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辽04破1号招募战略投资人招标公告
(2021)辽04破1号招募战略投资人招标公告
抚顺兴隆宝通置业有限公司
招募战略投资人公告
2021年1月5日,辽宁省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抚顺兴隆宝通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抚顺宝通”)破产重整一案,并于2021年1月18日指定抚顺兴隆宝通置业有限公司清算组为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为推进抚顺宝通重整、维护企业运营价值、实现资源整合,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以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拟向社会公开招募战略投资人。
一、工商登记情况
抚顺兴隆宝通置业有限公司于2013年4月2日成立,注册资本1000万元,实收注册资本1000万元。公司法定代表人佟恩祥。股权结构为辽宁兴隆宝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50%,抚顺益众置业有限公司持股25%、张力持股25%。公司住所地为抚顺市顺城区抚顺城路(东段)11-1号楼4、5号门市。主要从事房地产销售、房屋出租、物业管理、房地产咨询、室内装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抚顺宝通重整程序
沈阳大东兴隆百货有限公司以抚顺兴隆宝通置业有限公司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抚顺宝通进行重整。2021年1月5日,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辽04破申10号《民事裁定书》依法裁定受理沈阳大东兴隆百货有限公司对抚顺兴隆宝通置业有限公司的重整申请。目前抚顺宝通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
三、重整资产
抚顺宝通开发抚顺兴隆摩尔世界项目,该项目分二期,一期由2#地块、3#地块及地上、地下建筑物构成,总规划598994.13平方米,总建面积为:586340.65㎡。其中住宅146030.79㎡,商业327730.70㎡,地下室112181.22㎡、配套397.94㎡。截止基准日,除财富大厦、经济型酒店、运动商城B座公寓、运动商城、地下室、兴隆百货尚未完工,其它开发产品均已完工,但部分已经完工产品尚未完成竣工手续。二期规划项目土地面积84574平方米,由于欠缴土地出让金,尚未开始建设。
四、招募目的
本次招募战略投资者旨在完成抚顺宝通重整,有效整合产业资源,优化资产结构、债务结构、维护全体债权人的合法利益,化解债务风险,最终打造资产质量优良、公司治理结构完善、具备可持续盈利能力的企业。
五、招募条件
1.意向投资人应当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企业,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企业法人及出资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 意向投资人应具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重整投资,并能出具相应(3亿元)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3. 意向投资人需承诺:未负有数额较大的到期未清偿债务,且处于持续状态;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最近三年无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等。
4.有大型房地产项目开发经验,应是具备一级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或与具备一级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合作,共同进行投资,且与其合作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需在合作企业中控股。
5.具备一定的商业招商运营能力和经验,能够带领抚顺宝通留存下来的近40万平的大型商业逐步走出困境。
6.三年内,完成1号地块的开发建设和运营,实现完美交付。
7.完成前期项目收尾工程建设,使部分偿债工程具备不动产登记条件。
8.意向投资人要在人民法院批准重整计划草案裁定书下达后30日内陆续投入前期善后资金(至少2亿元),并具备后续开发的资金及能力,保证执行重整计划中偿债方案资金收尾工程资金,承担解决实物抵债过程中抚顺宝通应上缴的税款。
9.有大局观,重社会责任,轻企业眼前利益,能很好协同管理人顺利完成此次重整工作。
六、招募须知
1.本次招募以公开方式进行,欢迎各相关产业和财务投资人积极参与,欢迎各位债权人、原出资人和政府招商部门积极推荐,招募方案之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平等适用,具有相同效力。
2、管理人将向适格的意向投资人披露有关抚顺宝通的信息并接受咨询,但重整过程中的不确定性及商业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3、本公告所述信息供意向投资人参考,并不替代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管理人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和瑕疵担保责任。意向投资人可在向管理人申请并与管理人签署相关保密协议后,根据管理人的安排,自行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尽职调查工作。
七、意向投资人报名时应提交的材料
