 中标人在合同签订之后三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一式四份)分别报送县财政局采购股、县政府交易中心备案。 26. 合同分包 本项目合同不允许分包。 27. 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权利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28. 履约保证金 28.1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9. 履行合同 29.1 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29.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0. 验收中标人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09〕30号)的要求进行验收。七、投标纪律要求 31. 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投标人参加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 34.1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34.2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34.3 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 34.4 向招标采购单位、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34.5 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 34.6 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有上述情形之一的投标人,属于不合格投标人,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将被取消。 八、支付货款 32. 申请付款 项目完工通过省、市审查合格后10日内付清。 九、质疑与投诉 33.质疑与投诉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但质疑投标人行使质疑权时,必须坚持“谁主张谁举证”,遵守“实事求是”和“谨慎性”原则,承担使用虚假材料或恶意方式质疑的法律责任,招标人将遵循“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在过错方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中扣除相关的调查论证费用。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暂行办法》和《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工作规程》的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四川省政府采购网法律法规模块查询)。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 标 函四川省叙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我方全面研究了 “XYJYZXCG(2013)19号”项目招标文件(招标编号),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投标。我方授权 (姓名、职务)代表我方 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1.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服务投标价为人民币 元(大写: )。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在承包期内按采购人要求做好卫生保洁工作。 3.我方同意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向贵单位交纳人民币 万元(大写: )的投标保证金。并承诺: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我方将不要求退还投标保证金:(1)如果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2)我方提供了虚假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3)在投标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4)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由于我方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与采购人签订并履行合同。 4.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投标文件1份,副本1份,用于开标唱标的“开标一览表”一份。 5.我方愿意提供贵中心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6.我方完全理解采购人因正当理由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投标人的行为。 投标人名称: (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日 期:二〇一三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四川省叙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授权声明: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 “XYJYZXCG(2013)19号”项目(招标编号)投标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投标、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 (盖章)日 期:二〇一三年 月 日 三、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叙永县水务局叙永县2013-2015年度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勘测设计方案编制招标编号 XYJYZXCG(2013)19号序号 服务内容 服务年限 报价(万元) 备 注 合计(小写): 合计(大写): 注:1.“投标总价”应与“投标函”中“投标总价”一致; 2.“开标一览表”为多页的,每页需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投标人印章; 3.“开标一览表”以包为单位填写。 4.投标人根据自己投标的内容选择相应的“开标一览表”填制。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二〇一三年 月 日 四、分项报价明细表项目名称:叙永县水务局叙永县2013-2015年度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勘测设计方案编制项目编号:XYJYZXCG(2013)19号序号 服务内容 单项价格(单位:万元) 1 2 3 … 总 价(万元) 注:1.投标人必须按“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详细报出投标总价的各个组成部分的报价,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2.“分项报价明细表”各分项报价合计应当与“开标一览表”报价合计相等。 3.“交强险”按国有关规定办理,在此不报价。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二〇一三年 月 日 五、商务应答表 项目名称:叙永县水务局叙永县2013-2015年度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勘测设计方案编制项目编号:XYJYZXCG(2013)19号序号 包号 招标要求 投标应答 说明 1 声明: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应答,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投标人名称: (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 期:二〇一三年 月 日 六、投标人基本情况表项目名称:叙永县水务局叙永县2013-2015年度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勘测设计方案编制项目编号:XYJYZXCG(2013)19号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二〇一三年 月 日 七、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项目名称:叙永县水务局叙永县2013-2015年度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勘测设计方案编制项目编号:XYJYZXCG(2013)19号年份 用户名称 项目名称 完成时间 合同金额 完成项目质量 备注 注:1.投标人以上业绩需提供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合同金额”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完成项目质量”需提供合同验收合格或用户单位书面证明材料。 2.此表销售时间业绩指2010-2012年。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二〇一三年 月 日 八、服务应答表项目名称:叙永县水务局叙永县2013-2015年度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勘测设计方案编制项目编号:XYJYZXCG(2013)19号 序号 招标文件条目号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应答 说明 1         2         3         4         5         6         7        填写说明:: 1.供应商必须把招标项目的全部服务内容事项弄列入此表。 2.按照招标项目服务要求的顺序对应填写; 3.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二〇一三年 月 日 九、投标人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项目名称:叙永县水务局叙永县2013-2015年度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勘测设计方案编制项目编号:XYJYZXCG(2013)19号类别 职务 姓名 职称 常住地 资格证明(附复印件)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管理人员 服务人员 其他人员 注:1. 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够,可根据本表格格式自行划表填写。 2. 附人员资格证件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二〇一三年 月 日 十、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 公司承诺近三年(即2009年至2012年)期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若承诺不实,一切后果由我公司承担。 公司 二〇一三年 月 日 十一、不属于禁止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承诺书 公司承诺我公司不属于禁止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若承诺不实,一切后果由我公司承担。 公司 二〇一三年 月 日 第四章 投标人及其它类似效力要求 一、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2.水利水电丙级(含丙级)以上设计资质证书; 3.