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和置业大厦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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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期7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同和置业大厦已经江发改备[2013]28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自筹解 决。招标人为江山市同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17436㎡(其中地下一层建筑面积3875㎡、地上框架八层建筑面积13561㎡),总投资约2150万元。
2.2招标范围:图纸范围内土建、安装工程及室外配套等。(详见施工图及招标文件)。
2.3建设地点:江山市西市街菜市场东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资质要求: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临时建造师除外)及以上的资格,且无在建工程。
3.2外地施工企业必须提供《江山市外地建设工程企业进江备案登记证》。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 10 月 12 日至 2013 年10 月 17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最后一天截止到16:00,北京时间),持单位介绍信(如外地企业需同时提供《江山市外地建设工程企业进江备案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含图纸、建筑工程预算书)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 10 月 31 日 9: 00时(北京时间),地点为江山市县河东路9号二楼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确认
你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即成为本项目预投标人,并签字确认。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山市同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联达工程项目有限公司
联系人:毛江明 联系人:杨艳
电 话:694001 电 话:547078
2013年 10 月 12 日



同和置业大厦施工招标文件招标 单 位: 江山市同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盖章)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联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备案单位:编制日期:2013年月目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2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3第三章 评标办法11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15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27第六章 图 纸27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27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28第一章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同和置业大厦已经江发改备[2013]28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自筹解决。招标人为江山市同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17436㎡(其中地下一层建筑面积3875㎡、地上框架八层建筑面积13561㎡),总投资约2150万元。2.2招标范围:图纸范围内土建、安装工程及室外配套等。(详见施工图及招标文件)。2.3建设地点:江山市西市街菜市场东侧。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投标人资质要求: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临时建造师除外)及以上的资格,且无在建工程。3.2外地施工企业必须提供《江山市外地建设工程企业进江备案登记证》。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 10月 12日至 2013 年 10 月 17 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最后一天截止到16:00,北京时间),持单位介绍信(如外地企业需同时提供《江山市外地建设工程企业进江备案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购买招标文件。4.2招标文件(含图纸、建筑工程预算书)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 10 月 31 日 9 : 00 时(北京时间),地点为江山市县河东路9号二楼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7、确认你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即成为本项目预投标人,并签字确认。8.联系方式招标人:江山市同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浙江联达工程项目有限公司联系人:毛江明 联系人:杨艳电话:694001 电话:547078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江山市同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1.3招标代理机构浙江联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2.1项目名称同和置业大厦1.2.2建设地点江山市西市街菜市场东侧1.2.3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1.2.4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自筹解决。1.2.5出资比例/1.2.6招标范围图纸范围内土建、安装工程及室外配套等。(详见施工图及招标文件)。1.2.7计划工期计划工期:370日历天1.2.8质量标准、文明标化要求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文明标化要求:江山市文明标化工地关于质量要求的详细说明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1.3.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资格: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临时建造师除外)及以上的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其他要求:外地施工企业必须提供《江山市外地建设工程企业进江备案登记证》。1.3.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3.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1.3.4工程计价方式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1.3.5踏勘现场不组织,投标人自行前往。1.4.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3年10月18日上午11:30前1.4.2招标人书面澄清(补充文件)的截止时间2013年10月18 日下午17:00前在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1.4.3补充文件与投标文件递交的间隔时间不得少于15 天。2.2.1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 10 月 31 日9时00 分2.2.2投标有效期90天3.1.1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肆拾万元整(¥400000.00),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从企业基本账户将保证金汇至指定保证金账户,并于 2013年10 月29日(开标前两天) 17 时前(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持银行交款凭证、交款方账户详细信息和加盖交款单位公章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到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保证金登记室登记保证金交纳信息。指定保证金账户名称: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专户(本账户支持各银行网银转账),开户行:中国银行江山市支行,账号:3922 6287 8463。咨询电话:****-*******。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开标前两天):2013年 10月 29 日23时59分59秒,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3.1.2投标文件份数资格审查申请书、技术标、商务标各正本 1 份,副本 1 份。注:中标人在办理中标通知书前必须提供副本4份,内容必须与正本一致。3.1.3装订盖章要求①资格审查申请书(封面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②技术标(封面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由企业技术负责人签字或盖章);○3商务标(封面、投标报价函和投标总价页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总价页同时还须加盖清单编制人员造价执业资格章并签字);投标文件按①②○3分别装订成册,正本和副本均须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内容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公章或校正章。3.1.4封套上写明①工程名称;②招标人名称;③投标人名称;④资格审查申请书、技术标、商务标;⑤“在2013年10月31日 9 时 00分前不得开启”按资格审查申请书、技术标、商务标分别装袋密封。所有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封口处应贴封条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3.1.5投标报价依据可参照《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0版)》、《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浙江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10版)》、材料价格参照2013年第8期《衢州造价信息》及2013年第8期《浙江造价信息》。