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寿县基层医疗机构提升临床服务能力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永寿县基层医疗机构提升临床服务能力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永寿县基层医疗机构提升临床服务能力项目采购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西安市未央区太华北路大明宫万达广场3号甲写6层60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08-18 09:30:00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SCG[2021]74号

2、项目名称:永寿县基层医疗机构提升临床服务能力项目

3、预算金额:800,000.00元

4、最高限价:无

5、采购需求:永寿县基层医疗机构提升临床服务能力项目,1项,采购预算: 800,000.00元,项目概况: 采购全自动生化分析仪2台、脑电仿生电刺激仪2台、动态心电工作站1台、微量元素分析仪1台、尿液分析仪1台(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医院自用

6、合同履行期限:2021-08-26 00:00:00至 2021-09-25 00: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4)《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5)《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 9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自然人须提供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证明:提供经审计的2019年或2020年财务审计报告,或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税收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近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2021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应具备二类及以上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和制造厂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供应商为制造厂商的应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7)投标产品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8)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9)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1-08-11 17:30:00止

地点:西安市未央区太华北路大明宫万达广场3号甲写6层602室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免费赠送

注:1、报名时间为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30,请携带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四、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1-08-18 09:30:00

地点:西安市未央区太华北路大明宫万达广场3号甲写6层602室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永寿县卫生健康局

地址:永寿县高速路口

联系人:贠工

电话:***-********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白工

电 话:***-********-***

传 真:***-********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翰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西安市未央区太华北路大明宫万达广场3号甲写6层602室

联系方式:http://www.ccgp.gov.cn/agency/a_agencylist.html

八、附件:

陕西翰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8月08日

永寿县基层医疗机构提升临床服务能力项目采购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西安市未央区太华北路大明宫万达广场3号甲写6层60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08-18 09:30:00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SCG[2021]74号

2、项目名称:永寿县基层医疗机构提升临床服务能力项目

3、预算金额:800,000.00元

4、最高限价:无

5、采购需求:永寿县基层医疗机构提升临床服务能力项目,1项,采购预算: 800,000.00元,项目概况: 采购全自动生化分析仪2台、脑电仿生电刺激仪2台、动态心电工作站1台、微量元素分析仪1台、尿液分析仪1台(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医院自用

6、合同履行期限:2021-08-26 00:00:00至 2021-09-25 00: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4)《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5)《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 9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自然人须提供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证明:提供经审计的2019年或2020年财务审计报告,或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税收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近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2021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应具备二类及以上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和制造厂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供应商为制造厂商的应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7)投标产品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8)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9)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1-08-11 17:30:00止

地点:西安市未央区太华北路大明宫万达广场3号甲写6层602室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免费赠送

注:1、报名时间为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30,请携带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四、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1-08-18 09:30:00

地点:西安市未央区太华北路大明宫万达广场3号甲写6层602室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永寿县卫生健康局

地址:永寿县高速路口

联系人:贠工

电话:***-********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白工

电 话:***-********-***

传 真:***-********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翰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西安市未央区太华北路大明宫万达广场3号甲写6层602室

联系方式:http://www.ccgp.gov.cn/agency/a_agencylist.html

八、附件:

陕西翰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8月08日

标签: 临床 提升 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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