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第一污水处理厂首期工程BOT特许经营项目法人招标公告
【广东】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第一污水处理厂首期工程BOT特许经营项目法人招标公告
经批准,肇庆大旺城市发展有限公司拟采用BOT特许经营方式新建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第一污水处理厂首期工程(4万立方米/日),并以公开招标方式选择BOT特许经营的项目法人。为保证投标人的质量,该项目法人招标采用资格预审方式确定不少于3家(含3家)、不多于12家(含12家)的投标候选人。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将获邀请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具体的资格预审条件和方法见资格预审文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第一污水处理厂首期工程
1.2项目地址:广东省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1.3项目规模:4万立方米/日。
2.招标范围:项目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的特许经营方式建设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第一污水处理厂首期工程(4万立方米/日);通过公开招标形式选择中标人,由该中标人组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在特许经营期限内负责项目的投融资、设计、建设、采购、运营和维护污水厂,在特许权经营期满后将项目无偿移交给肇庆大旺城市发展有限公司或其指定机构。招标人将授予中标人组成的项目公司特许经营权22年(含建设期)。
3.招标方式:国内公开招标(不含港澳台地区)。
4.报名投标主要申请条件:
4.1本项目接受独立申请人或不超过三家企业法人组成的联合体投标。独立申请人和联合体的牵头人必须为国内注册的企业(不含港澳台地区)。联合体的牵头人在联合体中所占股份比例不低于51%;联合体成员所占股份比例不低于10%。
4.2 独立申请人和联合体至少有一方,在国内有一个正在建设或已经建成并已投入运行、处理规模在4万立方米/日以上(含4万立方米/日)的城市污水处理厂项目投资经验、业绩。
4.3 财务及资信状况良好,可提供、有能力筹集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资金;
4.4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公司注册资金应不少于2000万元人民币;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中的牵头人的公司资产总额应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中的牵头人的净资产总额应不少于2000万元人民币。
4.5 独立申请人和联合体成员中至少一方必须具有市政工程总承包一级以上资质或环保营运资质。
5.报名
5.1报名时间:2007年11月2日9:00—12:00(北京时间)。
5.2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具备上述第4条报名条件的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申请人,在上述报名时间内持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组织代码证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同时携带原件核对。联合体申请人应同时提供各成员的企业营业执照和组织代码证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所有报名资料复印件均应加盖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公章。
5.3报名地点:肇庆高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高新区大旺中心城区政德花园D1幢103卡)
6.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申请人报名后即可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购买价格:300元/份,售后不退。
招标人: 肇庆大旺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榕园
邮政编码:526238
联系人: 邓先生、钟先生
联系电话: ****-*******
传真: ****-*******
招标代理人: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公司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寺右新马路111号五羊新城广场9楼
邮政编码:510600
联系人: 肖先生、林先生
联系电话:***-********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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