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福州(长乐)光伏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立林集团分布式光伏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华能福州(长乐)光伏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立林集团分布式光伏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华能福州(长乐)光伏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立林集团分布式光伏
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招标编号:HNZB2021-08-1-038-01)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厦门市
1. 招标条件本华能福州(长乐)光伏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立林集团分布式光伏项目EPC总承包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福建)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立林集团分布式光伏项目地址分别在海峡明珠广场、翔安工业园区及集美区灌口镇。
海峡明珠广场位于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海峡明珠广场,场址经纬度24°29"45"N,118°11"44"E。拟利用建筑物的屋顶布置光伏组件,无需占用土地与增加其他设施。本次利用建筑1幢,该项目的总装机规模约381.6KWp。
翔安工业园区位于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立林科技物联网产业基地,场址经纬度24°40"58.94"N,118°12"23.19"E。拟利用厂区内建筑物的屋顶布置光伏组件,无需占用土地与增加其他设施。本次利用建筑11幢,布置组件时主要考虑回避屋面遮挡物等影响,并预留屋面行人通道,总装机规模约2.533MWp。
集美区灌口镇建筑裙楼屋顶,场址经纬度24°36"12"N,118°0"43"E。拟利用厂房一与厂房二2幢建筑物的屋顶布置光伏组件,无需占用土地与增加其他设施,开发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场区屋顶总面积约23296.26m2,利用车间屋顶布置光伏组件,总装机规模约为816.2KWp。
2.2招标范围:以固定总价的方式完成EPC总承包的工程招标范围内的设计、采购、施工和验收、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及工期控制、工程管理、培训、电网接入系统检测、调试、试运行直至验收交付生产、以及在质量保修期内的消缺等全过程的工作(包含本工程开工、建设、竣工验收所需相关合法性手续及证件办理),在满足合同其它责任和义务的同时使本项目符合相关达标验收的要求;工程实施过程中要求提供设备的试验、运行、维护手册。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
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投标人需负责工程招标范围内的设计、供货、施工和验收,(本项目光伏组件及逆变器设备由招标方统一采购,设备费由招标人承担。中标方负责光伏组件及逆变器设备设计、到货验收及后续仓储、安装、调试等,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即便在招标范围内没有载明,但实际证明是确保项目发电运行所必须的,则需纳入设计、采购、安装及提供服务范围。接入方式以供电局批复为准。
计划工期:本工程总工期60日历天,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暂定于2021年8月30日开工,2021年10月30日前完成全容量并网投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之一: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 资格能力要求:
(1)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之一:
①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资格证书和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
②具备电力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投标人为设计单位时,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具备有效的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或电力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投标人为施工单位时,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有效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2.3 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备1个以独立或以牵头方身份承接的一项(已并网发电)装机规模不低于40MWp的光伏电站工程EPC总承包业绩。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4 其他要求:
上述人员至少提供连续期满1年的社保证明(截至开标日前一个月)。
3.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8月8日9:00起至2021年8月14日17:00止。
获取方式:
4.1 下载安装投标管家:投标人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http://ec.chng.com.cn)“服务中心-->下载专区”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
4.2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登录投标管家,选择参与的项目购买文件。
4.3 联系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4 下载: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点击“招标文件-->文件下载”,在点击确认下载后便可获得招标文件。
4.5 客服电话400-010-1086。
4.6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8月30日15时30分
5.2 递交方式:通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智能招评标系统投标管家递交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8月30日15时30分
开标地点: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到开标时间后,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解密。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7. 其他
7.1 注册、登录(适用于电子招标)
7.2.1. 本项目采用线上招标,投标人须访问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注册、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采用以下2种方式登陆:
(1)使用“中招互连”手机APP扫描投标管家的二维码登录;
(2)直接通过用户名、密码登录。
7.2.2.未在电子商务平台注册过的新供应商请点击“用户注册 ”完成注册流程。注册成功后,申请成为潜在供应商,待平台运维人员审核后,以短信形式发送通知,只有审核合格的供应商才能参与平台相关业务。
7.3 CA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适用于电子招标)
CA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没有办理 CA证书,将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也无法参加网上开标。
投标单位须凭“中招互连”APP办理CA证书相关事宜。如未安装“中招互连”APP,请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中心-->下载专区”,先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安装完毕后打开投标管家,在页面右下角点击立即开通。使用手机扫码下载、注册“中招互连”APP,并自助办理CA证书。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扫码签章、扫码加密等所有流程全部使用中招互连APP操作。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电话:********08。
7.4 投标文件的递交注意事项(适用于电子招标)
7.4.1.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7.4.2.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投标管家,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进行相关操作。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
7.4.3.投标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失败负责。
温馨提示:为避免大量投标人同一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系统拥堵,保证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建议投标人至少提前2天开始上传,确保上传成功。
8.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华能招标有限公司企业管理与法律合规部。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能(福建)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双湖三路6号
联系人:关女士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华能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
联系人:杜先生
电话:400-010-1086转8113
电子邮件:HNZB_DL@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名) (盖章)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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