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德经山河至庄浪公路招标公告
隆德经山河至庄浪公路招标公告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本项目作为隆德县乃至宁夏的西南方向通往甘肃陇东一带的出口,路况等级低下,根据交通量预测,旧路通行能力不能满足使用要求,阻碍了两地经济、旅游、文化的的交流与发展。且旧路路面出现病害较多,行车颠簸不适。部分路段线形指标较差,由于服役期较长,加之沿线雨水较多,部分路段排水不畅,路面状况较差,旧路部分涵洞淤积严重,孔径偏小,需要拆除增大孔径重建;部分路段涵洞存在淤塞,需清理并完善排水。同时东毛高速的修建,也需要寻找合适的线位穿过。因此,急需对本项目进行改扩建。
隆德经山河至庄浪公路连接了宁夏隆德县与甘肃庄浪县,该项目的建设加强了宁夏和甘肃之间的来往,加强了两地之间经济、文化的交流,对发展县域经济,改善区域路网行车条件具有重要的意义。
2、项目建设内容
项目名称:隆德经山河至庄浪公路
项目性质:改扩建公路
建设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隆德县
路线走向:拟建项目路线起点K0+000位于隆德县城以东1.5公里处接312国道K1869+910,路线自起点基本由北向南布设,至山河镇路线折向南偏东方向抵达终点K26+300(隆德县温堡乡陈岔村,宁甘省界处,接甘肃省庄浪县岳堡乡)。途径城关镇新华和小川、东毛高速、陈靳乡、聚马岔、山河镇、温堡乡。
占地面积:占用土地46.97hm2,其中新增永久性占地34.47hm2,临时性占地12.5hm2。
建设规模:推荐路线全长26.3km,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为60km/h。项目K0+000-K4+258.80段(第一段)路基宽度为16.0米,K4+258.80+K26+300段(第二段)路基宽度10米,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项目共设置中桥222.16m/4座、小桥126.1m/8座、涵洞70道;平面交叉28处(与等级路)。
3、施工计划
项目计划于2013年11月开工,2015年10月完工,建设工期2年。
本项目总投资估算金额为18924万元。
二、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1、生态环境现状:
根据现场踏勘,项目起点靠近城市,植被以人工栽种的城市绿化林为主,主要为以油松和云松为主的常绿针叶树木。其余路段自然植被主要为长芒草、短花针茅、茭蒿等耐干旱草种,人工栽培植被包括杨树、旱柳等多种乔木,以及扁禾木、沙棘等灌木。项目区农业经济作物以春小麦、玉米、马铃薯、豆类、胡麻、荞麦和糜子等耐干旱作物为主。
项目评价区范围内野生动物较少,以常见鸟类、两栖类和鼠兔类为主;人工饲养动物较多,无珍稀濒危及需特殊保护的野生动物和大型动物分布。
2、水环境调查与评价
根据现场踏勘情况,项目沿线经过渝河河桃山水库,冬季水量较小,呈现冰冻状态,夏季水量较丰沛,沿线河流周边不存在大的排污企业向沟渠排污的情况。
本次评价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数据采用《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质量报告书》(2012)中渝河三里店水库监测断面的监测数据。结果表明渝河中水质指标除溶解氧、高锰酸钾指数、BOD5、氨氮、CODcr、石油类、化学需氧量、汞这些指标外,其余指标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要求。
3、空气环境调查与评价
根据现场踏勘,本项目所经地区不存在工业污染项目,其主要污染源为居民日常生活燃料燃烧废气排放。
本评价收集了2010年和2011年度《固原市环境质量报告书》中固原市环境空气的统计数据,结果表明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中SO2 和N02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的二级标准要求,PM10略有超标现象,主要是因为该地区气候干燥、易产生扬尘所致。
4、声环境调查与评价
通过对小川村、陈靳小学和王庄三处敏感点进行现状监测,监测结果表明:噪声监测昼间值在49.1dB~56.7dB之间,夜间值在45.2 dB~50.1dB之间,三处敏感点声环境均满足标准限值要求,未出现超标现象,声环境质量现状较好,主要噪声来源为现有道路交通噪声。
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
1、社会环境:
(1)拟建项目为改扩建公路,新增永久性占地以旱地为主,占地不会使沿线村镇的土地利用格局带来显著改变;公路临时占地可采取植被恢复措施降低影响;本项目拆迁可通过合理的补偿消除不利影响。
(2)本项目与县乡镇公路交叉处设置了平面交叉,基本保持了现有的公路布局,故能维持线路两侧的通行需求,因此本工程对县乡公路影响不大。