4.1.1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地址:县河东路9号二楼4.1.2开标时间、地点及要求开标时间:2013年 10月31 日9时00 分开标地点: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河东路9号二楼)。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按以下要求参加开标会:①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需提供身份证;②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企业人员,并需提供授权书、身份证、由工商注册地社保机构盖章确认的本企业(含分公司)为委托代理人交纳养老保险的证明(证明时间必须在开标会前30日内);③项目负责人应随带身份证、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考核B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未按上述要求准时到场参加开标会议的视为自动弃权。5.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按规定组建。5.1.2中标公示媒介: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时间: 3 个工作日6.1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总价(扣除暂列金额)的5%(不计利息)。二、投标人须知(一)总 则1、项目概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由江山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办公室、江山市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监督管理办公室进行指导和监督。1.1招标人: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1.2项。1.2招标代理机构: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3项。1.3项目名称: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1项。2、招标范围及资金来源2.1本项目资金来源: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2.4项。2.2本项目招标范围: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2.6项。3、施工工期及质量要求3.1本项目施工工期: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2.7项。3.2本项目质量标准及文明标化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2.8项。4、合格的投标人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3.1项。4.3本招标项目采用本须知前附表第1.3.3项所述的资格审查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5、踏勘现场及标前会5.1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3.5项所述,投标人可自行前往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现场踏勘所发生的费用自理。5.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5.3 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5.4招标人在投标前所作出的澄清和解答,招标人将以补充招标文件及答疑的形式发给所有投标人。其文件有效性规定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2项执行。 6、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二) 招 标 文 件7、招标文件的组成7.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第四章合同条款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第六章图纸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7.2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书将被拒绝。8、招标文件的澄清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送至招标代理机构。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项规定时间前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同时将书面澄清文件向所有投标人发送。该书面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9、招标文件的修改9.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2项规定时间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能 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项要求,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9.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9.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9.4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可能会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0.1投标文件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10.2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1、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申请书、技术标、商务标三部分组成,投标文件包含内容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12、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第八章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13、投标报价13.1本工程的计价方式采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3.4项所规定的方式。13.2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13.3投标报价时,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1.5项内容作为投标报价依据,结合企业管理水平、成本因素,经市场调查后自行组价,中标后不予调整。投标人根据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要求,本工程特点、自身能力、市场情况、盈利目标、税收情况、风险因素等,自主报价。一旦确认某一投标人中标,在招标内容和范围不变时,中标人不得要求追加任何费用。13.4本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单价和合价。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作废标处理。投标人未填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在项目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以支付,并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13.5投标人报价表中的总价均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规费、社会保险费、税金、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检验试验费、利润、政策性文件规定以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13.6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应在确保文明施工、安全施工的前提下,结合施工方案进行报价,予以单列,不得低于相应取费标准的下限。执行衢州市建设局印发的《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组织措施费特别管理规定》。13.7投标人应充分了解工地现场的实际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中标后施工图中所含的工程量除设计变更外,招标人将不予调整。投标人请予考虑风险包干费用以及因缩短工期相应增加的费用。13.8工程报价中包含招标人设定的工程暂列金额,暂定价项目,暂定价材料,暂估价,甲供材料,投标人按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中提供的具体金额进入报价,不得调整变动,否则作废标处理。13.9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是投标人计算报价的依据,招标人按施工图纸及有关国家规范计算得出,若投标人发现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有差错(包括有漏项),应在答疑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代理机构核对并经招标人和评审中心核查确认后,将对需要更改的内容以书面答疑的形式作出更改。中标人应在中标后二个月内与招标代理机构复核工程量,中标人复核后工程造价(误差工程量的单价必须与招标人控制价的编制依据口径相同)与招标人参考招标控制价误差在±2%以内(含)的,风险包干不作调整,超出±2%以外的,超出部分经招标人及评审中心同意,并报招投标管理部门备案后予以调整。逾期视作认可,决算不作调整。13.10若中标人对少算、漏算部分拒绝按图纸施工的,将扣除中标人10%的履约保证金,且招标人有权将该部分内容另请施工单位施工,按实际造价从原中标人合同价款中扣取。13.11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造价增加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由于基础超深等原因所引起的基础部分工程造价增加在基础验收合格后,可以支付增加部分造价的60%(应扣除减少或甩项部分),但最高支付额不得超过暂列金额总额的85%;由发包人提出的设计变更或增加部分所引起的工程造价增加在初验后支付增加部分造价的60%(应扣除减少或甩项部分),增加部分造价应由承包人编制,经监理人和发包人初审,报评审中心核准后支付。余款待工程决算、审计后一并支付。13.12因基底情况不确定,基础深度在基槽验收合格后按实签证。因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土(石)方超挖工程量不予签证。湿土排水(含基础超深部分)一次性包干,结算时不再调整。13.13根据施工现场周边环境的实际需要,必须设置深基坑围护的,应由相应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施工图,并经相关部门论证,方可实施。13.14本项目中组成分项工程单价和临时工程金额的包干费内容应包括:(1)承包单位负责采购的材料,由于货源变更、运输距离或方式的改变以及因规格不同而代换使用等原因发生的价差。(2)由于一般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损失和预防自然灾害所采取的措施费用,(例如一般防台风、防洪的费用)等。