不属于禁止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承诺书;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及社会良好的信誉。 6.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资金实力和专业技术能力。 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类似性要求 2010-2013年至少一个类似业绩证明。 第五章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叙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中心组织的编号为XYJYZXCG(2013)19号招标采购活动,我公司愿意参加,并证明提交的下列文件、证明和陈述均是准确的、真实的。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我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一、投标人相关证明材料 1.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鲜章); 2.年检合格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水利水电丙级(含丙级)以上设计资质证书; 6.不属于禁止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承诺书; 7.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 8. 2012年度非本单位专业审计机构或审计机关审计的财务报表(事业单位法人提供经主管部门认可的决算报表)。 9.提供2013年任意一个月纳税证明;2013年1-6月社保证明。 10.银行资信证明。 11.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证明文件。二、业绩证明材料 1. 2010年至2013有小型农田水利项目设计业绩一个(投供合同原件备查); 2.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加盖鲜章)。 第六章 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技术文本的格式由投标单位自己决定,需含主要技术路线及方法、项目人员配备情况表(格式见“附件9”)、拟投入的设备表(格式见“附件10”) 等内容。 1.项目背景项目在分水、水 、石坝、观兴、赤水、摩尼、麻城、后山8乡镇35个村范围建设内容包括:完成灌区末级渠系配套新建与整治(Q<1m3)283.3km(其中新建渠系120.98km;改造渠系162.32km),新建渠系建筑物1681座,改造渠系建筑物594座,整治加固山坪塘103口,整治石河堰90座,新建蓄水池550口,新建水窖390口。新增灌溉面积2.85万亩,恢复灌溉面积2.37万亩,改善灌溉面积1.01万亩,新增节水灌溉面积6.23万亩。估算工程总投资31094.20万元,其中专项项目区总投资11497.05万元。 2.需提供的成果 1.竞争立项方案报告及图纸,项目争取成功。 2.建设方案报告及图纸,项目通过审查。 3.服务承诺投标人的服务承诺应按不低于招标文件中提出的所有服务要求的标准做出响应。 4.完工时间: 合同签定后20日内将所有报告及图纸送四川省农水局审查,并在初审后3天内修改完毕,符合农水局要求取得批文。 5.成果资料 5.1竞争立项方案报告及图纸12套; 5.2建设方案报告及图纸12套。 6.项目实施地点: 分水、水、石坝、观兴、赤水、摩尼、麻城、后山8乡镇。 7.资金结算项目完工通过省、市审查合格后10日内付清。 第七章 评标办法 1.总则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8号令)等法律规章,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 1.2 评标工作由招标人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1.3 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标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投标人。 1.4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2)要求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者澄清;(3)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或者受采购人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4)向招标采购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 1.5评标过程严格保密。投标人对评委会的评标过程或合同授予决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1.6评委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依据投标文件本身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1.7评委会发现招标文件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事项,可提请招标采购单位书面解释说明。发现招标文件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可以拒绝评标,并向招标采购单位书面说明情况。 2.评标办法最低价评标法 3.评标程序 3.1 投标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3.1.1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投标资格。投标人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在资格性检查时作无效标处理: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按照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是否属于禁止参加投标的供应商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注:无论招标文件是否作出明确规定,评标委员会均应对《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和与采购项目有关的行业强制性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性审查。 3.1.2符合性审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投标人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在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标处理: 3.1.2.1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不足的; 3.1.2.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若有下列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评定为不影响整个投标文件有效性和采购活动公平竞争,并通过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但若为综合评标应在投标文件规范性方面根据情况进行扣分); 3.1.2.2.1投标文件(包括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密封时未加盖、少加盖公章或者密封章,但是密封完好、完整标明了投标人名称且得到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现场认可的; 3.1.2.2.2投标文件(包括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正副本数量齐全、密封完好,只是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分装或者统装的; 3.1.2.2.3投标文件(包括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存在个别地方(总数不能超过2个且占应签字地方的比例不能超过20%)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但有法定代表人的私人印章或者有效授权代理人签字的;注:若为被授权代表人签字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代表人必须签字,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3.1.2.2.4投标文件(包括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除招标文件明确要求加盖单位(法人)公章的以外,其他地方以相关专用章加盖的; 3.1.2.2.5以骑缝章的形式代替投标文件内容逐页盖章的(但是骑缝章模糊不清,印章名称无法辨认的除外)。 3.1.2.3投标文件组成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影响评标委员会评判的; 3.1.2.4投标文件的格式、语言、计量单位、报价货币、知识产权、投标有效期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影响评标委员会评判的; 3.1.2.5投标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标底和其他报价规定的; 3.1.2.6技术应答内容完全或者绝大部分复制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无相关证明材料的(主要适用于专用设备和电子信息化建设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工程、政府采购协议供货或定点供应商采购、政府采购的货物属于规格标准统一或者订制产品的除外); 3.1.2.7技术、服务应答内容没有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 3.1.2.8未载明或者载明的采购项目履约时间、方式、数量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的。 3.1.3在投标文件初审过程中,如果出现评标委员会成员意见不一致的情况,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但不得违背政府采购基本原则和招标文件规定。 3.2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以书面形式(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采用书面形式提交,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3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3.4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评标委员会认为,排在前面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最低投标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 3.5编写评标报告。评标报告是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1)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2)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3)评标方法和标准;(4)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投标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5)评标结果和中标候选供应商排表;(6)评标委员会的授标建议。 4.废标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并公告废标的详细理由。 5.定标 5.1 定标原则 根据评委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按顺序确定中标人。 