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丰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便携式机动车测速仪、4G执法记录仪、电子警察设备招标公告

信丰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便携式机动车测速仪、4G执法记录仪、电子警察设备招标公告

[信丰县][线下]江西橙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信丰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便携式机动车测速仪、4G执法记录仪、电子警察设备(项目编号:JXCX2021-XF-J002)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1-08-09]

江西橙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信丰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便携式机动车测速仪、4G执法记录仪、电子警察设备(项目编号:JXCX2021-XF-J002)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电子警察设备(品目二)
便携式机动车测速仪、4G执法记录仪(品目一)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08月12日15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CX2021-XF-J002品目二
JXCX2021-XF-J002品目一

项目名称:电子警察设备(品目二)
便携式机动车测速仪、4G执法记录仪(品目一)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00 元

最高限价:*******.00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采购条目名称数量单位采购预算(人民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信采购2021F********1电子警察设备(品目二)1903200.00元详见公告附件
信采购2021F********2便携式机动车测速仪、4G执法记录仪(品目一)1576800.00元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品目一:签订合同后7日内须完成交货,包括安装、调试、交付等一切服务。品目二:签订合同后30日内须完成交货,包括安装、调试、交付等一切服务。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8月09日 至 2021年08月11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网上报名和下载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2021年08月12日15点30分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江西橙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五、开启:

2021年08月12日15点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江西橙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信丰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地址:信丰县迎宾大道北

联系方式:136*****9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西橙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信丰县迎宾大道奥信水果批发市场正门对面(兴欣荣汽修厂二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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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设备 电子警察 执法记录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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