13.15因采用固定价格合同产生的风险(包括市政、市容、环保、交通、治安及施工区域清洁等可能发生的费用)均应计入总报价,凡未列入的,将被视为均已包含在投标总报价和清单报价的子项中。13.16暂定价材料计价方式:(1)定额中没有的无价材料或市场价格差异较大的材料,投标人在招标答疑会前提出,招标人将根据情况统一给出材料暂定价,暂定价报价不得调整变动,否则作废标处理。未给出暂定价的材料由投标人自行组价。(2)所有招标人提供参考价格的材料,投标人可调查市场价格自行确定报价,但材料的规格、型号、技术要求等必须符合招标人要求,并经招标人、监理认可后方可使用,自行组价项目一次性包死,结算不再调整。如自行组价的项目中标人不能采购到指定规格、型号、技术要求的产品令招标人满意,招标人可直接自行采购。材料款从中标人合同价款中扣除,单价按招标人提供的参考价,数量按施工图工程量;中标人对招标人自行采购的产品必须无条件地负责施工或安装。(3)暂定价材料的品牌、规格,型号和价格经招标人、项目使用单位、监理签证认可后方可使用,招标人也可采用招标方式采购,中标人必须无条件地负责施工或安装。13.17由施工单位承担的费用有:规划公告牌,由施工单位在文明施工图牌中一并包括,不另支付;室内空气检测费;环境检测费;噪音检测费;施工现场意外伤害险(雇主责任险);材料检验试验费;消防检测费(按照消防部门规定:消防车道、消防电气、消防设施等检测费);幕墙检测费(按验收规范规定);节能工程及给排水管材管件检测费;电线电缆检测费;房产测绘费等由投标人自行报价,招标人已将以上各项费用计入总造价。投标人在报价时自行综合考虑总报价。以上各项费用一次性包干。施工现场接水接电接口位置根据供水、供电部门的设置提供。中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综合考虑,不能以任何理由就接口位置问题提出费用补偿。13.18投标人认为为完成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工程内容所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施工设备、劳务、管理、材料、安装、维护、保险、合理的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均应计入投标报价,凡未列入的,将被认为均已包含在投标总报价中。13.19在线视频监控系统的租赁、安装、调试、维护及网络租赁费用等,招标人未列入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中,投标人在中标后按照关于印发《江山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在线视频监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文件(江建建[2011]17号)要求予以办理,招标人根据中标人与安装单位签订的合同按实签付,一次性包干。14、投标货币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15、投标有效期15.1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2.2.2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15.2在特殊情况下,经招投标管理部门同意,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16、投标保证金16.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3.1.1项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6.2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16.3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确定后5天内退还(不包括中标公示时间)。16.4中标人按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和签订合同后7天内退还其投标保证金(不计息)。16.5投标人有下列⑴~⑼项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或者予以没收;有⑽~⑾项情形之一的,暂缓退还投标保证金;有⑿项情形的,扣除等额投标保证金的履约保证金:⑴在投标文件规定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未经行政监督部门或者评标委员会同意,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其投标文件的;⑵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⑶中标人不与招标人(项目业主)订立合同的,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以及拒不提交履约保证金的;⑷提供虚假材料证件证书或者冒用他人名义及挂靠资质(资格)骗取投标人资格的;⑸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⑹投标人与招标人(项目业主)其他投标人或者中介机构串通投标的;⑺向招标人(项目业主)中介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⑻由于投标人原因,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⑼拒绝行政监督部门监督调查或者弄虚作假的;⑽有投诉举报的;⑾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⑿中标人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的,或者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以及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向他人转让的。投标人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依照本条规定处理外,由市监督办、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作出其它处理。17、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1.2项和第3.1.3项相关规定。(四) 投标文件的提交18、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1.2项、第3.1.3项及第3.1.4项相关规定。19、投标文件的提交19.1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本须知前附表第4.1.1项。19.2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4.1.2项所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19.3 招标人可按本须知第9条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19.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19.5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20、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20.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0.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3.1.4项、第3.1.5项有关规定密封、加写标记和提交,并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20.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20.4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20.5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投标人。(五)开标21、开标招标人将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1.2项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开标会议。投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1.2项规定到场参加开标。未按上述要求的均视自动弃权处理。(六)评 标22、评标组织招标人根据投标须知前附表第5.1.1项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负责本项目的评标。23、评标过程的保密23.1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人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候选中标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23.2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候选中标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23.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招标人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索要材料。24、投标文件的澄清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内容。25、投标文件的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第三章评标办法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七)定标与合同授予26、定标与合同授予26.1 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确定中标候选人。若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重新招标产生的费用(招标公告发布费、评标费、交易场租费、图纸资料工本费等费用)由责任方承担,同时责任方还应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责任。26.2 本工程招投标活动投诉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执行。27、招标人拒绝投标的权力招标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有权依据评标报告拒绝不合格的投标。28、中标通知书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5.1.2项规定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后,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29、合同协议书的签订29.1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工程施工合同。中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必须持本人身份证、A证原件到招标人单位现场签订工程施工合同。若中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不能到场的,由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企业负责人)持本人身份证、A证原件、经公证部门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到招标人单位签订工程施工合同。