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看守所新址办公设备采购项目(第一包)(项目编号:KDCZ-2021-H091)竞争性磋商公告-是
2021年看守所新址办公设备采购项目(第一包)(项目编号:KDCZ-2021-H091)竞争性磋商公告-是
2021年看守所新址办公设备采购项目(第一包) (项目编号:KDCZ-2021-H091)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1年看守所新址办公设备采购项目(第一包)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静海区曙光道清华瑞景底商可道(天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8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DCZ-2021-H091 项目名称:2021年看守所新址办公设备采购项目(第一包)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6.356万元 最高限价:56.356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供货。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以及津财采〔2019〕1号规定,“在满足机构自身运转和提供公共服务基本需求的前提下,应当预留本部门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本项目是专门针中型、小型企业招标的项目。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注: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三)支持国内产品,采购环保节能产品,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四)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交证明材料(所有证明材料应为与原件一致并加公章的复印件或影印件,并与磋商文件装订在一起一并提交):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证明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相关证件原件或公证书原件的影印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执业许可证等);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交2019年度或2020年度经第三方审计部门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影印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成立不足一年的供应商可提供验资报告);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交2021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影印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磋商现场人员要求: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人参加,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加盖单位公章、法人章、法人签字)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参加,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加盖公章及法人章、需有法人代表签字)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四)供应商必须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 http://www.tjgp.gov.cn”上成功注册,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五)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小型企业采购。(六)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被责令停产停业的;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同单位,参加同项目同一包磋商的。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8月09日到 2021年08月13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静海区曙光道清华瑞景底商可道(天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发售 售价:6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8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静海区曙光道清华瑞景底商可道(天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8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静海区曙光道清华瑞景底商可道(天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公安局静海分局机关 地址:天津市静海区静文路2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可道(天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静海区曙光道清华瑞景底商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 可道(天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8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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