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宝、纬创生活区部分家具招标公告

仁宝、纬创生活区部分家具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县四川综保实业有限公司仁宝、纬创生活区部分家具
采购项目编号 SLZC2013-051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行政区划 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县
公告类型 公开招标
公告发布时间 2013-10-12 09:30
采 购 人 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县四川综保实业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双流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项目包个数 1
各包描述 附件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有效存续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本项目家具生产能力的制造商;2、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具有CQC质量环保认证、职业健康认证,提供有效的认证证书,并能提供查询网址;3、具有国内权威部门认证的ISO9001质量体系证书和IS0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提供有效的认证证书,并能提供查询网址;4、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资金、设备、专业技术等方面能力,能独立完成本项目所有货物的生产和安装。
标书发售方式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1) 经过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验原件留存复印件)(2)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3) 税务登记证;(验原件留存复印件)(4) 组织机构代码证;(验原件留存复印件)(5)双流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专用介绍函。
标书发售起止时间 2013-10-13 09:00到2013-10-19 17:00
标书售价 人民币300元/份,自备U盘。(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标书发售地点 双流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双流县机场路土桥段10号家园国际酒店旁)
投标截止时间 2013-11-05 10:20
开标时间 2013-11-05 10:30
投标地点 双流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室(双流县机场路土桥段10号家园国际酒店旁)
开标地点 双流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室(双流县机场路土桥段10号家园国际酒店旁
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会时间
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会地点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四川综保实业有限公司联系人:徐赛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双流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地址:双流县机场路土桥段10号家园国际酒店旁 联系人:张静 联系电话:***-********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四川综保实业有限公司联系人:徐赛 联系电话:***-********
备注 监督电话:***-********

仁宝纬创生活区部分家具采购项目一、产品质量要求:1、全部产品的材料和材质符合质量和环保要求并提供材料和材质证明文件。2、全部产品应为符合规定名称、技术规格、材质、颜色、式样等要求的全新正规产品(可根据使用方现场作适当调整)。3、全部产品应为符合国家规定的最新行业正式标准。4、投标产品的主要材料(包含纤维板、表面材料、主要五金件等)要求提供小样到开标现场,主要产品要求提供成品样品到开标现场(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技术参数和要求必须与招标文件一致,否则可作为废标处理。为保证中标后供货的准确性和时效性,中标人必须在合同签订前提供一套完整的成品样品(项目清单包含的所有产品)到使用方现场,技术参数和质量要求必须与留存的投标样品一致,经采购人和使用方认同满足现场使用要求,出具样品质量确认书并封存成品样品外观尺寸后,方可签订合同,乙方按样生产,并以此样品作为验收样品;每台货物上均应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标志。5、提供主要部件的制造检测报告及产品质量检验证明文件。6、免费提供相应货物的易损件、附件和安装、维修所必须的特殊专用工具。7、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产品并按要求安装到位。8、货物到现场后,使用方可聘请专业质检机构对本地货物进行破坏性检测,破坏后的产品由供应商免费提供全新的产品。9、如达不到要求的由生产厂家承担全部退货或换货造成的经济损失。10、未尽事宜按照使用方要求办理。二、产品售后服务1、产品使用期至少10年,售后服务响应时间为2小时内,相关技术人员需在8小时以内赶到现场。2、中标单位应承诺在质保期内可安排技术人员及设备对所有产品进行搬迁、重组并提供产品清洁服务。三、其他要求1、各投标单位应对木质家具和钢质家具进行报价,不得遗漏。2、中标单位应对服务计划进行详细描述和承诺。3、中标单位应免费负责所有货物的安装、调试工作。4、产品严格按照标准提供,并且安装到位后能够正常有效运转,功能齐备,运转顺畅。投标商家对产品的技术合法性承担所有责任,对于供应商技术存在侵权行为的我单位不予采纳,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5、合同签订前采购人将对中标供应商的实力及销售或生产基地、生产原材料进行实地考察,并随机抽样送质量检测部门检验,若实际送检结果与投标文件承诺不符,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签订事宜,并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四、交货时间和地点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5日内。2、交货地点:使用方指定地点。五、付款方式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后无预付款;2、货到现场安装调试完成,达到使用方要求办理验收与结算后支付合同总价的10%;3、余款根据资金情况逐步支付,合同总价的5%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若采购人出现资金审批延误或暂时的资金周转困难,供应商无条件确保合同约定的项目实施进度不因此延误,并不得就此向采购人提出索赔要求。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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