29.2中标人不遵守招标文件或投标书要约、承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30天后,借故拖延,拒签合同者,招标人将取消该单位的中标权,同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如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并按相关规定处罚。29.3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施工,不得将中标项目施工转让(转包)给他人;中标人无资质承担的专业施工项目,必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施工并且需经监理和业主同意。30、履约担保30.1合同协议书签订前,中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6.1项规定的金额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履约担保形式为转帐支票或银行汇票。30.2若中标人不能按本须知第29.1款的规定执行,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解除合同,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报相关部门处罚。30.3承包人在履约期间未出现违约行为,履约保证金待工程竣工验收达合格后退还(不计息);如有违约行为,按合同扣除违约金后退还承包人。31、招标结束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协议书后即为招标结束。32、备案资料招标过程中所有资料在招标结束后提交江山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办公室备案。第三章评标办法.一、评标组织评标工作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按规定组建,报江山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办公室备案。评标全过程由江山市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监督管理办公室、江山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办公室负责指导监督。二、接收投标文件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拒绝其投标文件1、投标文件未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4项要求盖章、装订、密封和加写标记的;2、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及项目负责人未按投标须知前附表4.1.2项规定参加开标会议的;3、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4、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5、未购买招标文件的。三、评标办法评标委员会先对商务标报价有效性进行初步评审,再按照商务报价得分由高到低取前5名进行资格审查申请书、技术标、商务标详细评审。若资格审查申请书、技术标、商务标评审中有被否决而少于3名时,按商务报价得分由高到低先后依次递补,直至产生3名满足条件的投标人。原则:商务报价得分相同则报价低者排名在前,若报价相同则抽签确定排名。若投标人仅5家或以下的,则所有投标人均参与商务标、资格审查申请书、技术标评审。1、商务标评审(报价100分)本评标办法涉及的计算数值均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1.1商务标包含的内容:(1)投标报价函(见附件);(2)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书(见商务附表)1.2商务标报价得分计算办法:1.2.1最高限价及最低限价本工程项目使用单位招标控制价为********元(其中含非竞争性费用0元)。非竞争性费用0元(包括暂列金额0万元、暂定价项目0元、暂定价材料0元)(1)本工程最高限价下浮系数(3%)最高限价=招标控制价(不含非竞争性费用)×(1-3%) 非竞争性费用=********.39元(2)本工程最低限价下浮系数(10%):最低限价=招标控制价(不含非竞争性费用)×(1-10%) 非竞争性费用=********.30元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介于最高限价和最低限价范围之内(含)的为有效报价,范围之外的为无效报价,无效报价的商务标报价得零分。1.2.2评标基准价的确定当有效报价≥5家时,评标基准价=(全部有效报价去掉一个最高有效报价和一个最低有效报价后的平均值 任意有效价)/2。当有效报价<5家时,评标基准价=(全部有效报价的平均值 任意有效价)/2。任意有效价=招标控制价(不含非竞争性费用)*(1-对应下浮费率) 非竞争性费用对应下浮费率的确定:从1~8号球(见下表)中随机摇取一个号码。摇号12345678对应下浮费率(%)3456789101.2.3商务报价评分方法(报价得分100分)当有效报价排序时,如遇相同报价,则抽签确定排名。当评标基准价高于最高限价时,以最高限价作为评标基准价;当评标基准价低于最低限价时,以最低限价作为评标基准价。投标人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100分;每高出1%扣3分,每下降1%扣2分,中间用内插法计算。 计算公式如下:投标人报价升降百分数=(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评标基准价一经确定,不随得分前5名投标人资格审查申请书、技术标、商务标评审被否决而改变,也不随其它任何情况而改变。1.2.4投标报价的评审与价格调整(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一经开标宣布,其投标报价一律不作调整。(2)如数字表示的金额和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3)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合价为准,并调整单价,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调整后的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评标委员会询标确认的单价为准,并修改合价。(4)投标人应重视投标报价的计算和复核,由于投标人的疏忽造成差错而导致废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5)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调整后的评标价作为评标依据。(6)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不接受任何投标人主动提出的对投标报价及单价、合价的调整。(7)评标时调整评标价仅作评标依据,如中标仍以其投标价作为中标合同价,但调整评标价低于投标价的,以其调整评标价作为中标合同价。(8)出现算术性细微偏差或存在不平衡报价情况时,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投标人在最终报价不变的情况下按招标人要求修正报价书。(当招标人对不平衡报价评审有上、下限规定时,本条不再适用。)2、资格审查申请书评审2.1投标人资格要求: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临时建造师除外)及以上的资格,且无在建工程。2.2资格审查申请书包含内容:(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见附表);(2)授权委托书(见附表);(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4)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企业负责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安全副经理应附企业任命文件),企业负责人不得在本工程中担任项目班子成员;(5)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6)项目技术负责人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施工员、 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的相应专业岗位资格证书,专职安全员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7)由工商注册地社保机构盖章确认的本企业(含分公司)为项目负责人、安全员交纳养老保险的证明(证明时间必须在开标会前30日内)。(8)企业及项目负责人近二年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项目负责人现无在建工程承诺书。(9)江山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承诺书;(10)外地企业进江备案登记证(外地企业须提供)。以上所有资格审查申请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验。原件无须密封用档案袋装好列清单目录与投标书同一时间递交。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上所有内容,有一项不符合要求的即不予通过。3、技术标评审技术标评审,采用通过式。符合以下条件的技术标为通过,有一项不符合要求的即不予通过。3.1技术标包含的内容:(1)派驻现场的工程技术管理人员的专业配置是否合理(须提供本项目班子配备人员名单);(2)总分包之间的关系是否明确,各项管理手段是否科学,是否考虑为招标人另行发包工程的承包人提供便利的施工条件;(3)施工现场总平布置的合理性;(4)施工进度计划、是否具有针对性和可行性及施工进度计划的保证措施;(5)施工质量的控制和检验手段是否科学、可靠;(6)原材料、半成品、外购件的质量保证措施是否可靠;(7)施工机具和仪器的投入是否能满足工程质量和进度的要求;(8)各专业工种的配置和劳动力的投入是否能满足工程的需要;(9)关键部位的施工方案及保证措施是否具有针对性、科学合理;(10)安全文明施工及市政、市容、环保、消防等保证措施是否科学、合理、到位。四、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投标文件未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1.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未按招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格式打印填写、装订、加写标记及密封,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格式递交的;(3)多于或少于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1.2项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的;(4)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5)投标报价函中投标报价大写有误的;投标报价函中大写金额与商务标工程量清单附表的投标总价大写金额不一致的;(6)对招标文件或答疑提出的要求未响应的;(7)商务报价中非竞争性费用(包括暂列金额、暂定价项目、暂定价材料、暂估价、甲供材料)变动的,或算术性差错绝对值累计超过投标总价3%(含)以上的;(8)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改变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的;(9) 纸质工程量清单报价书封面未经工程造价专业人员签字或加盖执业专用章的。