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西县停车场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西片区停车场交通影响评价服务项目
泸西县停车场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西片区停车场交通影响评价服务项目
泸西县停车场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西片区停车场
交通影响评价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1.磋商条件:
本磋商项目“泸西县停车场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西片区停车场交通影响评价服务项目”的采购人为“泸西县工程建筑有限责任总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泸西县工程建筑有限责任总公司委托,拟对本项目组织进行竞争性磋商,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供应商提出磋商申请。
2.项目概况与磋商范围:
2.1采购内容:对泸西县停车场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西片区停车场进行交通影响评价报告的编制;
2.2预算资金(最高限价):50000.00元;
2.3项目地点:泸西县泸发大街中段(瓦窑村西侧)(甲方指定地点);
2.4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提供编制成果;
2.5磋商范围:完成泸西县停车场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西片区停车场交通影响评价报告的编制,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以采购人实际委托的为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磋商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城乡规划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专业乙级及以上资信证书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3.2财务要求:提供2020年度的会计报表(供应商成立之日起至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须提供成立至今的会计报表)。
3.3业绩要求:2018年以来,承担过1项及以上资质承担范围内的业绩(附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等资料的复印件)(成立之日起至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供应商无业绩的,须提供书面说明,此项要求可不列入废标条款)。
3.4信誉要求:供应商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磋商资格或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惩戒对象(提供网站截图)。
3.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只有完全满足以上条件的供应商,才可参与磋商。如供应商为满足以上条件虚报材料,一经查实,该磋商响应文件将作废标处理。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磋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磋商文件的获取:
5.1各供应商请于2021年08月06日至2021年08月12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08: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由单位代表到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红河州分公司(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上海路南湖花园小区2幢6号商铺)领取磋商文件。领取磋商文件时必须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6.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6.1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2021年08月16日15:30时(北京时间),地点为泸西县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泸西县阿庐大街庐秀小区办公楼5楼会议室)。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上发布。
注:本次磋商公告仅在上述网站上发布,其它网站转载无效。
8.联系方式:
采购人:泸西县工程建筑有限责任总公司
地 址:泸西县
联系人:段亚萍
电 话:139*****856
采购代理机构: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上海路南湖花园小区2幢6号商铺
联系人:阴翠莲、张立航
2021年08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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