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长益复线至兴联路大通道工程(过江段)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长沙市]长益复线至兴联路大通道工程(过江段)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益复线至兴联路大通道工程(过江段)已由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审[2017]7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性资金加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长沙交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益复线至兴联路大通道工程(过江段)设计施工总承包

2.2建设地点:项目跨望城区和开福区两个区域,起于望城区雷锋大道,沿银星路至湘江,过湘江后沿开福区兴联路至中青路以西(中青路立交未纳入本项目)。

2.3建设规模:本次实施范围为过江段,全长5.475公里,起于银杉路以西,包含上跨银杉路,潇湘北路,过江桥梁,上跨湘江北路,芙蓉北路,止于京广铁路以西。其中主线桥起于银杉路以西,终于河东京广铁路桥以西约270m,全长4.96km,其中跨湘江主桥为双塔斜拉桥,主跨为380m。主线高架标准断面宽度为25m,双向六车道,河西及跨江段设计速度为60km/h,河东段设计速度为50km/h,跨湘江段设置过江慢行系统,主桥双向八车道。

2.4工程造价:项目总投资额约39亿,其中招标的工程费用约25亿(最终以财评审定的招标控制价为准)。

2.5工期要求:本项目计划总工期1170日历天,其中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审查修改)90日历天,施工阶段1080日历天。总工期开始时间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

2.6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省、市、行业规范及施工需求,并通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查;

2)工程质量要求:达到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2.7保修要求:按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19年4月23日修订版)的规定保修。

2.8招标范围:包括长益复线至兴联路大通道工程(过江段)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中的桥梁工程、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绿化工程、交通疏解、照明工程、天网工程、交通设施工程、临时水电、临时用地租赁、河西路灯迁改、中水管网改迁、管线迁改工程的路基路面恢复、桥梁亮化、银星湾公园拆除及恢复(含公园内管线改迁)、声屏障、公交站设施的拆除等工程的从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至保修责任期阶段全过程与本项目有关的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范围的所有内容,但不包括公交站设施的新建、道路绿植的拆除和移栽、给水管线和燃气管线的迁改、河东路灯的迁改和拆除、弱电管线和强电管线的迁改、桥梁施工过程中和永久的健康监测、防洪补救措施,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调整承发包范围。

设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对招标人提供的勘察、物探等前期资料自行补充勘探调查;②本项目从建设到投入使用所需的所有工程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阶段BIM设计、专项设计、设计变更、二次深化设计及设计优化、非标准设备设计、设计评审及招标人书面委托的其他设计工作等全部设计工作;③施工期间的现场设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各阶段的报批、报建、施工现场等配合工作)。

施工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①本项目建设涉及的设施设备及材料的采购、装卸、运输、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收货、保管、设备维修保养、使用培训等;②初步设计批复及对应初步设计图纸范围内包含的建设内容的施工、验收、移交、备案、工程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等其他建设方面的内容。

2.9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10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投标人应当具备以下施工和设计资质: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专业(同时具备桥梁工程、道路工程)甲级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3投标人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4入围业绩:企业需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

3.4.1投标人近三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80天内为有效)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额不小于12亿元的市政(或公路)斜拉桥施工入围业绩。

3.4.2投标人近三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80天内为有效)承担过一个建安工程费(单个设计合同)不小于12亿元的市政(或公路)斜拉桥设计入围业绩。

3.5 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3.5.1投标时至少明确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设计负责人1人。施工项目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须在投标时提供相关书面承诺,承诺工程实施时将按湘建建[2020]208号文的要求,根据项目需求配备到位,及时到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同时承诺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3.5.2 拟任项目负责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

拟任项目负责人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的查询和证明方式:本省企业和省外入湘企业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同时,请省外入湘企业提供企业所在地市州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证明或提供官方网站查询的相关信息的网页截图。

3.5.3拟任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道路工程或桥梁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3.5.4拟任的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道路工程或桥梁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3.6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二个独立法人组成,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企业。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应由牵头单位出具授权委托书,并由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且加盖企业法人公章,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6)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招标文件有关设计、施工的业绩、奖项等内容均以联合体中对应承担施工、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单位自身条件为准。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9其他要求:

(1)依据党建(廉洁和作风建设)承诺书的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关于党建工作预案或支持党建工作的承诺书、廉洁建设和作风建设承诺书等承诺书。(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2)招标人不接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投标。

(3)投标人不得是本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设计咨询单位(指设计监理单位)。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其中设计部分参照相关文件制定,施工部分参照《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暂行办法》(湘建监督[2018]116号)中规定的“综合评估法(Ⅱ)”办法,其中投标报价评审采用“附表6-3”。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00元)

5.2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1年6月10日起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sggzy.cn/)、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招标文件包括最高投标限价、合同条款、图纸及其他资料等。

6.2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网址:http://fwpt.csggzy.cn/)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1年7月12日09:00:00。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sggzy.cn/)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4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szjw.changsha.gov.cn/zbtbjgw/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长沙交通集团官网》(http://www.cscig.com.cn)上发布。

9.其他

9.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制作本项目投标文件所使用软件版本号: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长沙工程版),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通过以上途径下载的招标文件为 CSGCZF 格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CSGCTF 格式投标文件。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办理地址: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CA 办理咨询处,咨询电话:****-********(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 279 号)。

9.2招标人或行政监管部门需要留存投标文件、评标报告等纸质文件资料进行归档时,应当由招标代理机构从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下载提供。当提供的纸质文件资料与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记录的电子文件资料不一致时,以电子文件资料为准。

9.3 按照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实行公共资源交易事前信用承诺及简化市场主体信息入库流程的通知》要求,投标人应当在参与投标之前,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进行事前信用承诺,提交《信用承诺书》。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沙交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雨花区沙湾路300号

联系人:徐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岳麓区金麓国际写字楼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

11.本项目行政监管

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

电话****-****************

标签: 设计施工总承 通道 复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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