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南京市浦口区海峡两岸科工园KGY-A3标光明路(跨雨山河)箱涵工程基坑支护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57万元,招标人为南京中交江北城市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获取方式:1、本项目为公开招标,愿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可持《单位介绍信》、本人有效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50号康缘智汇港A栋16楼(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文件费:500元/份(人民币),现金缴纳、售后不退。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8月9日至2021年8月13日(北京时间),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如遇节假日休息,如该时间段购买标书,来前请务必电话联系)。
南京市浦口区海峡两岸科工园KGY-A3标光明路(跨雨山河)箱涵工程基坑支护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NJZJ(HY)-2021-SG02
1、招标条件
南京中交江北城市开发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南京市浦口区海峡两岸科工园KGY-A3标光明路(跨雨山河)箱涵工程基坑支护工程,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南京市浦口区海峡两岸科工园KGY-A3标光明路(跨雨山河)箱涵工程基坑支护工程;
2.2 工程地点:浦口区江浦街道;
2.3 工程类型:小型工程;
2.4 建设内容:市政公用工程;
2.5 结构类型:其他;
2.6 工期要求:60天(日历日),乙方应在收到甲方要求施工的书面通知后按照通知的时间至工地现场开始施工;
2.7 合同估算价:¥257.00万元;
2.8 招标内容:基坑支护工程;
2.9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南京市浦口区海峡两岸科工园KGY-A3标光明路(跨雨山河)箱涵工程基坑支护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包括施工图纸所列的全部工作内容);
2.10 工程规模:施工开挖基坑沿文德西路方向宽约69.2m,深约6.5m。基坑安全等级一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专业承包地基与基础工程三级(含)以上
3.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为公开招标,愿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可持《单位介绍信》、本人有效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50号康缘智汇港A栋16楼(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文件费:500元/份(人民币),现金缴纳、售后不退。
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8月9日至2021年8月13日(北京时间),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节假日休息,如该时间段购买标书,来前请务必电话联系)。
5、资格审查办法:
5.1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5.2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资格审查必要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①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专业承包地基与基础工程三级(含)以上;
②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原件):
a.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c.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原件):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条件为(符合并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原件):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一)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二)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5.3 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根据项目实际增设的资格审查可选条件为:无
5.4 投标人资格审查由本工程的评标委员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审。为了便于评审,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以下材料按照相关要求编辑在投标文件中: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以及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合同、有效身份证、社保证明等材料。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6、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评分标准进行打分,按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施工组织设计得分高优先;施工组织设计得分也相等的,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应以抽签方式确定(满分100分,具体评分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8、其他
8.1 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原件编辑在投标文件中,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2投标人必须签署《资格审查承诺书》原件编辑在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承诺书格式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8.3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如有在建工程必须符合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在建工程认定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执行。
8.4潜在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并携带以下材料原件供招标人审查,不符合要求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8.5投标人必须将以下资格审查材料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编辑在投标文件中,否则将作为无效投标予以否决:
(1)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信用手册;
(5)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
(6)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
(7)项目负责人本人有效身份证;
(8)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
(9)提供社保机构出具近半年(2021年01月至2021年06月)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必须是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机构公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 };若项目负责人属退休人员、事业单位编制人员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上述材料的原件电子扫描件必须编辑在投标文件中,否则将作为无效投标予以否决。
(上述所有原件扫描件须编辑在电子投标文件中)
8.6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若投标人或者项目负责人存在被红牌、黄牌警示情形的,且在警示期内,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8.7依据《关于开展南京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的通知》(宁建建监字[2020] 388号)文件,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整改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核查结果以南京市建委网站公示信息为准。
8.8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8.9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及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文规定,已取消一级、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因此本项目不接受持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的项目负责人投标,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8.10本项目招标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规定。
8.11招标文件发放起始时间与公告公开发布时间同时进行。
9、投标文件的递交
纸质现场递交
招标人:南京中交江北城市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新北路9号智鼎源23幢
招标人邮编:210000
招标人联系人:赵经理
招标 代 理: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50号康缘智汇港A栋16楼
代理机构邮编:210002
代理机构联系人:施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