(3)项目设置的涵洞可有效的消除对公路两侧居民的阻隔影响。
(4)项目设计不切割河网、沟渠,基本保持现有水利布局,对沿线的水利、灌溉等不会造成较大的影响。
(5)公路建设对少数民族的正面作用大于负面影响。
主要环保措施:
(1)项目施工前,建设单位应按国家与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要结合当地农村生活水平制定合理的拆迁和占地补偿办法,采取就近安置的方式。补偿方案与资金应及时落实到位。
(2)项目施工期做好交通指挥疏导,尽量减少公路施工对现有公路交通的影响,降低施工对居民生活出行影响。
(3)施工现场,应设置告示牌,写明工程承包者、施工监督单位及当地环保局的投诉电话,以便群众受到施工带来的噪声、大气污染、交通以及其它不利影响时可方便的与有关部门进行联系。
(4)电力、电讯设施移迁前,应与相关管理部门协商,安排替代方案后,方可进行移迁作业。
2、生态环境:
(1)项目建设用地不涉及对保护植被的占用影响,也不会造成区域植被物种多样性降低;项目建设导致的评价区植被生物量损失205.23t,以永久占地损失为主,占总损失量的77.16%。
(2)项目建设对临近施工区野生动物产生驱赶效应,对其生存环境影响及项目运营后的阻隔效应不显著。
(3)项目弃土场、施工营地和拌合站的设置从环境角度考虑是合理的;在采取《水土保持措施》提出的相应措施后,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大的不利影响。
主要环保措施:
(1)根据当地条件在公路两侧尽可能采取乔灌草结合的方式进行绿化。
(2)项目取土场和弃土场应参照项目《水土保持方案》集中布置,避免随意取、弃土的情况;并做好各取、弃土场水土保持工程与绿化措施设计。
(3)施工期中采取合理的措施减缓对植物的影响。
(4)加强施工人员保护野生动物教育工作,严格监管,禁止肆意捕杀。
(5)根据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完成项目水土保持措施,减少水土流失。
3、水环境:
(1)项目设置中小桥共12座,桥梁施工对地表水体的影响主要来自于施工废渣、施工机械漏油等进入水体而产生的不利影响。
(2)项目施工营地的生产生活废水仅限于施工期,相对时间较短,在规模上,全线污水排放比较分散,且水量不大。
(3)根据国内研究资料和评价资料统计,公路、桥梁路面径流不会对地表水体水质产生大的不利影响。
主要环保措施:
(1)桥涵施工避开汛期,挖出的泥渣和产生的废水不得直接排入河流,通过设置自然沉淀池,使生产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
(2)施工营地生产废水在出水口处设沉淀池,经沉淀处理后的废水回用;生活废水采用用封闭PVC管的方式接入旱厕内,沉积物可定期交由当地农户用于农业生产;出水可用于周边旱地浇灌;
(3)路线过水库地段,应设置限速、禁止超车、随意丢弃物品等警示标志,提醒过路驾驶员和乘客加强保护环境意识;危险品车辆应限速通过,并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危险品污染事故的发生;
(4)靠近水库的路段和桥梁加设拦水带,以防止危险品泄漏后进入水库,造成水体污染。
(5)定期检查清理公路雨水排水系统,应保证畅通,维持良好状态。
4、空气环境
(1)项目施工期,空气污染物主要为施工现场扬尘及施工便道运输车辆行驶扬尘,及拌合站运作产生的烟尘及沥青烟等污染。
(2)项目所设施工营地周边不存在环境敏感点,故混凝土拌和站扬尘仅对施工营地内人员造成不利影响。
(3)根据同类项目监测资料分析,项目营运期车辆行驶产生的NO2污染物对大气影响较小。
主要环保措施:
(1)合理设置拌合站位置,远离居民区、办公楼等敏感建筑物的主导风向下风向300m外。拌和站制定洒水防尘措施,废水及时排入事先挖好的沉淀池。
(2)施工单位配备洒水车,加强施工现场及施工便道的洒水降尘工作。
(3)施工散料运输车辆采用加盖蓬布和湿法相结合的方式,减少扬尘对大气的污染。
(4)沥青混凝土采用密闭罐运输到施工现场,由高效沥青摊铺机进行现场滩铺作业,减少沥青烟挥发污染。
(5)混凝土及沥青混凝土拌合站应设置除尘装置,排气烟囱不得低于15m,并定期洒水降尘。
5、声环境
(1)施工期内,机械作业噪声对周围敏感点声环境会产生不利影响,考虑到施工噪声短期污染行为,一般的居民能够理解和接受,可通过采取必要的噪声控制措施,降低施工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2)根据预测,随着项目营运后交通量的增加,交通噪声在路侧4a、2类声功能区内的达标距离不断增加。在项目运营期,昼间噪声在红线外均能达标,夜间4a类环境噪声标准的最远达标距离为32m,2类环境噪声标准的最远达标距离为71m。
(3)根据预测结果,在运营期,各敏感点昼间噪声均能达标。在项目运营初期,有5处敏感点出现夜间噪声超标现象,分别是:小川村、司滩村、山河乡、张家新庄和新庄小学,超标量在1.4~4.8dB(A)之间。项目运营中期有6处敏感点出现夜间噪声超标现象,分别是:小川村、司滩村、山河乡、王庄、张家新庄和新庄小学,超标量在1.0~6.8dB(A)之间。在运营远期,有5处敏感点出现夜间噪声超标现象,分别是:陈靳村、山河乡、王庄、张家新庄和新庄小学,超标量为0.3~8.4dB(A)。运营期新庄小学因昼间达标,夜间无住宿,故夜间噪声超标无影响。