(10)资格审查材料虚假;(11)评标委员会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为串通投标行为: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或提供投标咨询服务;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人办理投标事宜的;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出现非正常一致;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人员出现同一人的情况;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f、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标书水印码或唯一标识符相同的;g、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行为;(12)有以下任何一种情况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b、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c、为本项目的监理人;d、为本项目的代建人;e、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f、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法人;g、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h、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i、被责令停业的;j、在不良行为公示期内或暂停和取消投标资格的;k、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L、在最近二年项目实施过程中有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M、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因涉嫌违反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被行政监督部门或公安司法机关调查处理期间的;(13)资格审查申请书、技术标、商务标中提供人员配置不一致的;(14)投标文件中提供的项目班子人员配置重复(兼职)的;(15)法律规定的其他废标条款。五、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推荐满足资格审查申请书、技术标和商务标要求的得分前三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得分第一名的为预中标人,商务标报价得分相同则报价低者排名在前,若报价相同则抽签确定排名。评标结果报江山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办公室备案。本办法解释权归江山市同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发包人(全称):江山市同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包人(全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同和置业大厦工程地点:江山市西市街菜市场东侧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17533㎡(其中地下建筑面积3972㎡、地上建筑面积13561㎡),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工程立项批准文号:江发改备[2013]28号文件。资金来源:自筹解决。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土建、水电安装(含消防系统工程)、弱电、幕墙等工程施工(详见施工图、招标文件)。承包人对合同工程造价、质量、工期、文明安全施工等实行总承包,对质量、工期、现场安全等实行统一管理。三、合同工期开工日期:年月 日开工竣工日期:年月 日竣工合同工期日历天数天(实际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四、质量标准及文明标化要求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文明标化要求:江山市文明标化工地五、合同价款金额(大写): (人民币)¥: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招标文件及招标补充文件;4、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书及其附件(包括询标记录);5、本合同专用条款;6、本合同通用条款;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8、图纸。七、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八、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九、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十、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十、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年 月 日合同订立地点:浙江省江山市本合同双方约定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发包人:(公章) 承包 人:(公章)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 户银 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略,见GF-1999-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第三部分专用条款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招标文件及招标补充文件;(4)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书及其附件(包括询标记录);(5)本合同专用条款;(6)本合同通用条款;(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8)图纸。合同履行中,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3.1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语言文字。3.2适用法律和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国家现行法律、国家及地方现行行政法规。3.3适用标准、规范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国家及地方现行工程建设标准、施工规范。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4、图纸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开工前提供全套施工图纸八套(含竣工图两套)。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不得外传。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无。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5、工程师5.1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姓名:职务:总监发包人委托的职权:(1)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向设计人提出建议;(2)审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并向承包人提出建议;(3)主持本工程建设有关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4)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5)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6)在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初审和签认权,以及工程结算的复核确认权与否决权。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1)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2)对承包人合同规定的义务提出变更;(3)超出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的调整和变更。5.2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建筑工程师: 职务: 安装工程师: 职务: 职权:代表发包人全权负责工地现场有关管理、签证事宜。5.6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 / 。7、项目经理姓名:职务:建造师8、发包人工作8.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时间:按《通用条款》8.1款第(1)项要求执行,开工令发出前办理完毕;工程开工前由发包人牵头,组织承包人、监理人、设计、项目使用单位、质量监督、评审中心、监管办等单位召开第一次工程例会,各单位依据各自职责分工对项目班子管理、施工管理、设计变更、价款调整、资金拨付、工程款结算(决算)、项目交工(完工、竣工)初验(专项验收、综合验收)等建设事项提出要求,明确各方职责;(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开工前办理;(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无。(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开工前办理; (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开工令发出前工程所需的施工证件、批件办理完毕;(6)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按《通用条款》8.1款第(6)项要求执行;(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开工前一周内;(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按《通用条款》8.1款第(8)项要求执行;(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8.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 /。9、承包人工作9.1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签订合同后5天内提供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供监理、发包人组织审核,并根据审查意见进行修改完善;(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每月25日前提供当月已完成工程量统计报表和下月工程进度计划,一式三份,报监理单位审核后,由监理单位报送发包人一份; (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按《通用条款》9.1款第(3)项要求执行;(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承包人需向发包人提供办公用房两间及桌椅等;(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手续:承包人自行办理,相应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内;(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按《通用条款》9.1款第(6)项要求执行,相应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内;(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按《通用条款》9.1款第(7)项要求执行,相应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内;(8)施工场地的清洁卫生的要求:达到本工程文明标化施工要求;(9)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为保证工程按时完成,承包人应考虑自备发电机,以备停电时急用。