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行政执法局车辆招标公告
综合行政执法局车辆招标公告
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车辆采购项目
需求方案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车辆采购项目
2、预算控制价:36万元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项目概述:为满足工作需要,宁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采购商务车一辆,皮卡车两辆(含涂装)。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详见附件1。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符合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的标准、规范的要求。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详见清单。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文件规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文件规定、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6]90号)文件规定、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的通知(鲁财库[2007]32号)文件规定。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15日内安装调试完毕。
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7.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8.付款方式:车辆供货调试完毕、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10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除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本次采购货物的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有相应的供货、安装能力;
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被“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1年8月7日起至2021年8月9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1年8月10日16:30分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宁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宁阳县东街139号
联系人:许科长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泰安晖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阳县金阳商贸城
联系人:颜风华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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