主要环保措施:
(1)施工中合理安排工序,避免在夜间施工作业。
(2)拌合设备应安装相应的减震消音设施,最大限度减少生产噪音。
(3)在靠近敏感点路段设置2m高的铁皮挡板等,以降低施工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4)对项目营运中期夜间超标的小川村、司滩村、山河乡和张家庄,采取安装通风隔声窗作为噪声防治措施。王庄中期超标量较小,仅为1dB,因此利用道路两侧的绿化带可以消除不利影响,故不再采取其他措施。
(5)项目运管部门应配合地方规划部门,做好公路两侧建筑布局规划,建议项目两侧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中2类标准的建筑,应布置于距公路红线71m外的区域;项目两侧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中4a类标准的建筑,应布置于距公路红线32m外的区域;
6、固体废弃物
(1)项目施工过程中,弃渣产生量为132.4万m3,堆置于弃土场;经估算,1处施工营地施工期间总计产生固体垃圾为7.2t。
(2)营运期间的固体废弃物形式为沿公路呈线性分布,由养护工人统一收集,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主要环保措施:
(1)对项目弃渣,应及时清运至项目设计中确定的弃土场,严禁在施工区随意堆弃,并按项目《水土保持方案》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2)施工营地生活垃圾应集中收集,营地内设置带封盖的垃圾收集设施;定期清运至垃圾填埋场处置。
7、危险品运输事故环境风险
隆德经山河至庄浪公路建成通车后,危险品运输车辆在公路敏感路段发生交通事故的概率为:2016年在0.00011次/年~0.00073次/年之间,2022年在0.00018次/年~0.00114次/年,2030年在0.00025次/年~0.00165次/年之间,事故发生的概率低。
项目在敏感路段发生危险品运输事故可能性很小,但根据概率论原理,这种小概率事件是有可能发生的;但事故发生后,危险品进入河流、沟壑,难以处理,在汛期随流水向下游扩散,对下游水环境将带来较大不利影响。
主要环保措施:
(1)建立风险应急预案和危险事故预防措施。
(2)应加强对项目路面维护,保持平顺整洁,消除事故隐患;
(3)暴雨、大雾等恶劣天气,能见度降低情况下,管理部门应设临时标志提醒危险品运输车辆慢行或等待通行,必要时短期内禁止危险品运输车辆通行。
(4)在敏感路段设置警示标志,提醒司机注意,避免发生交通事故对水体造成污染;同时在敏感路段设置拦水带、引流设施等,避免危险品下泄进入沿线河流,造成水体污染。
四、公众参与
公众调查对象主要是项目所在地受项目直接影响的居民。
1、公众参与形式:
本评价公众参与形式,主要采取民意调查和媒体公示的方式进行。
第一阶段环评信息公示:
项目于2013年9月24日在固原日报上,将第一阶段评价信息进行公示,内容包括项目的名称与概要、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环评工作主要内容、征求公共意见的主要事项和公众参与的主要方式。
第二阶段环评信息公示:
本阶段,于2013年10月9日将项目主要评价结论在固原日报上进行公示,内容为:工程概况、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问题,拟采取的环境影响减缓措施等报告书主要结论,公众意见回馈方式,及意见征求起止时间;
现场环评信息公示情况:
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阶段,评价组采用现场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的形式,开展公众参与调查,时间为2013年10月18日、19日。调查中累计发放调查表105份,回收100份,回收率为95.24%。同时,现场调查工作中,在靠近
2、公众参与调查统计:
(1)通过对项目周边的现场调查,100%的被调查者有认为公路建设有利于本地区经济发展,所有被调查者对项目的选线、走向表示同意。
(2)对于项目施工中带来的主要环境问题,有79.0%的被调查者认为施工噪声会影响其正常生活,有40.0%的被调查者担心施工可能导致的出行不便,有12.0%的被调查者担心施工会对破坏生态环境,有20.0%的被调查者认为施工扬尘会影响其正常生活。
(3)对于公路新征占地,有64.0%的被调查者希望得到经济补偿,同时希望相关部门公正、公开地执行补偿方案,有31.0%的被调查者希望就地安置,有1%的被调查者希望通过培训变更职业。。
(4)对于项目完成后,营运阶段的主要环境问题,89.0%的被调查者关注交通噪声污染问题;20.0%的被调查者关注汽车尾气空气污染问题,1%的被调查者关注水质污染问题,1%的被调查者关注水生态环境破坏问题。
(5)在采取各项环保措施情况下,100%的被调查者赞同本项目的建设,无反对意见。