承包人办理消防验收手续并取得消防验收合格证书。其消防给水、消防车道、消防电气、消防设施等检测费已包含在合同总造价内。承包人负责办理消防材料检测(按照消防部门规定),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内。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10、进度计划10.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开工前。工程师确认的时间:收到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3天内。10.2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 / 。13、工期延误13.1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四、质量与验收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17.1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隐蔽工程。19、工程试车19.5试车费用的承担: / 。五、安全施工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所需发生的防护措施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六、合同价款支付23、合同价款及调整23.1本项目合同价款为元(大写),此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为:a、承包人应在中标后二个月内与招标代理机构复核工程量,承包人复核后工程造价(误差工程量的单价必须与发包人控制价的编制依据口径相同)与发包人参考预算价误差在±2%以内(含)的,风险包干不作调整;b、合同执行期内,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政策变化;c、合同执行期内,投标材料价格的市场变化;d、合同执行期内,施工临时停电、停水造成的停工;e、合同执行期内,因客观原因造成承包人停工、窝工;f、合同执行期内可能发生的其他费用,包括市政、市容、环保、交通、治安、绿化、占道等。23.2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1)施工阶段经招标人签证同意的设计变更,按如下原则处理:如果工程量清单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单价时,可参照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的价格确定;如果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单价时,则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方法和投标书的优惠率,同口径进行结算,优惠率按中标单位投标时下浮的幅度同比例下浮,优惠率为 %。合同优惠率的确定:合同优惠率=[参考预算造价(不含暂列金额、暂定价项目、暂定价材料)-中标人投标报价(不含暂列金额、暂定价项目、暂定价材料)]/ 参考预算造价(不含暂列金额、暂定价项目、暂定价材料)。因设计变更造成的工期增加,按监理、发包人代表签证的工期增加天数调整,费用不再另行增加。(2)钢材、水泥、砖、商品砼的价格调整按开工之日至主体工程中间验收合格之日内的信息价的平均价(其中非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时间段不计入平均价,具体按停工报告为准)与招标时信息价的差价按实调整,价差部分取费只计取税金,不计取其他费用,数量以参考预算为准。(3)工程中标后因项目使用单位原因造成不能进场施工,时间超出三个月及以上的,人工、材料按实际开工时间的上二个月的信息价作为基期信息价进行调整。(4) 参考价、暂定价、暂估价的结算a.所有发包人提供参考价格的材料,承包人可调查市场价格自行确定报价,但材料的规格、型号、技术要求等必须符合发包人要求,并经发包人、监理认可后方可使用,自行组价项目一次性包死,结算不再调整。如自行组价的项目承包人不能采购到指定规格、型号、技术要求的产品令发包人满意,发包人可直接自行采购。材料款从承包人合同价款中扣除,单价按发包人提供的参考价,数量按施工图工程量;承包人对发包人自行采购的产品必须无条件地负责施工或安装。b.暂定价材料的品牌、规格,型号和价格经发包人、项目使用单位、监理签证认可后方可使用,发包人也可采用招标方式采购,承包人必须无条件地负责施工或安装。暂定价项目、暂定价材料的结算方式:价格按签证价或以招标方式确定的中标价进入结算。c.暂估价项目的结算方式:按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进行施工,计算依据按照《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0版)》、《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10版)》;《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浙江省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参考单价(2010版)》;《衢州市2013年第8期(江山)材料信息价》、《浙江造价信息》(2013年第8期),费率按弹性费率的中间值计取等规定的预算方法计算出工程造价,结算造价按照中标单位投标时合同优惠率下浮的幅度同比例下浮。23.3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人力不可抗拒的特大自然灾害造成承包人的直接经济损失,根据实际情况按照《通用条款》39条规定执行。24、工程预付款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无。扣回工程款的时间、比例:无。25、工程量确认25.1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每月25号前承包人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工程进度表,并由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报表的主要内容为当月完成的形象进度;与原进度计划的比较情况,若进度滞后,必须说明原因,并提出补进措施;提交下月的工作计划,经监理工程师审核后报发包人。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26.1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发包人暂列金额在合同进度款中不包括。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按工程形象进度经监理工程师确认签字报发包人、财政部门审核后支付工程款。开工令签发后承包人的施工机械、人员进场,正常施工七天后支付合同款(不含暂列金额,下同)的10%;桩基完成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15%;基础完成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25%;二层楼面混凝土浇筑完成后付至合同价款的45%;主体全部完工并经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65%;外墙石材干挂完成后付至合同价款的75%;初验后付至合同价款的85%;竣工验收合格且工程资料移交并备案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90%(应扣除减少或甩项部分);经结算审计后支付至结算价款的95%;余款待保修期满(二年)后无质量问题付80%,另20%余款满五年后无质量问题付清。26.2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造价增加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由于基础超深等原因所引起的基础部分工程造价增加在基础验收合格后,可以支付增加部分造价的60%(应扣除减少或甩项部分),但最高支付额不得超过暂列金额总额的85%;由发包人提出的设计变更或增加部分所引起的工程造价增加在初验后支付增加部分造价的60%(应扣除减少或甩项部分),增加部分造价应由承包人编制,经监理人和发包人初审,报评审中心核准后支付。余款待工程决算、审计后一并支付。26.3其它:因基底情况不确定,基础深度在基槽验收合格后按实签证。因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土(石)方超挖工程量不予签证。湿土排水(含基础超深部分)一次性包干,结算时不再调整。26.4由发包人直接发包的电梯、空调、智能化安装、无负压给水设备、柴油发电机工程的总承包管理、协调、配合服务费为该工程中标价(扣除暂列金额)的2%;由发包人直接发包的其它专业工程的总承包管理、协调、配合服务费为该专业工程中标价(扣除暂列金额)的3%;分包单位负责凿墙槽、开洞及墙槽、洞口、桥架的封堵等工作,并恢复原样;总承包管理、协调、配合服务费待该专业工程初验后由发包人直接支付给土建总承包单位。土建总承包单位必须无偿地为其它专业承包单位提供水、电接口及材料或设备储藏间,否则将对土建总承包单位处以5万元的违约金。26.5开工前办理施工许可证时,予付合同价款中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总额的30%,此款在付第一期进度款项时扣回。其余付款不变。备注:承包人开具发票时,付款单位填写项目使用单位名称及工程名称。签付工程款时,必须由建造师本人到位签字。 七、材料设备供应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27.4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承担责任如下:(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 / 。(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 / 。(3)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的材料: /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 / 。(5)供货数量与一览表不符: / 。(6)到货时间与一览表不符:/ 。27.6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 /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28.1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1)发包范围内所需建筑材料由承包人根据本招标文件、设计技术文件和国家有关规定的具体要求进行采购,所有材料和设备应选用具有一定生产规模和市场信誉好的生产厂和品牌,所有材料、设备均应有合格证和质保书,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并且须经发包人委托的监理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才能使用。当承包人选定的材料、设备质量达不到设计预期质量目标要求时,发包人保留更换的权利。若使用劣质材料施工,一经发现,发包人或监理方有权制止使用,甚至停工、返工或中止合同。无论发包人及监理方是否发现和制止,由于使用劣质材料施工所引起的一切责任均由承包人自负。(2)承包人在投标文件中明确的材料及成品的品牌、注册商标和生产厂家中标后未经发包人认可不得调换。