有意向参与投资的投资人需向管理人提交《抚顺兴隆宝通置业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报名书》,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投资人简介,包括企业基本情况、经营情况、股东情况、实际控制人(需要溯及到民营企业、自然人、国有企业或者国资部门)、现行有效章程复印件等。联合体报名的,应提交联合体投资合作协议;
2.投资人资信介绍,包括财务状况(企业2018-2020年度财务报表,结合实际经营期限)和资金实力证明,投资资金的来源及投资意向、计划。
3.身份证明材料,企业法人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函件及律师执业证复印件。
4.投资人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同意对抚顺兴隆重整投资的决议原件。
5.承诺在尽调、投资过程中知悉的债务人情况予以保密。
6.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信地址等文件材料。
7.投资人的核心人才团队的基本构成及其简历。
对上述报名材料应装订成册,加盖意向投资人印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名,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意向投资人未按本方案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管理人有权不予接收。
八、保证金
1.意向投资人报名同时向管理人缴纳5,000万元履约保证金。
2.如果意向投资人中标,履约保证金抵作为前期投资款项;如果意向投资人没有中标,保证金返还;如果意向投资人中标后,没有按约定日期投入全部前期资金(2 亿元),则保证金不予返还。
九、报名时间地点及招募流程
(一)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8月20日止。
2.报名地点: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临江路西段31号辽宁凯业律师事务所。
3.管理人联系人:唐佳玉律师,联系电话:130*****197。
(二)招募流程
1.意向投资人按照本规定向抚顺宝通管理人正式报名后,抚顺宝通管理人将对其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如意向投资人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招募条件,且抚顺宝通管理人在综合考虑意向投资人的企业情况、社会声誉及经济实力等相关方面后认为与抚顺宝通重整要求相匹配的,抚顺宝通管理人将在收到报名材料后对其进行通知,如需要意向投资人提供其他相关材料的,抚顺宝通管理人在收到初步报名材料后3日内通知其补充提供,全部材料审查通过的,抚顺宝通管理人将对其进行书面通知。
2.意向投资人在接到通知后3日内,向管理人缴纳5,000万元保证金,未缴纳保证金视为放弃报名,没有资格要求管理人提供资料和参与后续的投资人招募活动,管理人开户行和账号另行提供。
3.管理人在收到保证金后1日内与意向投资人签署《保密协议》,并在报名期满后3日内向意向投资人提供统一制定的项目资料。管理人可以接受意向投资人针对抚顺宝通资产和人员情况的尽职调查,不接受针对抚顺宝通债务情况的尽职调查,抚顺宝通的债务情况由管理人向意向投资人披露。
4.适格的意向投资人根据已掌握的债务人情况,结合自身商业判断和风险评估,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的正式公告中确定的日期前向管理人提交具有可操作性且不可撤销的《抚顺宝通置业有限公司重整投资方案》适格的意向投资人未按期提交《重整投资方案》或未按期缴纳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参与重整,管理人将无息退还保证金。
5.管理人将从经营可行性、出资金额高低、偿债方式与期限、履约能力及保障、社会责任等方面综合对《重整投资方案》进行评审,并结合管理人的考察和尽职调查等情况,确定最终的重整投资人;如只有一位适格投资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并按要求支付履约保证金,可以直接确定其为重整投资人。
6.管理人将参考《重整投资方案》的内容,与重整投资人进行沟通和谈判,签订正式《重整投资协议》,投资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其他适格投资人向管理人支付的投资保证金,管理人自《重整投资协议》签署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投资保证金,并按照约定利率支付利息,计息期限自管理人收到投资保证金之日起至退还该保证金之日止。
十、其他事项
1.意向投资人招募工作完成后,抚顺宝通管理人将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制定及发布重整投资人遴选公告。
2.本公告仅为要约邀请,不具有要约的效力,不构成管理人的任何保证,不作为投资建议,请投资人结合自行调查结果及管理人提供的资料综合判断,妥善做出商业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3.对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由抚顺宝通管理人享有。管理人有权根据投资人招募进程调整招募流程。
抚顺宝通管理人热忱欢迎社会各界报名参与抚顺宝通重整投资项目。
抚顺兴隆宝通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一年八月五日
抚顺宝通招募战略投资人公告.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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