(6)根据对拆迁住户的调查,所有人认为项目建设有利于地区经济发展,同意拆迁。
在“其他意见和建议”一栏中,3%的被调查对象希望再扩宽道路。
3、公众参与采纳与否的说明和建议
对被调查对象就项目环境影响提出的建议和意见,本评价采纳与否情况说明如下:
(1)大多数被调查者担心施工导致出行不便,项目会修建一定的施工便道作为材料运输道路,但是在施工过程不可避免会占用现有部分道路,建设单位应在施工前张贴告示,告知周边居民,并组织安排交通疏导工作,保证项目周边道路畅通,减少对居民出行的影响。
(2)针对被调查者提出的施工噪声和空气污染对沿线居民生活质量的影响,本评价采纳公众提出的“文明施工、临近敏感点的路段避免夜间施工、注意施工中洒水降尘”等减缓措施,临近敏感点的施工厂界应设置2m高的铁皮挡墙,减少噪声影响;建设单位应在下阶段工作中认真落实,将施工阶段对周边环境的不利影响控制在较小程度;
(3)部分公众担心施工对沿线河流水质的影响,本评价提出“注意施工时序,桥梁基础施工挖出的废渣不得直接排入水体中,施工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回用或用于周边旱地浇灌”等措施,建设单位应认真落实环境减缓措施,避免对沿线河流和水库水体造成污染。
(4)公众比较关心的征地拆迁经济补偿和就地安置问题,隆德县政府和建设单位应认真对待,其方案的制定在满足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应尽量体现被影响群众的意愿,维护其合法权益;补偿方案及资金应及时落实到位,安置区域应充分考虑居民的意见,并综合生活便利等因素,结合隆德县城市规划进行布置;隆德县政府也承诺配合做好征地拆迁工作。进一步争取沿线公众对项目建设的理解和支持,推动项目建设的尽快开展。
(5)对项目建设完成后,造成的交通噪声污染和汽车尾气空气污染,可通过加强公路沿线绿化,达到一定的环境污染防治效果;同时加强沿线运输管理工作,配备完善的路面径流收集系统,避免对水体造成污染。
通过分析,公众参与中大部分意见对减缓项目施工及营运后带来的环境影响是有效的,通过认真落实相应环保措施,可有效消除项目建设中的不利环境影响,获得公众对项目建设的进一步支持,推进项目的建设。
4、公众参与结论
本次公众参与调查发出问卷105份,收回100份,有效问卷回收率为95.24%。项目附近公众对本项目的关注度较高,认为项目的建设有利于本地区经济发展,因此调查群众支持本项目的建设,赞成率达100%。同时被调查对象也希望建设单位落实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将本项目的环境污染降低到最低限度。
因此,建设单位必须采取措施,严格按照本环评报告书中所提出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并认真落实,充分对公路及两旁进行绿化,做好施工管理措施,并严格遵守执行落实;施工过程中做好交通疏导协调工作,并加强噪声治理,减少项目建设后对环境的影响,争取公众的支持和理解。
五、环保投资
由估算,项目环保总投资586.15万元(含水保投资),占总投资的3.1%,项目新增环保投资为124.3万元,占总投资的0.66%,所占比例不高,环保资金落实有保障。工程建设社会经济效益显著,与环境损失相比,其效益费用比为20.47:1,环境效益显著。
六、总结论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符合宁夏公路网规划,对完善区域交通、推进隆德县城市发展均具有重要意义。
公路建设经济效益及社会经济效益显著,得到了社会公众的支持与赞同。工程占用土地及拆迁,实施合理的经济补偿及组织管理,可使民众生活条件得到基本保证。项目施工中对沿线评价范围内陆域生态、空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会产生一定影响;营运后主要不利影响为噪声污染及环境风险;建设单位应通过认真落实本评价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工作,加强施工队伍的环境保护教育,尽可能减少乃至消除工程建设中对评价区环境的不利影响。
项目实施后,营运期社会效益明显,在评价所提出的环保措施、环保投资有效落实情况下,项目建设和营运不会对沿线环境造成大的影响,可为环境所接受;故本评价认为:隆德经山河至庄浪公路从环境保护角度是可行的。
七、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隆德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张俊
2、评价单位名称:广西交通科学研究院、宁夏交通科学研究所
联系人:黎文娟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0@qq.com">********0@qq.com
宁夏交通科学研究所
2013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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