如有另外推荐品牌须经发包人同意,材料的产地、品牌、质量、价格须经监理、发包人确认同意后方可采购,否则,发包人不予支付工程款。(3)所有暂定价项目的材料、设备由发包人、监理对产地、品牌、质量、价格签证后方可采购。发包人也可采用招标的方式采购。发包人采用招标方式确定的暂定价项目、材料,发包人支付此款项给承包人时,工程款到账后10天内支付给分包单位,承包人不得截留、扣压该款项,否则发包人有权从支付承包人的工程款中直接支付给暂定价项目、材料的中标人,并对承包人处以暂定价项目、材料中标价10%的违约金。八、工程变更工程设计变更未业主审批的设计变更,不得实施,竣工结算时也不予认可。承包人不得擅自修改设计图纸。设计图纸中存在的问题,承包人应在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时提出,由设计单位出具修改补充文件。如在下列情况发生时,承包人应及时书面通知监理和发包人要求确认:(1)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与工程现场状况差距很大,以至于设计文件所标明的施工条件与实际严重不符。(2)设计图纸和设计文件表示不明确或有错误及遗漏,图纸与说明书不符等所有设计变更,包括承包人因施工方便需要而提出设计变更、质量事故处理等,均须由设计单位确认并经发包人、监理人同意后才能实施。九、竣工验收与结算32、竣工验收32.1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承包人在竣工验收前3天需提供完整竣工资料2套后方可验收,否则不予组织验收。在竣工验收(含消防及其它各专项验收)后15天内必须把备案资料交给发包人,待备案资料齐全后方能支付竣工后工程款。32.2工程竣工验收前必须完成签证单、联系单的整理及签发。32.6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33、工程结算工程结算以审计部门的审计意见为结算依据。33.1竣工验收后3月内承包人应将编制完成的竣工决算送交发包人,由发包人对决算材料初审后报至评审中心等审计部门造价审计。33.2工程结算以审计部门的审计意见为结算依据。咨询服务费参照浙价服〔2009〕84号《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通知》的工程结算审核收费标准进行,其中追加费用(核增费用和超过送审金额5%的核减费用)由承包人支付(该费用也可从应付工程价款中扣缴)。十、违约、索赔和争议35、违约35.1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条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6.4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33.3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 。双方约定的发包人其他违约责任: / 。35.2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4.2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由于承包人原因,超出合同工期每天处以合同价款的0.02%的违约金,由承包人交入本工程基建账户;提前完工的,每提前一天发包人奖励承包人合同价款的0.0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5.1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1、在基础、主体、竣工验收中,若一次性验收不合格的,则承包人除了承担返修费用及工期外,发包人还将扣除承包人合同价3%的违约金。2、本工程施工文明标化要求为江山市文明标化工地。具体要求按江山市建筑工程管理处有关创文明标化工地的文件执行,相关费用计入总造价,如未评得江山市文明标化工地的,将对承包人扣罚两倍安全文明措施费。4、工程质量或安全在江山市住建局(含质检站或安监站)组织的季度、月巡查中受到通报批评的,违约金1000元/次;在衢州市级组织的检查中受到通报批评的,违约金2000元/次;在省级组织的检查中受到通报批评的,违约金4000元/次。上述违约金在发包人支付相应工程进度款前,由承包人交入业主账户,否则发包人有权在承包人相应的工程进度款中直接扣除。 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责任:1、相关人员驻守工地的时间要求及考勤:(1)建造师、项目技术负责人月度驻守工地不得少于21天。(2)项目班子其他成员驻守工地月度(天数)到位率不得少于100%(特殊情况向发包人请假并经发包人同意的除外)。承包人如没有达到上述要求,则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并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违约金,每次数扣除的违约金分别如下:建造师、项目技术负责人每人每天500元(累计最多不超过履约保证金的5%);项目班子其他成员每人每天300元(累计最多不超过履约保证金的5%)。考勤办法:以电脑指纹考勤机(可插U盘)作为考勤设备,开工令发出的开工时间即为考勤开始时间,承包人应在开工前将考勤机在工地上安装完毕。考勤机的购置费及其他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产权归承包人所有。若承包人未按时安装考勤机,或因考勤机损坏、失窃等原因致考勤机无法正常使用,而承包人未按发包人要求的时间及时安装到位的,则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每天交纳3000元的违约金,直到安装到位正常使用为止。项目班子各成员应及时将指纹输入,否则视为不到位。每天的9:30、15:00(北京时间)各考勤一次,发包人派出人员负责考勤数据管理,并根据考勤数据确认项目班子各成员是否到位,任一次考勤未到位,均作为当天全天考勤未到位。 2、建造师、项目技术负责人连续两个月每月少于15天到位,或项目班子其他成员连续两个月每月少于21天到位,或出现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当月少于10天到位,项目班子其他成员当月少于15天到位的严重情况,发包人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承包人不再享有本合同中规定的各项权利,发包人不再支付所有本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和其他各项费用,同时,承包人还应承担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3、承包人在投标申请时自行选定,且经后审通过的拟派建造师、技术负责人、项目班子成员不得更换。后审通过的建造师必须到位,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到位需更换的,必须经发包人审核同意后报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批准后方可更换。承包人的项目班子成员应与资格后审通过的一致,并且满足到位率的要求,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到位需要更换的,必须经监理单位审核报发包人批准,更换人员必须是本企业相应职称人员,并符合招标文件的相应要求。对更换项目班子成员的每人每次处以违约金人民币1500元。 上述违约金由承包人交入业主账户,最高扣除额以扣完履约保证金金额为限。同时对建造师按照《江山市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和监理单位、项目总监违规扣分实施细则》文件(江建建[2012]3号)进行考核,情节严重的,将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为建筑市场不良行为予以记录和公示。37、争议37.1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1)请有关主管部门调解;(2)采取第(2)种方式解决,并约定向 / 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或向江山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一、其他38、工程分包38.1本工程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无。分包单位为:无。39、不可抗力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按《通用条款》39.1执行。40、保险40.6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1)发包人投保内容: /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保险事项: / 。(2)承包人投保内容:根据建筑工程有关投保规定。41、担保41.3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事项如下:(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 / 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 / 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合同签订时承包人应向发包人交纳合同总价(扣除暂列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含消防及其它各专项验收)后退还(不计息),如有违约行为,由承包人将违约金交入本工程基建账户后退还履约保证金。46、合同份数46.1双方约定合同副本份数:十一份,双方各执五份,其中一份送江山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办公室备案。47、补充条款:双方签订合同时约定(如有)本合同未涉及的内容或与招标文件相矛盾的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工程名称建设规模建筑面积(平方米)结构层数跨度(米)设备安装内容工程造价(元)开工日期竣工日期附件2:发包人供应材料一览表序号材料设备品种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质量等级供应时间送达地点备注附件3: 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江山市同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包人(全称)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同和置业大厦(工程名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同承包人承包的范围。二、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 伍 年;3、装修工程为 贰 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贰 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贰 个采暖期、供冷期;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贰年;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无。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7天内赶至施工现场,进行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2、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承包人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发包人承担。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四、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五、其他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工程结算价款的5%,发包人在质量保修期满(二年)无质量问题后付80%,另20%满五年无质量问题后付清。