5.2 定标程序 (1) 评委会将评标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按照报价由低到高标明排列顺序。。 (2) 招标人在评标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 (3)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注意,采购人按照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不能认为采购人只能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采购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确定后一顺序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次类推。 (4) 根据采购人确定的中标人,招标人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中标公告,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5) 招标采购单位不解释中标或落标原因,不退回投标文件和其他投标资料。 6.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6.1 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6.2 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要求对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和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价格、技术、服务等方面严格进行评判,提供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评审意见,参与起草评审报告,并予签字确认。 6.3 保守秘密。不得透露采购文件咨询情况,不得泄漏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知悉的商业秘密,不得向供应商透露评审情况。 6.4 发现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或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及时向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的组织者或财政部门报告并加以制止。发现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干预评审、发表倾向性和歧视性言论、受贿或者接受供应商的其他好处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 6.5 解答有关方面对政府采购评审工作中有关问题的询问,配合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质疑,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等事宜。 6.6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7.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7.1 应邀按时参加评审和咨询活动。遇特殊情况不能出席或途中遇阻不能按时参加评审或咨询的,应及时告知财政部门或者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不得私自转托他人。 7.2 不得参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对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项目,如受到邀请,应主动提出回避。财政部门、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也可要求该评审专家回避。有利害关系主要是指三年内曾在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中任职(包括一般工作)或担任顾问,配偶或直系亲属在参加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中任职或担任顾问,与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发生过法律纠纷,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情况。 7.3 评审或咨询过程中关闭通讯设备,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有在场工作人员陪同。 7.4 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征询或者接受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以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方式要求参加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以澄清、说明或补正为借口,表达与其原投标文件原意不同的新意见;不得以采购文件没有规定的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的依据;不得违反规定的评审格式评分和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 7.5 在咨询工作中,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产品标准,认真听取咨询方的合理要求,提出科学合理的、无倾向性和歧视性的咨询方案,并对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承担个人责任。 7.6 有关部门(机构)制定的其他评审工作纪律。 第八章 合同主要条款 发包人:叙永县水务局设计人: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叙永县 ,工程地点为叙永县 ,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第一条 本合同签订依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工程勘 察设计收费标准》。 1.2 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 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1.4 根据甲、乙双方商定的工作范围及有关事宜。 1.5 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 第二条 设计依据 2.1 发包人提交的基础资料。 2.2 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本工程招标文件附相关设计要求。 第三条 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内容(根据行业特点填写)完成叙永县 工程的工程设计的全部工作,并取得相关部门的批文。第四条 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发包人按设计人要求的时间向设计人提交以下资料: 4.1 向设计人提供规划阶段的全部资料(含电子版),发包人 对提供资料的准确性负责; 4.2 向设计人提供水文、气象、社经及相关基础资料。第五条 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地点及时间 5.1合同签定后20日内将所有报告及图纸送四川省农水局审查,并在初审后3天内修改完毕,符合要求取得批文。 5.2.1设计文件份数 5.2.1竞争立项方案报告及图纸12套; 5.2.2建设方案报告及图纸12套。 5.3项目地点: 分水、水、石坝、观兴、赤水、摩尼、麻城、后山8乡镇。第六条 支付方式完成全部技术服务(工程完工)后 10 日内全部付清,不留尾款。第七条 双方责任 8.1 发包人责任 8.1.1 发包人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 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8.1.2 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约定的金额和日期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 支付一天,应承担应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 8.1.3 发包人在收到设计人提交的设计成果资料3月内,发包人的上级或 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应在收到设计 成果资料的第4 个月内向设计人支付已完成勘察设计工作所应付的设计费。 8.1.4 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征得设 计人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且发包人应支付赶工费。 8.1.5 发包人负责野外勘测中的现场协调配合工作。 8.2 设计人责任 8.2.1 设计人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 合同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设计文件。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 的质量负责。 8.2.2 因设计质量低劣引起返工或未按期提交设计文件拖延工期造成损失, 由乙方继续完成设计任务,并应视造成的损失浪费大小减收或免收勘察设计费,如影响项目申报,甲方将追究经济责任。 8.2.3设计人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设计审查,并根据 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 8.1.10 设计人负责各阶段设计文件的上报、评估、审查会务相关事宜及相关费用。第八条 保密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 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第九条 争议解决办法 本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发生争议,发包人与设计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泸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第十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1.1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 支付费用。 11.2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11.3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一式4份,发包人1份,设计人1份,叙永县交易中心1分,叙永县财政局采购股备案1份。 11.4 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 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5 本合同在项目完成、合同价款结清后自然失效。 11.6 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 同等效力。甲方: (印章) 乙方: (印章) 代表人: 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2013年 月 日 2013年 月 日 见证单位:叙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印章) 代表人: 经办人: 2013年 月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叙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