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历程招标有限公司关于瓯海区中小学和幼儿园大宗食品采购(大米、食用油定点供应商)比选公告

温州历程招标有限公司关于瓯海区中小学和幼儿园大宗食品采购(大米、食用油定点供应商)比选公告

温州历程招标有限公司关于瓯海区中小学和幼儿园大宗食品采购(大米、食用油定点供应商)比选公告


根据《2021年瓯海区学校食堂大宗食品采购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就瓯海区中小学和幼儿园大宗食品采购(大米、食用油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以比选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要求合格的比选申请人前来参加。

一、项目编号:WZLCZB(Z)-2021-08236

二、比选方式:公开比选

三、比选类型:非政府采购

四、项目概况

瓯海区中小学和幼儿园大宗食品采购(大米、食用调和油定点供应商)4家(其中1家为上届通过考核的定点供应商)。负责瓯海区教育局所辖中小学和幼儿园学生食堂的大米、食用油供应。采购内容如下:

名称

采购要求

包装标准

最高限价(元)

大米

一年内收获的大米(根据GB/T1354-2018)

25KG/包

比选申请人须提供三种大米,最高限价分别为5.2元/KG、5.8元/KG、6.4元/KG。各学校可根据实际需求选择需要采购的大米种类。

糯米

根据GB/T1354-2018

25KG/包

比选申请人须提供三种糯米,最高限价分别为5.5元/KG、7元/KG、8元/KG。各学校可根据实际需求选择需要采购的糯米种类

食用油

非转基因食用油每瓶5L,必须符合GB1535-2003标准。

5L/瓶

比选申请人须提供三种食用油分别为:玉米油(最高限价分别为70元/瓶、100元/瓶)、大豆油(最高限价分别为70元/瓶、100元/瓶。)、菜籽油(最高限价分别为70 元/瓶、100元/瓶。)各学校可根据实际需求选择需要采购的食用油种类。

五、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参加比选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比选申请人特定资格条件:

(1)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3)比选申请人必须无食品卫生及食品安全问题被行政部门的处罚记录,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备本项目比选产品的供货能力、配送能力、以及仓储能力(提供承诺书,详见附件五)。

(4)比选申请人注册地须为温州市辖区(龙湾、鹿城、瓯海、洞头)。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比选活动。违反该款规定的,相关竞选均无效;

(6)不允许联合体。

六、获取比选文件时间:2021- 8- 6至2021- 8- 28止(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法定休息日除外)(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之前获取比选文件均有效,未获取比选文件的潜在比选申请人拒绝参加竞选)

获取比选文件地点:温州市鹿城区学院中路229号三想集团5楼(温州历程招标有限公司)

比选文件资料费: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七、获取比选文件时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须装订成册):

1、介绍信;

2、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 ;

3、《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供应商简介;

5、比选申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以上资格证明文件加盖公章需携带原件备查。

注:本次所提交书面资料仅作为获取比选文件之用,并不作为比选时的资格审查依据,最终资格审查是否合格以比选时提交资料为准。

八、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 8- 28上午09:30:00

九、递交地点:温州历程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 (温州市鹿城区学院中路229号三想集团5楼)

十、开标时间:2021- 8- 28上午09:30:00

十一、开标地址:温州历程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 (温州市鹿城区学院中路229号三想集团5楼)

十二、竞选保证金

1、竞选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

2、竞选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1年8月 28日09:30分整。根据比选文件要求提交竞选保证金,且必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携带汇款凭证到比选代理机构财务确认到账并开具保证金收据。投标保证金最迟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投标保证金须由投标供应商公司账户汇出,不接受现金或个人转账汇款。

户 名:温州历程招标有限公司

帐 号:********139*****304

开户行:中信银行温州分行营业部

十三、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2、供应商认为比选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比选文件之日(获取截止日之后收到比选文件的,以获取截止日起算)起7个工作日内,且应当在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比选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3、书面质疑受理地点:温州市鹿城区学院中路229号三想集团5楼,

联系人:肖女士

十三、 联系方式

1、比选人:温州市瓯海区教育装备与勤工俭学管理中心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

2、比选代理机构:温州历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点:温州市鹿城区学院中路229号三想集团5楼

联系人:张斌

电话:****-******** 137*****199

温州市瓯海区教育装备与勤工俭学管理中心

温州历程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8月6日


附件信息: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供应商 食用油 大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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