承包人应按规定及时对工程质量缺陷进行维修,并应协调处理好项目使用单位、使用用户提出的投诉索赔等事项,若有质量投诉,则应待质量维修好后方可退还质量保证金。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第五章工程量清单招标人另行发放第六章图纸由招标人提供给投标人(另附)第七章技术标准及要求按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要求。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一(商务标格式)同和置业大厦投标报价函江山市同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我方全面阅读和研究了同和置业大厦工程招标文件和招标补充文件,并经过对施工现场的踏勘、澄清疑问,已充分理解并掌握了本工程招标的全部有关情况。同意接受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和条件,并按此确定本工程施工投标的要约内容,以本投标书向你方发包的同和置业大厦工程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投标报价为人民币¥ 元(大写:元)。我方保证在接到招标人的开工通知书后天开工,施工总工期为370日历天。本工程施工质量承诺达到确保一次性验收合格的验收标准,文明标化要求为江山市文明标化工地,项目负责人是 ,身份证号码为 。我方将严格按照有关建设工程招标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规定参加投标,并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标价的投标,对投标结果也没有解释义务。如由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接到你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起 天内,按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和本投标书的约定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并递交合同总价(扣除暂列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履行规定的一切责任和义务。本投标书自递交你方之日起60天内有效,在此有效期内,全部条款内容对我方具有约束力。我方出现以下行为之一,即被无条件没收投标保证金。(1)撤回投标书;(2)擅自修改或拒绝接受已经承诺确认的条款;(3)在规定的时间内,拒签合同或拒付履约保证金。本投标书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报价函;(2)投标保证金;(3)投标说明:企业(主要是计划进场的具体施工队伍)的概况、绩、特长(附有关证件),承担本工程施工的总体设想、要求和建议、对招标文件的承诺意见,投标书的编制说明;(4)报价相关附表;(5)驻场建造师和技术管理人员配备及业绩简介;(6)其他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的答疑、澄清等书面文件;(7)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处理本工程投标事项的全权代表委托书。联系地址: 邮编: 联系人:电话: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 月 日附件二(商务标格式:商务附表一至表十五)商务附表一投 标 总 价招标人:工 程 名 称: 投标总价(小写): (大写):投标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编制人:(造价人员签字盖专用章)编 制 时 间:年 月 日 商务附表二总 说明工程名称:第 页 共页 商务附表三工程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单位工程名称金额(元)合计商务附表四单位(专业)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单位工程名称: 单位:元序号费用名称计算公式金额商务附表五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单位及专业工程名称:第页共 页序号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综合单价(元)合价(元)其中(元)备注人工费机械费本页小计合计商务附表六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算表单位及专业工程名称:第页共 页序号编号名称计量单位数量综合单价(元)合计(元)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小计合计:商务附表七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单位及专业工程名称:第 页共 页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清单综合单价组成明细序号名称及规格单位数量金额(元)单价合价人工人工费小计材料材料费小计机械机械费小计4直接工程费(1 2 3)5管理费6利润7风险费用8综合单价(4 5 6 7)商务附表八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单位及专业工程名称: 第 页共 页序号项目名称计算基础费率(%)金额(元)               合计 商务附表九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单位及专业工程名称:第页共 页序序号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 量单 位工程量综合单价(元)合价(元)其中(元)备注人工费机械费本页小计合计 商务附表十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计算表单位及专业工程名称:第页共 页序号编号名称计量单位数量综合单价(元)合计(元)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小计合计:商务附表十一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单位及专业工程名称:第 页共 页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清单综合单价组成明细序号名称及规格单位数量金额(元)单价合价人工人工费小计材料材料费小计机械 机械费小计4直接工程费(1 2 3)5管理费6利润7风险费用8综合单价(4 5 6 7)商务附表十二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单位及专业工程名称: 第 页共 页序号项目名称计量单位金额(元)备注商务附表十三主要工日价格表单位及专业工程名称: 第 页共页序号工种单位数量单价(元)          商务附表十四主要材料价格表 单位及专业工程名称: 第页共页序号编码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备注                                                        商务附表十五主要机械台班价格表单位及专业工程名称: 第页共页序号机械设备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               附件三(资格审查申请书格式)授 权 委 托 书致:江山市同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授权书宣告: 公司法定代表人 合法地代表我单位,授权 (身份证号为: )为我单位的合法代理人,参加同和置业大厦工程的招投标活动。该代理人在上述工程的投标活动中有权以我单位的名义签署投标书和投标文件,与招标人协商、签订合同、协议书以及执行一切与此有关的事项。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授权单位: (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被授权代理人:(签字)年 月 日……………………………………………………………………………………被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粘贴处附件四(资格审查申请书格式)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 _________单位性质:______ 地址:__ 成立时间:年 ____ 月______ 日经营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 __ 性别: _ 年龄:__职务: ______系 (投标人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 (盖章)日期:_____年__ 月 __日附件五(资格审查申请书格式)企业负责人人员表填报单位(盖章)年 月日企业负责人人员职务姓名年龄职称法定代表人经 理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副经理注:附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安全副经理应附企业任命文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的复印件。原件带至开标会现场核查。附件六(资格审查申请书格式)项目班子配备表填报单位(盖章)年 月日本项目拟配备的主要管理、技术人员岗位姓名学历职称专业工作年限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注附人员复印件及相关资料:建造师的注册证书及B证,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施工员、质量员、资料员、材料员的上岗证,安全员(C证)。原件带至开标会现场核查。附件七(资格审查申请书格式)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填表单位(盖章)姓名身份证号缴纳养老保险时间年月日至今 年月日至今 年月日至今 年月日至今社保机构(盖章)证明时间: 年 月日附件八(资格审查申请书格式)承 诺 书江山市同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兹证明公司及参加同和置业大厦工程投标的项目负责人近二年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记录、无在建工程。如有虚假,自愿承担三项责任:(1)自愿放弃中标资格;(2)赔偿招标人损失;(3)接受建设行政等部门的相关处理。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 日附件九(资格审查申请书格式)江山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承诺书江山市同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我公司已详细阅读同和置业大厦项目的招标文件,熟悉招标文件内容,理解招标文件的含义,对招标文件设定的资质、资格、业绩要求和开标、评标、定标、投标保证金等规定无异议,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我公司遵守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接受招标文件的约束。我公司承诺:在参与该项目的投标活动中,如有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招标文件的规定,自愿放弃退回投标保证金,并接受江山市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监督管理办公室和相关行政部门的其它处理。承诺人(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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